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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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天在水庫庫區的飯店裏,劉總請我們吃的烤野生魚,吃完又到歌廳唱歌,林峰電話裏給他的小徒弟安排了下午的訓練計劃,哥幾個鬧到四五點鍾,劉總又張羅打麻將,我們幾個都沒興趣,五點多回到館裏。沒想到,那個警官晚上就便裝找到館裏來了。

    見麵之後,沏茶、遞煙,然後問晚上可不可以請我喝咖啡,我知道他有事求我,又不便公開,就直接跟他說。“有啥話盡管說,我這裏沒有外人,他們......”我指指林峰和重夕,然後接著說:“都不是外人,你的話,入我們三個耳,以下就爛在肚子裏了,不會有別人知道的!”他抽了一口煙,說:“不瞞你說,這案子是我到這裏接手的第一個案子,畢業之前信心滿滿,今天接到任務時,還滿懷熱情,尋思剛來就遇到重要任務,一炮打響,將來轉正前途無量,可今天一去就丟了醜,那女警平時沒有喝茶的習慣,也沒明白那裏預備茶水的含義,那是帶去的法醫,她今天一犯病,不僅我們傻眼了,她自己將來恐怕也要改行了!下午另派法醫去的,但從現場驗屍結果和現場情況判斷,沒有太大價值的發現,人已經死了快四十年了,到哪去找凶手啊!本案恐怕要成為一個無頭案了,頭一個案子就碰了釘子,現在我一點頭緒都沒有,看到你給那女法醫治病,我想這事你或許有辦法,隻是我不能公開以警察身份找你們,那樣大家知道了,我們也就甭活了!你看能不能用隱晦的方式幫我一下?或者有沒有辦法提供一些線索?那請你去的人,他肯出多少錢,我也出多少錢,你看行不?”

    我又給他點上了一支煙,說:“其實你我是一樣的境遇,我也是剛畢業開的館,我理解你現在的心情,這件事能不能抓到凶手,我沒把握,或許過了這麽多年,真正的凶手早已不在人世了。不過,把事情搞清楚,對於我們來說,卻不是難事,隻是我們做事和你們不同,你們是要憑證據的,沒有證據,即使你明知道事情的真相,也無可奈何!我們的做事習慣就不同了,因為我們能跟靈界打交道,隻要能搞清楚前因後果就可以下手,根本不用所謂證據,證據那玩意隻是用來對付控辯雙方質疑的!”我掐滅了煙頭,接著說:“至於幫助你們,保密這個事情,根本就不是問題!就這個案子來說,我施法問問那三個鬼就行了,起碼現在知道,其中一個鬼還沒有投生,隻是她生前是個精神病,此時雖死,仍然不能問出有價值的東西。不過沒關係,我老爸可以通三界,如果從現場找不出有價值的東西,求我老爸問一問土地,就什麽事都清楚了。”

    他馬上睜大了眼睛:“我從來不信鬼神之事,今天真是......聽到你一說,越發覺得不著邊際,這萬一......”我知道他的意思,他不過是苦於沒辦法,才拿著試試看的心理,來找我們的,他怕我萬一是神棍,警察被騙了可是滑天下之大稽,那樣損失點錢是小,丟人是大,於是我對他說:“你放心,不用你出錢,別人若問起你,你隻管說我是承包那豬場的合夥人之一,明天我就去那裏把這事搞出一個結論!我們明天到那裏集合,那裏的現場還保留著沒?”他回答:“現場完好無損。”我說“那好,明天早上8點,豬場不見不散。不過,你告訴你的弟兄們,在我到那裏之前,你們的人不要再進去了。”他滿口答應,有幾分小心地走了,看來是怕別人看到他來過我這裏。

    第二天早晨。林峰開著車,帶著我和重夕,直奔那豬場而去。到了以後,我招呼那警官到我車裏,他坐進來之後,我拿出一個布條,遞給他,“這是浸過雞血的布條,你纏在手指上,誰問你就說早晨不小心碰壞了手!我不願意再讓你喝茶了,那玩意喝一次還行,喝多了,你會虛火上升!”他幾下纏上布條,我告訴林峰和重夕,在車裏等著,需要你們出場的時候,我會來叫你們。之後,就讓那警官跟著我進了院子。

