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 版權問題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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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銳文對女警說完警告之後,表格也沒填的回頭就走,對此,接待的女交警隻是瞅了他一眼,就繼續忙自己的了。
一開始,年輕漂亮的女交警多少還有點期待,期待對方真能快點回來證明自己,來個唱歌以證清白啥的,因為剛剛的那番交談中,她多少也相信了一點對方,畢竟一般騙子沒有他這樣的,至少沒他帥氣有型。
可等啊等,幾個小時過去了,對方還是沒來,女交警慢慢失望了,覺得對方可能也是個騙子,隻不過比之前的騙子更有賣相罷了。
然而,就在女交警即將下班,都快把這事兒忘卻的時候,之前那個身材爆棚的型男又來了,還是背著一把吉他來了。
這讓女交警的期待值再次提升起來,雖然表麵沒啥,還在假裝劈裏啪啦打字,但如果你仔細一看,就會發現她其實在亂打,而且雖然看起來也在盯著電腦屏幕,但卻一直在眼神飄忽的悄悄瞄著人家看,倒不是花癡,純粹是好奇。
“你好,警官。”背著吉他的型男正是去而複返的林銳文,“我又來了。”
“嗯。”負責接待的女交警表麵淡定的點點頭,“能證明自己了?還背著吉他,你不會是真要在這裏唱歌吧,唱之前那些引起交通堵塞的歌?”
“是這樣。”林銳文笑了笑,“我原本也是這麽想的,不過後來我回去的路上仔細一琢磨,覺得就算這樣也未必能證明我是我,畢竟你可以說,那些歌是我聽了人家唱歌後記住了,然後盜版過來的翻唱的,不是原唱,還是不能說明我是我,你說是不是啊?”
林銳文這話乍一聽不錯,但根本原因並不是這樣。
其實,唱歌以證清白那句話,更多是林銳文當時的氣話,當然,他那時候也的確有過那個念頭,可後來離開交警隊後冷靜下來,他就知道這樣做不妥。
他要是正常人也就罷了,可現在他身上還有個係統啊,係統還給了他幾個帶被動觸發技能的稱號,尤其是那個神奇樂師的稱號,好家夥,他如果親自彈奏樂器加唱歌的話,就觸發能力,能成倍放大情緒效果,讓人不由自主的被自己的歌聲控製,完全是不講道理的。
你這不小心弄了一次還好,雖然造成了新聞,可事情的真相大家還摸不準頭緒,嚴格來說的話,你多忽悠兩下還能圓的過去,可要是繼續再這麽搞,沒事兒亂放超能力,而且還是在警局搞的話,那就太不正常了,不被抓去切片做研究就算好的了。
沒看麽,之前弄個什麽魔法咖啡,還沒做多少呢,受影響的人嚴格說也不多,都被人懷疑涉毒了,他要再在警局搞出把別人都迷惑住的情況,肯定要被有關部門注意到並控製住的,他還不想那麽早失去自由。
係統能力就算再牛逼,那也不能讓他變超人,更無法對抗整個社會啊!
“這……”果然,女交警聽了後愣了下,“這倒也是個可能,那你既然不唱歌,幹嘛還來?還背著吉他?難不成,這把吉他能證明你是那個神秘人?”
“我倒是想。”林銳文點點頭,先把吉他放下,“就怕你們不信,比如再說我什麽跟別人串通好之類的。”
“那你還拿這個幹嘛?”女警笑問。
“我是來還吉他的。”林銳文笑了笑,“首先我要說明的是,這把吉他不是我的,是那個正音琴行的老板的。
是這樣,我當時在琴行彈琴試音的時候,就是彈的這把吉他,可後來忽然發生了點狀況,情況混亂,我因為怕出事兒,走得有點急,就忘了留下吉他,而是匆忙帶走了。
帶走也沒關係,關鍵是我還沒付錢,所以我這次特意把吉他拿來,就是想讓你們替我把吉他還給那個正音琴行的老板。”
“哦。”女警看看吉他,點點頭,“然後,你還想靠著這個來證明自己是神秘人?”
“如果能就最好了,不過我也沒指望就靠這個。”林銳文再次一笑,“所以,我想到了一個更好的能證明我的辦法,也就是為了這個,我才這麽晚過來。”
“什麽辦法?”女警好奇起來。
林銳文沒有回答,而是反問起來:“那個,您的電腦能上網麽?如果可以上網的話,能借我用一下麽?放心,我不是做別的,我就是要上網證明我自己。”
“上網證明你自己?”女警仔細看了看他,發現對方很有誠意的樣子,不像是來搗亂的,關鍵是,近距離看真的好帥,好有型啊,哇,那身肌肉,好想摸一摸……
就這樣,女交警仔細打量過對方後,終於板著臉點點頭,把電腦轉了個圈,還把鍵盤鼠標遞給他:“好吧,你來吧,但警告你,不要做什麽不好的事兒,比如放什麽電腦病毒啥的,否則你吃不了兜著走。”
“看您說的,怎麽可能。”林銳文微微一笑,然後就彎下腰,開始操作起電腦來。
沒過一會兒,林銳文就操作完了,然後把屏幕稍微一轉,保持讓雙方都能看見的狀態:“看,好了。”
女警湊過去一看,好像是個網站:“這是?”
