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人體骨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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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堆白骨,暫時不會搭理,先對腐臭死者檢查,死者凶前有傷口上,蛆蟲在屍體上麵爬,死者身上好幾處都是血。
法醫屍表檢驗也有幾個步驟.
1觀察屍體周邊的環境。
2初步觀察死者原始位置。
“我們法醫檢查死者之前要注意,醫學痕跡,物品,人體分泌物,排泄物。”李探長囑咐秦丹丹注意一些細節,秦丹丹點頭答應,繼續在檢查死者。
“死者沒室息現象現象?”秦丹丹說完,翻動了一下死者的頭部。
“在屍體翻動的時候注意觀察,注意死者一些重要物證,多看死者的頭發。”李探長在檢查死者還對秦丹丹說一些話,讓她以後要注意。
“死者身上沒有任何物品,死者衣服很整齊,沒有那種傾向的可能。”秦丹丹說了一句。
“死者後背有脫皮傷,沒有生活反應,是死後傷,衣物上有綠色的殘缺草葉,死者被凶手拖在地上走過。”李探長說了一句。
“死者指甲有斷裂,,手指也出血,是被鈍器擊打所致成的傷。”秦丹丹說了一句。
“死者的致命在胸口上,衣服有銳角的破口,這是鈍器所形成的傷,死者的血,形成噴濺狀,大梁量的血,沒有在衣服,隻有少數在上麵,”李探長說了一句。
他們經過對死者的檢查也有一些初步判斷,李探長拿出文件檔案出來寫報告。
法醫鑒定報告內容是。
屍長:165CM
性別:女
年齡:30歲左右
死因:初步判斷,致命傷在胸口,基本上可以確定是流血過多死亡。
死亡時間:4天左右。
死者生前損傷:中指指甲斷裂,有淤血,頭部有創傷,手臂骨折,腳有扭傷現象。
死者死後傷:後背脫皮傷,肩膀骨折,臉部擦傷,腳有刮裂傷。
備注:死者身上沒有任何貴重物品,臉瞼沒有水腫,沒有血腫,死者頭部有線形創傷,幾處有皮下出血,這是生前損傷。
法醫科長:李探長
法醫助理:秦丹丹
腐臭死者的鑒定報告出來,現在就是要把死者拉去法醫中心,白骨也一同拉去,法醫李探長,帶著秦丹丹去法醫解剖室檢查死者。
在解剖間,通過解剖,知道了女死者的死因,女死者的死因是胸口一處,是鈍器傷,死者被刺透大動脈導致流血過多,休克死亡。
接下來就是,就是白骨死者進行檢查,一大堆的白骨在解剖台上放著。
李探長,秦丹丹兩人都看著解剖台上的白骨,現在第一時間就是要把整個白骨拚合起來,李探長,第一時間要做的事情就是這些,秦丹丹這次負責在一旁記錄,白骨,骨架一共是206塊,現在要確定這堆骨架有沒有206塊,在要確定這些骨架是不是一個的骨架,這些工作是他們要做的事情。
李探長手拿白骨頭看著秦丹丹說道:“我說,你記錄。”
“沒有問題。”秦丹丹點頭一聲,就拿著筆,開始記錄,這支筆,可是她吃飯的家夥。
“人體頭部有,頂骨,額骨,鼻骨,顳骨,下頜骨,顴骨。”解剖台上的骨架頭部是一個完整的頭顱,李探長就說出大體的結構,當然頭顱是23塊骨架組成。
“頸椎骨一個。”脖子上的骨頭叫頸椎,李探長說一句,秦丹丹就記錄一個,真是下筆如有神,字體公正,在秦丹丹的手上,有一幅完整的骨架,人體白骨,男性白骨,這是做參考來用。
“胸骨,肋骨,胸椎,肋軟骨,腰骨。”李探長幾個動作就把幾塊骨頭拚合起來,嘴裏還念著名稱讓秦丹丹記錄,這些是身軀,他們有胸骨,肋骨,胸椎,肋軟骨,腰骨。
李探長繼續擺放骨頭,口裏還說著話:“鎖骨,肩胛骨,橈骨,尺骨,指骨,腕骨,掌骨。”這些名稱是人體手上部分,手分別有,鎖骨,肩胛骨,橈骨,尺骨,指骨,腕骨,掌骨。
