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心不夠黑
字數:4881 加入書籤
,最快更新舊書大亨 !
路虎”攬勝“尊崇版,豪華進口越野車,加上購車手續費,差不多要300來萬;如今才開了不到十天,從車庫提出來,連車牌還沒掛上,幾乎是新車一輛,如果願意的話,直接出手,最低也能夠賣250萬。
《誌摩的詩》,線裝簽名本,襯頁有徐誌摩親筆題詩一首,上拍賣行的話,簽名本,沒有題詩的可以賣18萬左右,題了詩的比較罕見,參照以往類似拍賣,最多也隻能拍100來萬。最主要的是,這本書是林逸花了100塊買來的。
一本書,換一輛路虎,從買價到交換價,價格翻了三萬倍。
一手交書,一手交鑰匙。
說出去誰信?
不是因為瘋了,就是吃錯藥了。
可這是明擺著的事實。
……
秦總走了,臨走的時候還像小品《賣拐》中的大腦袋夥夫,衝林逸說了聲:“謝謝啊!”語氣真誠,真摯,並且說新車過戶的事兒不用林逸操心,自己會幫忙辦妥,也是,對於他這樣的大人物來說,車輛過戶絕對隻是小兒科。最後,他還邀請林逸,有空去上海,一定要找他玩。
那一刻,林逸忽然覺得有些慚愧。覺得很對不起這位秦總,人家開著車來的,最後卻隻能靠兩條腿打的離開。
林逸又覺得自己心太“黑”,“黑”了人家的車,自己買那本書才花了100塊,等於多要了人家300萬,怎麽好意思?雖然人家是土豪,拿錢不當錢,拿車當玩具玩---但……怎麽說呢,這個便宜占的太大了,讓林逸這個“讀書人”感覺有些不適應。
握著手中的車鑰匙,林逸忽地又感覺很假,很不真實。
就這樣換了嗎?
自己的一本書,換了這輛路虎。
以前林逸喜歡看一些八卦,說在國外有人拿一隻湯勺,在交換網上換了一輛寶馬,先是拿湯勺換了一個相機,然後又拿相機換了一部老式電話,然後用電話換了一台電腦,電腦換了洗衣機……就這麽換呀換,最後就換成了一輛寶馬。
林逸不太信那種,覺得有炒作的嫌疑,但是現在,自己活生生地站在這裏,手裏拿著車鑰匙,麵前停著一輛誰也偷不走的路虎,這絕對做不了假。
重要的事說三遍:一本100元買來的書,換了一輛價值300萬的路虎!
……
當林逸完全接受了眼前一切的時候,第一眼就看見了曹一刀這貨圍著那輛路虎”攬勝“上竄下跳,左瞧瞧右瞅瞅,還使勁兒彎腰看看車下麵四驅動的輪子,因為彎的太狠,連貼身穿的大花褲衩子都露了出來。
“林逸啊,你發達了!這是路虎啊,300來萬的越野車!”曹一刀檢查完畢,臉蛋子上肥肉抖動,表情激動無比地想要給林逸一個熱情的擁抱。
林逸慌忙躲開,這貨下手沒輕沒重,還說躲遠點好。
“草,沒意思。躲什麽躲,你又不是花姑娘地幹活。”老曹埋怨了林逸一句,不過馬上又嬉皮笑臉,搓著手,看著林逸,似乎在醞釀什麽不好的事情。
唉,看著老曹這副德行,再想想他索要路虎的行徑,林逸忽然覺得,這貨販書真是大材小用,完全有做土匪的潛力。
“林逸啊!”老曹很溫柔地喊道,這聲呼喊讓人發麻,雞皮疙瘩都起來了。
“你說,我們是不是好哥們?這輛車是不是我幫你弄來的?這件事兒從頭到尾我幫你跑前跑後是不是很不容易?別,別回答,咱倆心裏有數就行了。兄弟在一起,講什麽?義氣!”老曹砰砰砰,拍了拍胸脯。
“不管別人說什麽,咱們都是講義氣的人,所以我這個做哥哥的也不奢求什麽,也不要你的什麽介紹費,那樣太市儈,太小家子氣,咱兄弟誰跟誰呀---不過你這車能不能讓我開幾天?別介,別用這種懷疑批判的目光看著我,我知道咱這人不怎麽純潔,很多人喜歡背地裏罵我,說我市儈,短視,見利忘義---可是沒有我的無恥,怎麽能襯托出你的偉大?”
