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可怕的謠言
字數:5001 加入書籤
,最快更新情奔 !
謠言是可怕的,一旦傳播開來,潘啟貴後院起火不說,在後麵扇陰風的人不會少,特別是有個別處心積慮的人,還抓好這個機會。
潘啟貴擔心是這個,他並不是怕名譽受損。好再高紅英送兒子去上班,回娘家了。
潘啟貴這邊有些手忙腳亂,高紅英那邊正好相反。
“天街小雨潤如酥,草色遙看近似無。最是一年春好處,絕勝煙柳滿皇都。”
高紅英走在回娘家的路上想起了韓愈《早春》。今天送兒子去工作,也就是立業,古時講成家立業,現當然是立業成家,這也是社會進步的一個標誌。
立業,這對一個普通家庭來說是多麽大的意義,它充滿著生機和希望。減輕家庭經濟壓力,父母肩上的擔子輕了,心也就自然輕鬆了,心情好了壽命就會長的了,這一串的好,你說哪個做母親的不感到由衷的欣慰和喜悅。
高紅英身有感觸的吟起這首詩來。她想現在也到了將這窗戶紙捅破的時候了,再不捅破,到死時再說就害了兒子,這是他親生父親當紅的時候,前途無可限量,這是不言而喻的事。
再說也是還原曆史真相,她想這麽做她沒有什麽不對的?難道就這樣的爛在肚子裏,讓她永遠處在暗無天日之中,她自己也受不了,這種無聲的折磨,在良心上讓她受到了極大的譴責。
唉,上帝呀,她不信上帝,他還是這樣喊了出來。
她也知道對潘啟貴的傷害,這麽多年了,他把潘正東當親生的看待,突然說這兒子是別人的,那還不痛心疾首。
痛就痛吧,這個世界上總有人哭,有人笑,這是避免不了的。
其實,高紅英想起這事來心也隱隱作痛,這是沒法子的事,這與兒子的前程,那就不算什麽了。
兒子能不能接受這個現實呢?別人肯定說不是看到馬強當上了市長,如果是平頭百姓會說嗎?
兒子現是公務員,做娘的就不應幫一把,沒什麽不對的。不說對兒子就是不公平。
高紅英沒有白走這一趟,總算明白了,現將這一團亂麻,總是算理出了一個頭順來。
從兒子這裏開始,將這事同他說開,讓兒子明白現實就是現實。回避不了的。
他說我是好媽媽也好,壞媽媽也罷,我不能將遺憾帶到土裏去。
高紅英反過來想,人就是個自私的產物,如果不自私的話,說不說還不是一個樣,當然是不一樣,原本兒子就有這樣一平台,現他沒有,父母有能力也應該給搭建,這是天經地義的事。
原本是一湖平靜的水,就被她一個人把攪渾了,她還沒有稱過自己有幾斤幾兩,這一切都不是她一個人能掌控的。
高紅英眼珠一轉,對啊,你潘啟貴不是想升到副縣?給他就不得了,對一市長又有何難。那不是一個班主任叫誰當班長一樣。誰當這個班長不一樣,最後還不班主任說了算。
高紅英翻來覆去的想去挑明這件事情,還原曆史真相,洗淨不白之冤。
她冤嗎?冤的是潘啟貴?不是,是兒子。男人有了權受點恥辱,又能算什麽,潘啟貴一點也不冤,若不她也許還是一個農民。最大的充衝量,也隻是個村支書。
二十多歲的兒子自己都不知道,高紅英一想到這個,心裏一陣緊張,這不是開玩笑的事情,突然,空降下一個父親,年輕的想法會同你高紅英一樣?
