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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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哲學家芝諾用圓的麵積比喻已經掌握的知識,用圓外的空白表示尚需學習的無知麵,圓越大,其圓周接觸的無知麵就越多。

    這句話簡單的理解就是學無止境。一個人懂得東西越多也才知道自己越渺小。

    我曾經是多麽的不可一世,認為自己已經超越思想的最高境界,一切皆無。

    人總是要為自己的無知付出代價。

    記得我開始寫作的原因隻是為了能夠與徒弟做個榜樣,到現在想想當初的想法是多麽可笑。

    一次又一次的謬論,讓她終於被我說服,甘心拜我為師。

    我知道我當初僅僅是喜歡和別人抬杠,不論別人怎麽說,我就是反著幹,有些理論連我自己都說服不了,居然就那樣說服了她。

    或許那個時候是她心靈最脆弱的時期吧!

    人在心靈最脆弱的時候總想找個人傾訴,不論那個人是反駁自己亦或是安慰自己,總算是有個人在聆聽。

    那個時候不需要真正的聆聽者,隻是想找個人說說話。

    我們就是那樣在網絡上相識,至今沒有見過麵。

    隻不過現在的聯係已經很少了,她已經不再抱怨,應該說很少抱怨。

    在我父親走了的不久之後,她告訴我她想寫,但是她又沒有時間。

    我那個時候的心情非常壓抑,沒有給她緩衝的時間。

    “少給自己找借口,時間都是擠出來的,你每天什麽事情都不做,那裏會沒有時間。”

    她說我沒有結婚,不知道帶孩子是多麽辛苦的一件事。

    脾氣暴躁的我什麽都沒說,開始了我的第一本《逗神成長記》。

    或許是因為剛失去父親的原因吧!那個時候的我非常極端,總感覺自己寫的東西很不錯,但申請了幾次簽約都沒成功,然後我開始認為網站的編輯沒有欣賞水平。

    寫到27萬字的時候,我回過頭來,再次自己寫的東西,我有些無地自容。那種東西也能算是?

    剛好那個時候某明星出了一些事情,看到網上的指責,或許我的極端性格更為偏重了,諷刺著雙方,諷刺著眾多網友,也在那個時候開始了我的第二本《逗神之遊戲時光》,越寫越有感覺,與之第一本,有了很高的提升。

    在十萬字的時候,成功的與簽約,二十七萬字左右上架。

    這是我寫作史上的一個進步。

    在這裏我要感謝創世給了我這樣一個可以寫作的平台。

    我已然忘記了我選擇寫作的最初目的隻是為了我那個徒弟立一個榜樣。(後來的目的我自己也說不清楚了。)

    在這期間,我也曾想起過我的那個徒弟(她的文筆要比我好的多),她終於也開始了自己的寫作生涯,後來應該放棄了。

    終於在不知不覺中,第二本書突破了百萬字的大關,我清楚的認識到了自己的不足。

    沒有一個明確的大綱,僅僅是憑借自己的想法隨便填寫,有的時候真的不知道會在我的中發生什麽事情。

    因為成績的原因,我一直想要放棄,重新構造一本書,但我畢竟還要生活,那本簽了約的雖然沒人看至少可以混個全勤。

    在保證全勤的情況下,我又開始構思了自己的第三本書《學園重生之2010》,上傳了十章之後就暫停了。

    之後便是在保證全勤的情況下寫新書的大綱,至此我想我已經愛上了寫作。

    或許隻是想要證明自己不是一個無用之人。

    我又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我相信我隻要堅持下去,總有一天會出人頭地。

    那場車禍……

    我不想繼續思考,一個月之中那本已經簽約的隻更新了一章還是幾章。

    再想繼續混全勤,卻不知道如何下筆。

    完結了,就這樣沒有征兆的完結了。

    我難道就這樣放棄了嗎?

    不甘心,非常不甘心。

    從家裏逃出來一個多月了吧!我又開始構思我的新書《外星科技之重生係統》,寫作也算有了一點經驗,我這一次隻是將書名申請了下來,並沒有著急上傳。

    我準備來一個不鳴則已,一鳴驚人。

    大綱寫的不錯,我開始抽時間寫章節,寫細綱,一次又一次的修改,修改到自己滿意為止。

    有的時候幾個小時憋不出一個字,寫的我心力交瘁。

    我發現了我寫時候的幾個臭毛病:整體思路清晰,細節描寫不足;畫麵感極差;知識量嚴重不足;容易將自己的情緒帶入中。

    或許我真的不適合寫作。

    但我喜歡寫作,我喜歡文字。

    尤其是相同的一句話,融入不同的感情表達的意思也不一樣。

    比如形容兩個人的關係:好的沒話說。

    一種意思是關係非常好,已經找不到詞語形容了。

    一種是諷刺,兩者之間無話可說。

    我不想就這樣放棄。

    我知道我要學習了,我的大綱是將不同類型的融入到一本之中,通過外星科技為切入點,因為清楚自己的寫作方向,所以我開始借鑒有關方麵比較好的。

    越是借鑒越是沒有信心,他們的文字功底太過深厚,我就算是模仿也模仿不出來。

    我沒有那個文筆。

    或許我隻是走入了一個極端。

    我喜歡寫作沒錯,但誰規定了我一定要寫呢?

    我隻是想寫一部關於自己的書籍。

    所以我的第一個想法就是以自己為模版定位一個主角將現實發生的事情七分真實三分虛構的故事寫下來。

    我為什麽就沒想到換一種方式呢?

    寫作不分形式,我喜歡寫,為何不以日記的方式記錄一下自己真實的想法呢?

    或許這還構不成一本書,但以後的路誰知道呢?

    《魯濱遜漂流記》不就是一本日記形式的嘛?

    我喜歡寫作,那麽我就沒必要拘泥形式,隨心所欲寫出自己想寫的東西,或許兩年以後,將我自己寫的東西串聯起來,它已經可以稱為一本書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