第二百六十七章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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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素玄微微一笑道:“賢侄莫慌,老夫既已到此,定然保你平安而歸!”

    宋燾覺得這人口氣太大,不悅道:“真人莫不是在說笑?”

    黃素玄一甩拂塵,上前道:“當然不是,城隍大人,我且問你,這世間有陰、陽之分,不錯吧?”

    宋燾手撚長髯笑道:“自然不錯!”

    黃素玄又說道:“既分陰陽,便是各有職司。陽間死者為大,不會追魂報冤。陰司統帥幽冥,不得擅自勾魂。這高成風雖有命案在身,可他是在陽間作案,豈有到陰司受審的道理?”

    宋燾一臉愕然,半晌才道:“如今有冤魂來告,本府身為鬆江一省都城隍,豈能坐視不理?”

    黃素玄笑道:“可他畢竟仍為凡間人,不是陰曹鬼。城隍如此作為,是想重現陰魂索命,覬覦陽間司法審判權,攪亂兩界秩序不成?大人若存此心,貧道也不在這廢話,回去祭告祖師爺,非要跟你把官司打到天庭不可!”

    宋燾聽的一臉愕然,忽然下堂賠笑道:“我不過是一時激憤過問下,真人何至於此?即是這樣,我便給真人個麵子,那高成風的魂魄,由你帶回去就是!”

    黃素玄忙拱手道:“那就多謝大人了,待我回去後,定向高氏夫婦宣揚大人恩德,到時少不得要有大量香火供奉!”

    宋燾見黃素玄如此識相,心中大樂,手撚長髯笑道:“這如何使得?倒叫本官受之有愧!來啊,把駕帖與黃真人拿著,也好讓高成風速速還魂。”

    有夜遊神上前,將勾取高成風魂魄用的駕帖拿出,遞了過去。黃素玄見了大喜,若無駕帖,他想為高成風還魂還要費不少周折,如今卻是萬無一失了!

    “大人,放他回去,我的冤屈又該到何處去伸?”李慕雲焦急,忍不住說道。

    宋燾一場審案大戲虎頭蛇尾,被問的張口不能言。黃素玄則笑道:“小姑娘莫要心急,你媽媽已經在陽間報警,是非對錯,自有審判,你安心等著就是!城隍大人,告辭!”說罷收好駕帖,帶著高成風的魂魄飄然而去。

    “趙朗,如今可怎麽辦啊!”李慕雲淚眼婆娑,可憐巴巴的望著。

    趙朗自城隍宋燾升堂便一言不發,等那道士黃素玄來也不出一聲。不是他不想為李慕雲做主,而是他覺得那黃素玄說的有些道理。陰陽兩界各有職司,若每有凶案便是冤魂索命,陽間還真容易亂套。於是想想說道:“如今高成風已被逮捕,社會各界也都在關注,開庭審理的日子不會太遠。若那時律法不能給你公道,我定會親自出手,為你報仇!”

    李慕雲別無他法,隻能應了,卻要求趙朗送她回家,希望能多陪母親一段時間。趙朗自然不會拒絕,將她的魂魄送了回去。

    一晃到了七月中旬,備受國人關注的李慕雲遇害案開庭,由濱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公開審理。當天上午,李媽媽捧著李慕雲的遺像,在趙朗等幾名市一中學生的陪同下,走進刑事審判一庭。

    這時一名女書記員走過來阻止,理由是:被害者的遺照會影響犯罪嫌疑人的情緒和心理!

    李媽媽悲憤道:“怕影響他的情緒?可我的女兒受到什麽樣的遭遇你知道嗎?”

    女書記員嗤笑一聲,道:“別跟我說這些,總之這遺像不能帶進去!”

    趙朗在旁忍不住,心思一動體內龍珠運轉,走上前來說道:“咱們國家什麽時候規定過不能帶被害人的遺照聽審,你倒是給我好好說清楚,說不清楚我扒了你這身皮!”

    這女人不過是受人指使來欺負一下李媽媽,在趙朗顯露出的強大威壓下,又哪裏說的清。身子哆嗦口不能言,嚇得腳都軟了。

    趙朗也不想她太過出醜,心思又轉讓體內龍珠安靜下來,說道:“年紀輕輕的別一肚子歪門邪道,毀的可是你自己!”

    這名女書記員心中不忿,奈何被嚇得著實不輕,卻是連還嘴的勇氣都沒有,慌忙轉身逃一般的走掉。

    趙朗等人入座後不久,高成風在法警的押解下,走上被告席位。一個精明強幹的辯護律師向他示意後,高成風向李媽媽深鞠一躬,道:“真的對不起,我做了連上帝都沒法寬恕的事!”

    見到這一幕,出庭的記者紛紛拿出相機拍照,李媽媽則一手捂著嘴,哭的泣不成聲。

    庭審開始,高成風對自己的所作所為供認不諱,承認了自己奸殺同班同學李慕雲。

    卻又說道:“我從高一見到小雲的第一眼時,就開始喜歡她了。我喜歡她喜歡了整整三年,這三年中跟她做朋友,隻希望有一天能跟她考入同一所大學。可惜我高考失利,願望破滅。那天我去她家問她是不是要考中海財經大學,她說是,還暢想美好的大學生活,說要找一個帥氣的男友。我當時萬念俱灰,一時衝動做了傻事,鑄成大錯,真的對不起,對不起……!”

    高成風外表斯文,聲淚俱下的表示懺悔,居然獲得不少同情。甚至有人當庭議論,“挺好的一個孩子,不過是一念之差走錯了路,不能就這麽毀了啊!”

    “就是,反正那女孩子也已經沒了,不要把這個也毀了啊!”

    趙朗轉頭望去,見說話的是兩個衣著不錯的中年女人,心中道:“站著說話不要疼,死的不是你家孩子唄!”

    被告人陳述環節結束後,審判長認為被告人有明顯的悔改意圖,且是在被害人的刺激下“激情殺人”,而非蓄意謀殺。一審判決高成風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七年,並處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719748元。

    李媽媽聽到這樣的判決,可謂悲憤交加,旋即在法院門口召開了一場新聞發布會:

    “殘忍的奸殺一名花季少女,輕飄飄的道個歉,流幾滴眼淚就能得到寬恕嗎?我對這樣的司法很絕望,法律不過是有權有勢人的保護傘,它保護不了善良的人。被害人的權利在哪?我怎麽看不到它。這樣的判決我是絕對不會認可的,我會一直告到最高法院,直到有公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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