    院子裏長滿了雜草,尤其一種叫做鬼針草的植物,它的籽上麵有微小的細鉤,粘在衣服上就不下來,真是特麽討厭,這就是我不讓林峰和重夕進來的原因。到了裏麵,我拿出葫蘆,揭開蓋,念動咒語,四股黑氣先後被吸入了葫蘆內,我當時“咦?”了一聲,那警官以為發生什麽事了,問我:“咋啦?”我回答,“好消息!他們幾個還真的沒去投胎,都在這裏,已經被我收了,隻是不便在這裏處理,你是跟隨我回館搞清此事呢?還是等我事後再告訴你真相呢?”他臉上自然是一陣高興,回答:“我跟你們回館!”看來他是真想見識見識。

    於是我們回到車上,一路無話。回到館裏,我放出四個魂魄,那個婦女摟著嬰靈,木訥地坐在那,另外兩個跪在一邊,看來他倆知道這葫蘆主人不是泛泛之輩,不敢造次。我詳細問清了他們的情況,然後跟他們說:“你們是打算讓我送你們去投生呢?還是去投生呢還是去投生呢?”說完根本不聽他們回答,對重夕和林峰說:“送他們上路吧!我跟警官聊聊他們的事!”他倆答應著,重夕拿出引魂帆,招呼著,“走了,走了,跟我走嘍!哎呀,快點!”

    我沏上茶,問那警官:“還沒問過名字?你怎麽稱呼?”他回答:“鄭爽!”說著站起來握了手,我回答:“侍炎,慕容侍炎,兩個火的炎!”

    然後對麵坐下,我對他講了剛才問到的情況......

    那個豬場的飼養員叫王作山,七十年代末的時候,流浪來了一個瘋女人,這瘋女人還沒瘋到諸事不知的程度,就跟這王作山混到一塊了。開始,王作山隻是給她一些吃的,時間長了,她就經常來了。於是倆人竟然過上日子了,這瘋女人,白天出去瞎跑,晚上餓了就回這裏吃飯,這王作山就給她做飯吃。時間長了,這瘋女人就懷孕了。

    不想有一天,這瘋女人的男人找來了。這男人也不是好東西,因為他這個瘋媳婦也不是好來的。那男人叫丁振林,也是個老光棍,是一個大車店裏的小二,離這二十多裏,這個女子原本是賣玩具花的,就是一種用塑料製作的,可以放在水裏,形成盆景一樣的物件。當時她來大車店住店,邊遠鄉鎮當時根本沒有旅館的,大車店裏的房間不夠,他給領家來了,夜間著丁振林賊心一起,就把這女人給糟踐了。那女人也就此瘋了。

    瘋了以後,到處瘋跑,沒準到什麽地方去,後來這丁振林就到處打聽查找,找到豬場這裏來了。來了以後,看到這女的挺著大肚子,當時就來火了,拔出尖刀就紮。這王作山上前阻止,不料丁振林順手就給了他一刀,王作山手捂著肚子,向後一靠,右手正好摸到了一把切菜的菜刀,咬著牙掄起來就給丁振林脖子上來了一刀。詳細細節他們敘述也不是很清楚,大體就是這個樣子的,兩個男人的魂魄就在這裏掐了這麽多年,誰也不肯走,因為那女人不肯走。而那女人,是個瘋子,被丁振林殺死後魂魄亦然,可其母性未消,有那嬰兒的魂魄牽著,一直不肯走,此事就僵持到現在了。那個丁振林所在的村子叫丁高鋪,我跟鄭爽說調查一下就知道了。至於案件怎麽結,這個讓他自己看著斟酌就是了,結了案以後,告訴我一聲,四個魂魄雖然暫時送往地府了,但還要在地府押一段時間,要想讓他們去投胎,必須將三人安葬,此後一些事宜我還需要跟兩個村子的村委協商,到時候還得讓鄭爽出麵把他們叫到一起,費用由他來斡旋,我隻負責安葬的一些儀式性的東西。

    鄭爽半信半疑地站起來,結結巴巴的說,“這也太不可思議了吧!”頓了一下又說:“好!我去丁高鋪調查一下有沒有這個人!”

    幾天以後,鄭爽來了,沒多說,隻是伸了伸大拇指!隨後我會同劉總、楊小山去跟這兩個村的村委談判,最後劉總出錢,把他們各自安葬在本村的玉地(公共墓地)裏,此事也算劃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此後,我們又辦了幾個案子,有的是鄭爽來找的我們,雙方已經彼此成了朋友。這一天,館裏來了一個道士,這還是首次有出家人來訪,就是他的出現,才讓我們首次嚐到了折戟沉沙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