“再說這輛路虎,我是真的很想開一開,我也知道這樣做很不對,車如老婆,你的車自己還沒開,我先上手了,這可是原則性錯誤;可是哥哥我是純爺們啊,純爺們哪有不愛路虎的!兄弟啊,別的我也不說了,你也知道,我那輛該死的五菱宏光早該當廢鐵賣了,能開一開這樣的路虎,我就算死也瞑目!”老曹苦著臉,都快眼淚汪汪。
林逸表情怪異,張了張口,曹一刀怕他拒絕,又忙說:“我知道,你別說,你別開口,先聽哥哥說完……你呢,現在還沒駕照,沒關係,這事兒包在我身上,我跑關係走後門,千方百計也要幫你辦一個,誰讓你是我兄弟呢不是……等駕照下來以後,這車再讓你開---你要是真的手癢癢,也沒關係,我那輛破車你先拿去練練手,撞爛了都沒關係,別說一輛車,就算你蹲大獄坐大牢,哥哥也願意為你兩肋插刀!對了,還有這路虎的牌照,交給我,我幫你辦,保準給你弄個吉祥號,888要不要?那就666,要麽就8686?……嗯嗯,我還想說什麽來著,車鑰匙能不能給我哈?”老曹涎著臉,望著林逸,一副無比渴求的模樣,恍似討要餅幹的小狗。
林逸終於可以開口說話了,他說:“你說完了沒有?如果沒說完,我可以再給你十秒鍾……”
曹一刀說:“不用了,都說完了,嗬嗬。”傻笑。
“那我說幾句行嗎?”林逸顯得很客氣。
老曹有些不好意思了,“你說你說,說什麽我都聽著。”
林逸:“這車,你先開著吧。”
老曹豎起耳朵,等待著。
林逸卻沒下文了。
“就這,完了?”老曹眨巴小眼,問林逸。
林逸聳聳肩:“是啊,完了,你還想讓我說什麽?”
曹一刀摸摸光頭,“咳咳,那個……你本來就想說這個的嗎?”
林逸還是那副淡然的鳥模樣,“是啊,你以為呢?”
“靠!”曹一刀狠狠地拍了光頭一下,“我它媽費那麽多唾沫幹啥!”
原本以為林逸會舍不得把車借給自己開,可沒想到人家根本就沒當一回事兒。
繞了半天,車鑰匙還是丟給了自己。
……
林逸不是傻瓜,他深知曹一刀這貨的為人,市儈,小氣,偶爾還喜歡耍滑頭,沒有郭子興那麽仗義,更沒有黃教頭那麽義氣,可是林逸還是接受了這個朋友,原因很簡單,老曹雖然很”無恥“,卻喜歡把無恥露在外麵,像這樣無恥的人,能夠毫不藏私地把無恥全都表露出來,並且告訴林逸,我就是這樣一個沒道德沒底線喜歡低級趣味豬八戒樣式的無恥憨貨,你說,讓林逸怎麽把他踢開?
林逸有時候看書多了,難免沾染了一些讀書人的習氣,在某些方麵不夠“黑”,不夠“奸”,像“一本100塊的書,換一輛300萬的路虎”這樣黑心的話,他就說不出來,可是老曹卻做到了,下賤無底線,無恥有根源,在性格方麵和林逸簡直是個互補。
除此之外,林逸不是不喜歡車,可是他沒車庫---租賃的車庫藏了書,房子也是租的,再加上他沒駕照,車子沒掛牌,對於林逸來說,這輛貌似豪華氣派上檔次的牛車,簡直就是個大累贅。
既然是累贅,就該丟給那些喜歡累贅的人,讓對方先幫自己養著,曹一刀無疑是個好對象。
可憐老曹這個愛車之人,不知不覺就成了林逸的禦用”馬夫“,還以為撿了個大便宜,能夠好好過一把車癮,在拿到鑰匙以後,對著林逸千恩萬謝感恩戴德,這才屁股冒煙,屁顛而去。
據說,開著這輛超級拉風的路虎回家以後,老曹學著李小龍,揩著鼻子把自己那輛雖然破舊卻依舊三天洗一次的五菱宏光狠踹了一番,叫你半路熄火,叫你雨天拋錨,叫你丫的喝油跟喝水似得,前仇舊恨,一起報。
……
林逸難得耳朵根子清靜,對於那本失去的《誌摩的詩》,林逸雖然占了大便宜,卻還是有些依依舍,但那個秦總貌似比自己更加瘋狂地愛著徐誌摩,希望他能對她好一點。
畢竟,每個藏書者對於書來說,都隻是一個匆匆的過客,是個暫時寄存者,你永遠不可能擁有她,隻能暫時占有她,烙下自己的印章,留下自己的痕跡,載入自己的故事。
就算你藏書再多又如何,到了最後,隨著你生命的結束,還不是要散去?
所以,你可以愛書如癡,但必須明白,書的宿命,就是個輪回。
從一個人手裏,到另一個人手裏。
久久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