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民不與官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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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不與官鬥”這是幾千年來中國老百姓的處世哲學。

    自古以來,官和民從來就沒有平等過,民在人脈資源上根本無法與官相比。與官鬥吃虧的肯定是民。

    一個人說這話時,若是對自己說的,那意思是告誡自己要忍辱負重。

    若是對他人說的,那意思是告誡對方要息事寧人。

    常言道:“胳臂擰不過大腿”

    中國封建社會幾千年,老百姓都是這麽過來的。

    潘啟海了解其真相後,他停住了腳步。

    放棄是他唯一選擇,他在思考,這麽做會不會下場很慘,雖說在這個社會裏人人平等,官便是人民公仆。

    在全國各確是湧現出不少人民的好公仆。

    他在思量,他在權衡,在他生存的地方,有沒有人民的好公仆?也來一回秋菊打官司,戰線拉得太長,自己可受不住。

    今日的潘啟海不是過去又窮又酸的潘啟海了。

    他積累的財富,是靠他一點一點用血汗換來的,他不能為這麽一件過往的事,而是別人的事,用得著大動幹戈麽?值得麽?

    而且還是他曾救助的人。

    他不想因小失大,為此在這條路上,他猶豫了。

    他非常清楚,要扳倒這個人,不僅要有充足的證據,還要有人證物證,當麵講得好,到了出庭作證時,一個個像縮頭烏龜樣,你又能怎麽辦?

    從表麵看,所有證據和指向,應是有力的嫡女庶夫。

    構成事實的東西太多,冤假錯案是如何行成的?

    這荒山野嶺底下,有多少冤魂?

    誰來做主,誰給翻案?

    在這個過程中,你不可預測在什麽地方出了叉子。

    一旦有了叉子,你有回天之力麽。

    最關鍵過了這麽多年,他們都有牢固的根基,要想翻這個案子,是比登天。

    法院受理不受理還兩可說。

    假如說,他還是從前的潘啟海,他會去做,反正赤腳不怕穿鞋的。

    胖小姨子問他:“事情搞清楚了沒有,方紅這孩子也怪可憐,沒父沒母。我們要為她做主。”

    “我知道,我會盡心盡力去做,這麽多年的事,有些人都記不得了,你說怎麽辦?”

    他將一個皮球踢到胖小姨子這裏。胖小姨怎麽說。

    她說:“難是難,不至於成了無頭案了吧。”

    “有這個可能。”潘啟海說。

    “回頭你再抽時間,從另一個渠道打聽打聽。”

    “好吧,隻能是這樣。”

    潘啟海搜集的材料後,心裏就在打鼓,他也清楚,這不是一個人的事,這要是撥起蘿卜,必將帶起泥的。

    經他這麽多年人在江湖漂,聽到的,見到的還少嗎?

    這不是你想像中那麽容易,鐵證如山,你就得給我判了,法院也是不你家開的,就是你家開的,還受人家管著呢?

    他想了,他不是沒有想,想的就民不與官鬥,這是幾千年老袓宗傳下來的。

    他一個收破爛的,成了王,也就不那回事,最大衝擊量有兩個錢,有些大企業告官,告贏了,也是血本無歸。

    那還得說是在今天這樣的社會裏,若是在過去,你想都別想。

    潘啟海翻翻複複在盤算著,這裏麵的利害關係。

    胖小姨子把方紅的話同潘啟海說了。

    潘啟海想這個鬼丫頭挺精的,她能想出從高紅英身邊男人著手,這是一條捷徑。

    “是誰告訴她這怎做的。”

    “不知道,應該是她這麽想的吧。”

    “不對,你看,我們為這事商量了好幾回,也沒有從這條路下手。”

    “你是說接近真像又進了一步,是不是說與高紅英有直接關係?”

    “這話不能亂說,我才沒有這麽說。我是想她為何要從高紅英身邊的男人著手,有什麽道理嗎,這事與高紅英有關係嗎馭夫有術:侯爺別太急。”

    “我不楚清,當時她這麽說,我這麽一聽,還答應幫她。”

    潘啟海感覺不好,胖小姨子也要插手此事。胖小姨子是一家人,他得阻止。

    這事也不明說,你不要插手,這事男人都辦不到,不能,不能這麽說,這麽一說,胖小姨子一定氣潘啟海。

    “你一個女人,管好你的超市,其它的事你別問。”

    “你不問也允許別人問?”

    “你不是別人,你聽我的沒錯。”

    “啟海,我對你說,你不管,這事我管定了。”胖小姨子對方紅是實加實的好。

    “你看你看,說說還來勁了。”

    胖小姨子沒有回潘啟海,心想你潘啟海一點花花腸,你以為我不知道,從頭到尾都在騙方紅,根本沒有用心去做,出去好多回,難不有一點線索?