“這是國家知識產權網。”林銳文笑道,“其中的音樂著作權申請登記頁麵。”
“這,拿這個給我看幹嘛?”女交警有些不解。
“是這樣的。”林銳文道,“之前我來自首,你說很多人來搶著認我,不對,是搶著認神秘人的身份,不信我是真神秘人,然後回頭我一想,這也不能都怪你們,怪隻怪如今的盜版猖獗太可恨,怪隻怪有些人為了出名臉都不要了,你說是不是?”
“這個,說的沒錯。”女警點點頭,“不要臉的人越來越多了。”
“就是啊,然後我就想,雖然不要臉的人很多,可真要證明我是我,倒也沒啥難度,無非是個時間問題,李鬼畢竟不是李逵。
可是啊,他們既然能不要臉的搶我的肖像權,搶當神秘人來出名,那會不會也去搶我創作的歌曲啊,那可不行,那都是我的心血啊,怎麽能被那群不要臉的搶去。”
林銳文說這番話的時候,那是一個臉不紅心不跳:“所以,為了維護我的原創不受侵害,為了保護我的利益不受侵犯,我回家就上了網,尋找如何注冊歌曲版權的方法,還真讓我找到了。”
林銳文指了指電腦屏幕:“看,這是國家知識產權網,是咱國內最大最有權威的的一個知識產權查詢與登記網站。
值得稱讚的是,現在的雲技術跟大數據比對技術太好了,申請知識產權流程也很簡單,隻需要網上填一個申請表,寫一個說明,再把自己的身份證照片,還有原創作品上傳,然後上麵可以自動比對,如果之前數據庫沒有雷同現象,可以很快注冊成功。
當然,現在還隻是初審通過階段,嚴格來說還有二審三審,不過那都不是事兒,無非是時間問題,我對此很有信心,畢竟我的確是原創作者不是麽。
要知道,那些歌我就在外麵唱了一次而已,我不信那些盜版的人那麽神,聽了一次就記住了,而且你記住歌詞沒啥,曲譜總沒那麽厲害聽一遍就會吧。
如果真有那種人,恰好聽過我的歌,還記住了我的歌詞,還原了我的曲譜,還在我之前搶注了版權,那我也隻好認栽,但幸好的是,至少在我注冊版權的時候,還沒發現這種人,我還是第一個注冊的。”
林銳文說是這麽說,但其實他相當確定,確認不會有人比他更早注冊。
原因很簡單,時間來不及。
到目前為止,林銳文在這個世界剽竊並演唱出去的歌曲並不多,總共就那麽幾首,這其中,最有被搶注歌曲版權危險的,就是他之前在自助餐廳彈鋼琴唱歌的那兩首歌。
因為在彈唱那兩首歌的時候,他是真的憑本事彈唱的,沒有係統的buff加成,所以如果當時真有一個很牛掰的音樂大師,能聽一遍就記住完整歌詞,還能聽一遍就還原出完整曲譜,再早一步搶注版權,他也沒辦法,總不能真的跟人打官司,就算要打,現在也不可能,沒那金錢跟精力。
幸好的是,至今為止,還沒有人這麽做,那兩首歌的版權方麵並沒有人去搶注,或許有人想過,可惜能力有限做不到啊。
至於他在正音琴行唱歌引起轟動,甚至造成交通堵塞的那幾首歌,那就更沒問題了。
原因很簡單,除了時間更短外,還有個重要原因就是,他在正音琴行唱歌的時候,自帶神奇樂師的buff,所有聽到他歌曲的人,都處於一種失神狀態,完全被自己的音樂俘虜心神,早都沒有自己的理智了,當時除了林佳佳沒受影響,其他人越靠近自己,受影響就越厲害,那麽在這種情況下,又怎麽可能有人想到去剽竊?