如果弄不好便是雞飛蛋打,按道理兒子一時轉不了這彎,也不至於不高興。高紅英根據自己的想法來判斷。
馬強幸福嗎?幸福個屁,到外找女人,說明了家庭隻是名存實亡。人家小姑娘好好的、被他亂來,也不知怎麽亂搞,說是吃了*藥,小姑娘經得起狼性發作的男人的蹂躪,隻顧自己發泄,那身下似水白菜秧嫩的的女孩,他也下得下去手,這些比獸還獸的男人,害了多少良家女子。
馬強這樣德行就該斷子絕孫,可是他有價值,雖然高紅英想起那件事來,心理也堵得慌。算了,算了,想別人事不是鹹吃蘿卜淡操心,自己的事都考慮不過來。
她不想害潘啟貴,像潘啟貴這樣的男人真的不好找,算可以的了。回娘家休息幾日再說吧,好事不在忙中急。這個事得從長計議。
高紅英胡思亂想了一通,總算有點明白,好好到娘家休息幾天再回去好好的伺候潘啟貴同誌,她是這麽想的了。
潘啟貴在家積極處理謠言之事,他知道謊言說上一萬次也成了真理。
一個鎮書記養兩個老婆,在當今社會貌似非常正常,這話一傳十,十傳百,那還得了,群眾的口能載舟,也能覆舟。
潘啟貴反應如此強烈,也在情理之中。
如果他是一個老百姓,有一百個女人和兒子是他的,他也沒事,人們會說這個家夥真的有本事,好風流,這麽多的風流韻事,是令人羨慕的。
可他是國家幹部,又是一個小領導,萬萬不可以小覷,任其發展,後果不甚設想。
潘啟貴找到這兩人,一個司機,一個是鎮裏的辦公室主任,他清楚本鎮的基本情況;通過這倆人一合計,將這些有可能散布的人員都集中起來了,約二十幾個人,連夜招集到政aa府招待所,有老的,也有少的,有男的也有女人,作了簡單的說明,有手機的交上來,最後秘密集中一車裝到外地。
潘啟貴請了一個是醫學博士和一法院法官上課,專講血型問題和有關法律法規的問題;後來每個人又抽血化驗,這裏麵人有相同的血型就能說是親戚關係嗎?就是讓大家了解一件事,就是特別少的血型,世界上也有幾萬人,不能說這幾萬人都是一個袓宗,更不能說是某個人的孩子,上了十多個小時課,看有圖片,看有錄像。
他們明白,也承認自己的錯誤,一旦出了問題,就要追究行事責任。
通過學習他們不再去亂說亂講,不告不發,有人告你,為了一句話而吃官司不值得。每個人還寫了一份類似的檢討的保證書,還簽下了承諾書。
這時潘啟貴出現在這學習班上,每人發一百元,叫誤工補帖。
“下次你們再胡說八道,每人發二百。”潘啟貴類似開玩笑的說。
逗得大家一:“發一萬元,我們也不再亂說了。”
“好,我相信你們通過學習,知法,懂法,回去後做個義務法律宣傳員吧,要將這些是是非非,想明白了再說,造謠生事的人定要狠狠的打擊。”
這次及時控製了局麵,免了一場流言蜚語的漫延。
潘啟貴趁著這次的行動,在全鎮掀起了學法、守法的新高嘲。
先組織黨員幹部學習,培養各村骨幹,再到個自然村宣講,再由村組織成立學習法律的小組,學習後都要到鎮裏參加法律知識競賽,前六名發獎金。
這次學法普法比任何一次都要深入,都要普及。潘書記也被縣裏抽去作了專題宣傳普法報告,如何讓法律知識走進千家萬戶。
潘啟貴其本身是為了自己,為自己的同時沒想到趨東風舞大旗,也為晉升副縣爭取了一票,當然這不是縣九個常委的一票,而是人們有目共睹的在這種社會爭取機製下,這是一次創新。
潘啟貴的工作能力,不是白紙黑字寫在紙上的,是腳踏實地的幹出來的,有三個數據足可說明潘啟貴的成績,超計劃生育為零,犯罪率為零,適齡兒童不上學,也是為零。你說他學法懂法守法搞得不好嗎?這就是有力的佐證。
話說兩頭,高紅英到娘家休息幾日,有事無事在家琢磨,擔心兒子與西安那女孩又聯係上了。
真的是好倒黴,歌廳那一幕偏偏被她遇到,越回憶那女孩越像,天下一樣的人是多,沒有那麽像的,事就那麽巧。
我們去的時候還好好,不一會紅莠的臉就被油燙傷,這些事連起來,就是不對勁,高紅英懷疑這裏有問題,是不是有意不讓我們看清她的麵目,她也一定認出了她。
話說回來,都在大街上發瘋了,怎麽還有那麽好呢?這也有點不可思議,要是好了,一定有個傳奇故事。
但那天夜裏馬強好像是沒事人一樣,正常的很,你說怪不怪。這個馬強不是當初的馬強了,變得她一點也不認得了,人還是不能想,這一想你就在陷阱裏。
馬強就是一條狼,是條吃肉不吐骨頭的狼,太可怕了。
人活了半輩子怎麽就是活不明白,非要在一條狼身邊走來走去,離他遠點不好嗎,是不是這條兒狼對你還沒有構成威協,他對你齜嘴對你笑,你還以為他看得起你,高興得屁股勾裏流油,屁顛屁顛的。
你也不會輕易的動它,那是對的,強調自身的安全,不得不加強自我防範意識,離他遠點,不會有壞處,千萬別往好處想。
高紅英很是糾結,她該怎辦?收手?
-本章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