“尾骨,髖骨,骶骨,股骨,腓骨,髕骨,脛骨,趾骨,蹠骨。”李探長把其他的骨架放好,同時也放秦丹丹做記錄。
骨架的臀部有,尾骨,髖骨,骶骨。
腿骨有,股骨,腓骨,髕骨,脛骨,趾骨,蹠骨。
一具完整的骨架在解剖台擺放著,接下來就是要檢查這個骨架是不是同一個人的骨架,之後在檢查死者其他的原因。
經過;李探長跟秦丹丹的檢查,確認死者就是一個人,這具人體是一具完整的骨架,接下來就是要檢查死者的年齡,檢查死者的年齡,可以通過牙齒的磨損度來確定死者的年齡,也可以通過聯合恥骨來確定死者的身份。
死者年齡確定後,接著就是要確定死者的身高,白骨死者跟軟組織死者的身高是有點誤差,他們的誤差在5CM左右,秦丹丹拿著尺子從白骨的腳跟量到死者的頭頂,得出的結果是:“死者屍長167CM,由於是白骨死者,在加5CM的軟組織上去,得出結果就是,死者屍長172CM。”秦丹丹說完就記錄上去。
死者年齡的出結果,接下來就是死者的死因,李探長對這個可是要仔細的檢查。
白骨死者鑒定結果也算完畢,兩具死者用了一天的時間,才得出結果,法醫白骨報告是。
屍長:172CM
性別:男
年齡:40之42歲左右
死因:流血過多導致休克死亡。
死亡時間:10年或以上。
死者生前損傷:頭部有創傷,肋骨骨折。
死者死後傷:死者骨架,有砍痕跡,這是被凶手分屍的過程。
備注:死者身上有一些零碎衣服,已經沒有鑒定價值,死者身上,沒有發現任何貴重物品。法醫科長:李探長
法醫助理:秦丹丹
時間:2009:5:16
李探長拿著資料就要去找父親李剛,刑警部門和痕檢查科的人在現場勘察完畢後,就回去局裏開會,今天是17號他們對此案展開調查,首先是李三調查出來的資料,首先就要說明他調查的結果:“我們在小樹林現場,發現嫌疑人留下的腳印,從腳印上麵來看,是一個人的腳印,這個腳印是嫌疑人留下的,四周沒有監控器,我們隻能從腳印上麵去調查,我們對腳印的鑒定結果是,腳印的主人,男性嫌疑人,身高在167CM左右,體型較胖,年齡在42歲左右,鞋印的碼數是42碼,什麽鞋子就沒有鑒定出來。”
鞋痕檢驗,是痕跡檢驗技術的一項,根據痕跡學技術判斷,腳印,它的用處可大了,他們可以根據腳印找到凶手,可以利用腳印分析出,死者是男是女,,腳印大小,腳印碼數,等等,腳印還可以做直接的證據,證明嫌疑人就是凶手,同時也可以判斷出很多種因素,有些情況說不定,要看現場而定。
“說下去。”李剛知道李三還沒有說完,就讓他接著說下去。
李三接著說下去:“我們在小樹林發現地上有些痕跡,經過鑒定確定是死者的,從地上的拖痕來看,地麵可以看出,那裏也不是第一現場,嫌疑人從那個地方進入,我們沒有辦法判斷出來,可能是這幾天下雨的緣故引起,不過我們從前方不遠處發現死者的高跟鞋跟,經過鑒定,確認就是死者身上的鞋跟,第一現場我們還在追查中。”
張四拿著一本厚厚的文檔走了過來,這是他帶回來的消息。
刑警偵查員通常會對現場進行訪問調查,出入事發地點和周圍偵查,之後就是對受害人的家屬,和證人訪問。
1訪問最早發現現場和報案人。
2訪問證人,和家屬。
3訪問群眾和知情人。
4或者其他的範圍。
張四按照模式去調查信息回來,以前是李剛陪著他去,現在李剛坐輪椅,現在就是他一個人去,要是能抽出人員,他會帶著去,這次死者的身份確定,調查的資料非常順利。
張四拿著文檔去到李剛身旁,就對他報告道:“隊長,全部查清楚了,死者叫,龔小多,今年30 歲,已婚,家住W鎮111號,丈夫是生意人,她是服務員,報案人是死者的母親,離家出走的那天跟老公吵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