就算他們中有人事後清醒了,想到剽竊了,可依舊想不清楚啊,而且更有趣的是,這次更加轟動的事件中,居然沒有任何清楚的影像資料。
被歌曲影響的人就不提了,當時根本想不到去拍照片錄視頻,本來路口攝像頭可以拍到的,但居然壞了,隻有在最外圍的,受魔法影響最小的人,拍到了一些照片,但也都比較模糊,拍的更多的還是那烏央烏央的人群,哪怕當時是有人錄視頻的,能記錄聲音,可因為距離太遠,能記錄的聲音也很模糊,更別說準確記住歌詞了。
這也造成一種情況,那就是明明林銳文在琴行唱歌的效果更好威力更大,但由於缺乏現場記錄,造成的新聞效果主要是指這件事本身,單純就林銳文本人的傳播度來說,還遠不如他在自助餐餐廳裏彈鋼琴唱歌的一幕,畢竟當時有人在拍視頻,拍到了他本人,還發了朋友圈。
總之,正因為種種原因,造成了林銳文雖然過早的把歌曲唱了出去,但至今為止,在國家的知識版權庫裏,還沒有人去對這些歌曲注冊版權,這也讓他的注冊過程相當順利。
要知道,這個世界的版權注冊看似更簡單了,網上注冊就行,但實際上並不容易,都要做大數據比對的。
也就是說,如果雷同現象比較多,那初審也是無法通過的,隻有那些幾乎沒有雷同的情況,才能輕易過審。
而且,現在也隻是過了初審,說白了是過了電腦審,後期其實還有人工審核的二審三審,過了這兩個審核,才能最終確定版權歸屬,通常這個審核時間最長不超過四個月,也隻有過了最終審核,才可以說版權是你的。
雖然如此,但在過了初審之後,資料庫就有記載了,以後再有人來申請,比如曲譜或者歌詞啥的,那就不容易通過了。
後來的申請者如果還想繼續申請版權歸屬,覺得早一步申請了版權的人是假的,是剽竊自己的原創,那麽就隻能進行申訴,拿出證據說明那些東西是你的,提前申請的人是盜版。
甚至你還可以去法院直接進行起訴,起訴對方剽竊自己的作品,但還是那樣,誰質疑,誰舉證,既然你質疑別人剽竊自己,就必須自己拿出可靠的證據來證明,這就相當麻煩了,而這也正是首先申請專利權的優勢所在。
在以往,很多不小心的原創者就受到了這方麵的侵害,沒注冊專利權的時候就把作品流了出去,結果被有心人搶注版權,事後再要回來,那就千難萬難,不是一般的麻煩,很多時候大多是私了,也就是私下給搶注版權的人一些錢,然後把版權要回來,很多人就是靠這個搶注專利權來發財的。
所以說,版權問題很重要,尤其是原創者,怎麽小心都不為過。
當然了,一般來說,是自己的東西就是自己的,別人哪怕一時間冒領了你的成果,原作者如果肯花時間找證據,正常來說早晚還是能證明清白的。
就跟林銳文自首事件一樣,他如果安心填表格,回去等待警察的進一步調查問詢,再進行多方比對,早晚還是能證明自己的,騙子哪有那麽容易成功的,騙子中真正能成功反殺原作者的還是極少數。
值得慶幸的是,林銳文之前流出去的作品存在時間還很短,正處於新生狀態,最多屬於大熱潛力股,上了熱搜榜,還沒到真正的熱搜頭三名,注意到他的人還是比較少,而他也能在騙子關注並反應過來之前更早一步清醒,早一步去搶注版權,這也讓他避免了很多都麻煩。
什麽?你說有些選拔賽的時候,有些參賽者現場演唱原唱歌曲?那個版權怎麽辦?
且不說人家是否早就在參賽前注冊過版權,就算沒有,你在大庭廣眾下,在多人矚目下說出是原唱,那就已經是給這個作品貼了標簽,有了諸多人證跟時間證明。
事後,如果還沒人提前為你的作品注冊版權,你注冊版權就會更加容易,畢竟有影像記錄當證據,而如果有人早就注冊過版權了,那你也可以提起申訴,繼續走申訴的流程。
當然了,換個角度來看,在一個版權保護意識強烈的國度裏,原創者創作出作品,卻不提前申請專利注冊來保護自己,那本身就是對自己的不負責,這跟你買了汽車卻不買保險就上路是一樣的道理。
話說回來,至少就現在來說,這個歌曲版權通過初審的情況,林銳文還是可以拿來給自己做證明的,雖然你要挑刺的話,嚴格來說也不能說明什麽,畢竟還沒過終審,不能算是你的,而且就算歌是你的,也不等於是你唱的,但就目前來說,在沒有更好的證據之前,這已經是一份足夠分量的證明了。
畢竟其他來冒認神秘人的人可沒這麽用心,更拿不出這樣的證據,這實際上是一種誠意的問題。
林銳文這個事兒現在也就是個行政問題,又不是要上法院,什麽都講證據,還是處於警方的主觀判斷,以雙方的約定俗成為主。
說白了,就是你來自首,警方也認定是你了,給你開了處罰,你要同意,這事兒就這樣了了,是你情我願,可你要是不服,那就法院見,咱們一點一點來玩證據,最終法院做出判斷,再交給警方強製執行,大體就是這樣。
“所以說,那個人真是你?”女警這次也相信了,或者說,她其實早就信了,“你真的是那個神秘人?是那個神秘歌者?”
林銳文兩手一攤:“都這樣了,你們要還不信,那我也沒辦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