    “我管還不成嗎?你把方紅得太重了。”

    “她不是我親生的,也不是我養的,她對我想的比你還多,什麽減肥茶,什麽減肥霜,不都是她給買。”

    “這點東西就把你收買了。”

    “這些東西就管用,不是東西,是她的一顆火熱的心。自己親生的女兒都做不到她那麽好。”

    “幫她,沒說不幫,看看怎麽幫。”

    潘啟海不能說民不與官鬥,這一說就露陷了。

    潘啟海想這事過了,不就算了,找一些麻煩。他反正是不想討這個麻煩。

    他認為這是一樁將雞蛋向石頭砸的笨蛋。

    讓她一個小女子去做,當初不是看在有幾分姿色,也有過幾次,走進紅莠的房間,都被胖小姨子阻止。

    紅莠病有了好轉,居然胖小姨子將紅莠同女兒同住一個房間,機會一次次的失去,潘啟海還有過一段時間同胖小姨子鬧別扭。

    而後紅莠幫了女兒的英文,潘啟海想不是我救了你,你同我我滾一回床單,又怎麽啦,也不是沒有同別人上過。

    這是潘啟海帶紅莠回家的初衷。

    胖小姨子說得很清楚,你要是傷害紅莠,她一準同他離婚。

    這才是套在潘啟海頭上的緊箍咒。

    從此後,潘啟海連動手動腳愛昧不檢點的行動都不敢做了。

    從某種意義上講,紅莠是胖小姨子救的,在外人說起來是潘啟海救了紅莠,積了德,行了善。

    潘啟海隻想著自己,有這個義務嗎?

    他的回答:沒有。

    潘啟海想,對手若是一般的人,我給你出出頭,劃弄一下,這事一準搞定,可是對手是一隻老虎偷生一個萌寶寶。

    他趕緊繞道而行。

    在這個世上,強肉弱食是大自然的生存法則,看起來是動物世界裏的事,在人類不是一樣麽?

    潘啟海上次為王麗蘋出頭,可不一樣,他似乎是合情合理,必竟以前他們是婦妻,你高紅英這麽對她,本就是不應該,無中生有,無稽之談,你都敢做,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發生。

    他就是要殺一殺這樣的人的威風,來證自己現在是個行得正走得端的人。

    後來,也證實了他做得對,對他人氣提升大有好處,讓人們知道,他潘啟海也是個有正義感的人,不說別的,他的超市生意都好了不少。

    他出頭也是有分寸的,點到為止。

    一個農民,能發家致富,靠的就是眼光,靠的是好項目,靠的是人氣,靠的是有點小狡滑。

    潘啟海開始來開大超市,都不用自己的名字,因為他的名字在這一帶很爛,這就是他能想得到的地方。

    其實,他在這開超市,一些小店就得倒閉,必然要得罪一些人,這是閉免不了事實。

    就是超市開起來了,他那邊的掏下水道,收廢品的公司仍然不丟,他怕萬一這邊不行了,他還得靠這門手藝養家糊口。

    方紅是個很有靈性的女孩,她隻跟胖小姨子點一下,她也清楚,若是潘啟海真的去做了,不說能有個水落石出,最起碼能解到一個子醜寅卯來。

    他不說,自有他的道理,她沒有必要去追問。

    她同胖小姨子說,意思讓你夫妻倆去商量,幫還是不幫,幫是人情,不幫是本分。

    幫不幫,他們對她的情也可說恩重如山,這是沒有話可說的,不能在這個問題上鬧出一點點不愉快。

    紅方對這事就此停手了嗎?

    她沒覺得失落,更沒有感到絕望了,人生真的很坎坷,很無奈,有些時候可能是自己想的太簡單。

    對於她來說,不缺吃少穿,找一個男子嫁了,這挺簡單,但找一個愛你的男人,就不是那麽容易的事了。

    人為什麽要戀愛,不是為了結婚,而是在一起磨合,磨合的過程多數都是用欣賞的目光,自然看不到對放的缺點,而她不是,她是站在第三者的角度上去潘正東的。

    如果,她不能同潘正東結合,她寧願找一個一坐城市終老一身。

    大仇未報,她真的沒有心思去談情說愛,她現在可說是一人吃飽全家不餓,她沒有後顧之憂。

    當她看到潘正東這個樣,心真的有些忍,不應該如此的殘酷對待他。

    近在咫尺,像是遠隔千裏,誰能知道她的痛?

    她會不會停手?不停手她又能反案麽?

    -本章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