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2017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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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自買醉、獨領風騷和懸崖邊鴉片他們三個人是我在七十版本男格鬥初期站街裝比認識的朋友。
至於算是怎樣的朋友呢?
一麵之緣吧!
恩?現在說的話應該是一麵之緣,以前關係還算不錯了。
畢竟也能稱得上朋友。
其中獨自買醉算是關係最好的一個,我曾經還進過他的“帝尊”公會當過一段時間的副會呢!
他職業紅眼,天空套。
至於裝備,早已經忘記了,沒有我當時的裝備好,但也屬於領先眾多平民玩家。
畢竟在那個有了天空就算土豪的時代,誰也不會閑著蛋疼先把時裝整好在去整裝備。
於是那個時候,天空就屬於眾多玩家的終極目標了。
我還清楚的記得,認識他們的時候,我還沒有天空套。
獨領風騷是我在這三個朋友裏最不喜歡的一個,恩,也可以說他最先忘記我這個人。
當然也不排除他賣號的可能性。
其他人不認識我,我當不會太當回事,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朋友隻不過是生命中的過客。
但他卻是在第一時間裝作不認識我,還真是算我瞎了眼。
或許我早應該看出他是一個特別現實的人。
那一次,我強化裝備,整整碎了2個多億的裝備,最後隻成功了一件。
你別丟下他11佩魯斯的榮譽成功。
全身裝備也就剩下這個項鏈。
那算是我第一次真正意義上的脫坑吧!
而這次大戰凱莉當時知道的人也就獨自買醉和獨領風騷兩個。
因為我是受到他們的蠱惑才一時沒有刹住車,誰能想到奇葩十連碎。
深淵窮三代,強化毀一生。
這是當初比較流行的一句話。
“淡定……”看到我的結果,買醉勸解道。
“無所謂了,我想我該脫坑了,沒有一輩子的遊戲,卻有一輩子的朋友。”
“不至於,遊戲而已,以你的本事,這些算什麽?”
“隻是不想繼續耗費精力了。”
“真的決定了?”
“恩。”
“一路走好,有空回來看看我們這些老朋友。”
有種心酸,沒想到我這麽保守的人居然會在一時衝動的情況下毀了自己的賬號。
“那你佩魯斯賣我吧!”獨領風騷這個時候開口道。
“算了,直接送你吧!你出個蜜蠟錢就行了。”
當時並沒有在意,畢竟這個遊戲,每個人都希望擁有過人的裝備,更何況我和他們是站街裝比認識的朋友呢!
也得虧他沒有懷疑我是騙子,目的隻是為了騙個他的蜜蠟錢。
懸崖邊鴉片這個朋友呢,挺不錯的,隻是我們沒有告別就消失在了彼此的好友欄中,等我在回歸的時候,他已經脫坑了,他比我有決心,一次脫坑就再也沒有回來過。
我與他的認識是一個偶然,當初也是我心好,才認識了這個賺錢天才。
我當時在站街,閑著無聊,看到他的喇叭花錢找人帶他升級。
閑著也是閑著,就決定免費帶他了。
一管疲勞下去,讓我有了很大的收獲。
是他讓我知道另外的一種賺錢方式,比起搬磚要輕鬆太多,收益也大的多。
那個時候已經有了魔王契約的雙倍開罐,我沒想到居然還有穩賺不賠的開罐子方法。
地下城老玩家應該知道當初的水罐那裏會賣35-40的重甲罐子,12000金幣一個,8個罐子96000,開到最差的也是白裝重甲。
技巧就是白裝賣商店,藍裝分解,就算不出傳承重甲三件套也不會虧損。
當初有色小晶體的價格在300一個左右。分解爆發一次回本,加上白裝賣的金幣和無色小晶體,一次最起碼賺10萬金幣。
一個契約,賬號通用,而且角色3級就可以前往天帷巨獸的水罐跟前。
當時滿角色好像是24個吧!
如果出傳承,基本上價格在500萬左右一個,雙倍就是1000萬,折算chéng rén民幣50元左右。
他告訴過我大約500個罐子就會出一次傳承。他每天開8個小時,大約3分鍾一個號,每天的收益大約在五千萬到一億之間。
對他而言,遊戲沒有太大的意義!他的目的隻是賺錢。
也確實,這樣的遊戲確實沒有了意義,但是想想這筆收益還真的很可觀,每個月的遊戲幣換成金錢大約一萬左右。比正常白領的工資都高。
隻是不知道他為什麽會從遊戲中消失。
我沒有他的毅力,對於我來說,金錢的yòu huò遠遠不如自身的快樂重要。
這也是為何獨自買醉說碎的那些裝備對我來說不算什麽。
從他身上學習的方法,我當然也加入了我的搬磚計劃中,實測500次罐子出傳承還算真實,這也讓我每周的收益多了5000多萬。
每天多花一個小時的時間,一周大約3到4次的傳承。
凡事有利就有弊,xiāo shòu問題有些困難,理論上的金幣到手時總會少了些許。
因為競爭的關係,導致傳承的掉價和出貨慢。
還好當時知道這個方法的人並不多,我很感謝鴉片會告訴我這個技巧。
這也可能是所謂的好心有好報吧!
等我再次回歸的時候,買醉說他也要脫坑了,因為他的女朋友不希望他玩遊戲。
也對,如果我有女朋友了,我還會在意一個遊戲嗎?
一次脫坑,算是永別吧!
他將他的號交給我,希望我能帶他走的更遠,可惜我當初不精通狂戰,也隻是用來搬個磚,再後來搬磚都懶得搬了,就這樣不了了之。
而獨領風騷呢?再次見到他的時候,和他打招呼,他居然問我是誰。
也對,再次回歸,裝備差了不是一個檔次,他不認識我也算正常。
也這樣與他行同陌路了。
鴉片到底是怎麽消失的對我來說算是一個迷,或許正像我從他身邊消失一樣吧!
有些時候,消失的朋友就連自己都不清楚。
如果不是偶然間翻看了那個qq,我或許都忘記我曾經還有一個名字叫丟下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