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五章 疾風知勁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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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張胖子有些猶豫。這我倒是不意外,任誰說要壓上全家為一個才認識幾天的人做擔保也難免遲疑。更何況他如今的權勢地位都來自於嫁給城主的妹妹,如果拋家舍業,那就是一夜回到解放前了。
“我……我想想。”張胖子求助似的看著嵐風。
我不想因為這事讓他們之間或者我們和嵐風之間有了嫌隙,於是說道,“是我太唐突了。哈哈,就當我沒說過。”
我心想看來隻有去和漢斯說了。正準備揭過這篇,說些別的話題,嵐風突然插嘴道,“月半,你曾經說過願意放下現在的一切。是真心的麽?”
張胖子不傻,知道這是個非此即彼的要命問題。說是,那麽就意味著拋家舍業,甚至放棄現在的優渥生活,但是能夠和嵐風雙宿雙棲。說不是,那就十有八九就會錯失佳人,剩下的日子仍舊可以燈紅酒綠紙醉金迷。
這個問題可比倆人掉水裏先救媳婦還是先救媽嚴重多了。更嚴重的是自己沒有多少時間思考。思考就意味著猶豫,猶豫就意味著無論最終選擇了哪個,都是錯誤答案。
我雖然對這些女人了解不多,可也知道有時候她們要是鑽了牛角尖,別說十頭牛拉不回來,她們能拉著十頭牛跑個馬拉鬆。人家常說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可別因為我壞人家姻緣。
“呃,別整這麽嚴肅啊。咱換個別的路子就行。離了你們這倆張屠戶,我也不會隻能吃帶毛豬。”我插科打諢想要岔開話題。
嵐風不理不睬隻是盯著張胖子,張胖子自然不能主動接我這茬。現在在嵐風眼裏,除了說“是”之外,隻怕任何其他的話或者動作都等同於“否”。我眼看著一滴豆大的汗珠就沿著張胖子的脖子流了下去。張胖子,組織考驗你的時候到了!
隻見張胖子一咬牙一跺腳,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華山自古路一條,是從此君王不早朝。他眼前一閃而過的是鮮血染成的紅旗,心頭回憶的是強敵入侵的屈辱。終於張胖子哇呀呀呀大喝一聲,“是!”
既然決心已下,張胖子也光棍起來,“王兄弟,下午我就和你往獸人商會走一趟。我信得過嵐風,也就信得過你。哪怕被你賣了,我也幫你把錢數清楚。”
看著張胖子臉上一抖一抖的肥肉,我心中有些感動。卻還是怕這是他在激將之下做出的決定,等日後想起來後悔,還不如今天不做。
恰好這時阿宇扛著倆包袱進來,一進門就嚷嚷餓了。我借機說道,“我們先去吃飯吧,晚點再商議也不遲。”
不等嵐風和張胖子說話,阿宇就說道,“對對對,天大地大肚子最大。餓著肚子人會變蠢,什麽主意也想不出來。”
我嗬嗬笑了幾聲,“吃飽了你也想不出來。”
阿宇聽我嘲諷,隨手就把包裹往我臉上丟過來。好在東西不沉我接住之後放在了地上。
這頓午飯我和阿宇都吃的挺開心的。不過嵐風和張胖子各有心事,就顯得有點食不知味。萬幸剛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才張胖子說了個是,不然這頓就得是散夥飯了。
等聽我說完拉姆塞的要求和張胖子的決定,阿宇忽然笑了起來。他一邊啃著一條羊腿一邊說道,“要我說這個事很簡單。吭哧吭哧,你們就是想太多。吭哧吭哧,我給你們出個主意,吭哧……”阿宇下一口沒啃完被我一巴掌糊在了後腦勺上。
“說完再吃,不然要被罵水字數!”我對著阿宇怒目而視。
他從容不迫地將羊腿上最後幾塊肉啃幹淨,這才說道,“你們看,現在是拉姆塞要個人質,但是漢斯應該不會安心當人質。如果張大哥去當人質呢,卻又擔心咱們把嵐風拐跑了。”
此時張胖子小聲抗議自己並不擔心,不過被阿宇無視了,“你忘了咱們還有這個東西?”說著阿宇從後腰上把裝著預言卷軸的盒子拿了出來。
我懷疑地看了他一眼,立馬就被他瞪了回來,“我知道你在想啥。你才會一天沒脫褲子在腰上別著這玩意。我是怕丟所以才隨身帶著。”
“我剛才說到哪了?”阿宇啪嘰了兩下嘴,“啊,對了,張大哥替我們去拉姆塞那作保。然後咱們把這東西存在張大哥那裏,漢斯就去他府上養傷。嵐風幫咱們帶路到尼西埃雪山就返程,肯定比去一趟厄爾多姆花的時間要少。等她回到西斯特瑞克,就去張大哥府上取了卷軸交給漢斯。漢斯拿著卷軸該幹啥幹啥去,嵐風匯合張大哥想幹啥幹啥去。完美。”
阿宇所沒說的是,隻要漢斯和張胖子互相監督,也就不怕誰起了什麽壞心思。這是個合則兩利分則兩害的事,想必他們也能考慮清楚。
我們三個目瞪口呆地看著阿宇,實在想不到他還能說出這麽靠譜的主意。阿宇免不了洋洋得意,還故意裝作一副這是正常操作的樣子。
“你丫至少得是從十年前就開始琢磨這個主意了吧。”我看不慣阿宇春風得意的表情,開口說了一句。接著拽了拽他的頭發,又揪了揪臉皮,還想按按鼻子的時候被他拍開了。我嘀咕了一句,“都是真的啊,不是別人裝的。”
阿宇哼了一聲,“瞧不起人了不是。告訴你平時那些小事我是懶得思考,真正關鍵時候還是得指望著我。”
誰叫人家想出了辦法呢,得意也是應該的。但是我可不想表揚他,不然這事他得跟我顯擺一年。“嵐風,張大哥,你們覺得怎麽樣?”
兩人異口同聲地說了句行。張胖子嘿嘿笑了笑,“都行,都行。你們怎麽定都行。”
雖然他嘴上這樣說,但是比起剛才那個全憑信任肯定樂意的多。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很脆弱,還是盡量不要考驗的好。
嵐風也是點了點頭,“如果順利的話,將你們帶到尼西埃雪山之後我就返程。一個多月就可以回來。”
我心想,這樣其實比漢斯跑一趟厄爾多姆要快的多,還可以省去他養傷的時間。對於拉姆塞來說,隻不過是漢斯換個地方養傷,也沒什麽反對的必要。確實是個大家都能接受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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