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新惡勢力的登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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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上次發大綱就是因為想到了後麵應該怎麽寫,這兩天作者靈感迸發,忍不住就把第三卷將要結束的片段寫了下來

    ps這段是真正意義上的虐文,起碼我自己寫出來都覺得很虐,這章隻是一個開始,這周還會發好幾章這樣的,和前幾章寫的主線劇情沒有任何關聯,因為他需要前麵的劇情和中間很多劇情銜接,給這段做鋪墊以後你們才能看懂,大家現在就當一段番外來看吧,主角依然是之前的人物(比如說這張裏的薔薇是唯一一個我寫出來和之前人物名字一樣的人,不過從化的描寫,你也應該能看出她完全沒有之前薔薇的記憶)隻不過暫時不透露他們的姓名,看看你們能不能猜到。

    初春時節,剛剛過了春節,即便是那些還沒來得及撤掉彩飾的建築物,也顯得要麽過於濃妝,要麽毫無生氣。如今的人們已經不再像以前用傳統的方式走街串巷挨家拜年,相反,人們都拿起手機,給自己的親朋好友發一個紅包,或者是大家時間在互動交流平台上,通過整個群的語音相互對話來交流,因此在大街上基本看不到人,偶有一兩個流浪漢從街上走過,也因為寒風凜冽而加快了步伐,回到自己街頭露宿的小窩中,但這唯一走過的人。方還顯示這座城市的生機。短短的十幾年時間,這座城市已經為微洞技術民用化,大部分人可以直接享受它的便利。但是,當地一家酒吧卻異常火爆。從外麵能看出來,那家酒吧原先占地麵積不大,而且幾乎快要倒閉的樣子,因為舊有的酒吧標識,有一塊已經脫落了很久,所以連痕跡都沒有留下。很明顯,他是最近才剛剛翻修過,牌子上還有以前的字留下的痕跡。但現在它不僅麵積擴大了一倍,而且豪華了不少。這十分難能可貴,因為在現在這個網絡十分發達的時代,人們大多已經習慣了一個月,甚至一年都不出一次門,就連辦公也是在家。

    其實這種性質的酒吧,相對而言已經不像是酒吧了。他打著酒吧的名號,幹著一種從古至今就有的更為原始的事情,當地的一些低俗的人,直接管他們叫做白房子或者青樓。

    當然了,怎麽稱呼對於酒吧老板來說,或許並不在乎,他現在正在櫃台裏麵,靜靜地點著自己收到的錢。這個時代錢已經不多了,大部分支付已經移動化。

    老板,今天有什麽演出沒啊?”一個手裏還拿著酒瓶的人,搖搖晃晃地從屋外走了進來,他身上穿著一件皮衣還不算破,不過從他的身上滿身的酒氣以及言談舉止的方式就可以看出,這個人絕對是個流浪漢。

    想看演出,單獨還是群體?先掏錢!”店老板頭都不屑於抬一下,他這種流浪漢大多隻是來混場子的,他們身上帶的錢很少,幾乎無法承擔單獨“演出”的費用。所以一般他們就是掏一點錢,圍著一個店裏一般不會有人要求單獨演出的女性,看她們穿著暴露,表演一些低俗的姿勢,甚至都不能稱為舞蹈或者演出。

    老子看起來像那麽沒有錢的人嗎?把你們店裏最好的女孩給我找過來!”他左手還拿著酒瓶,右手從上衣兜裏拍出幾張大鈔。

    哼,我們現在也不比以前了。最近來了兩個特別厲害的人,你這倆錢隻夠看她們群體演出。想要單獨表演?五倍!”老板還是不把他放在眼裏。這個流浪漢聽到以後遲疑了一下,小聲咒罵一句,然後嘀咕著什麽:“算了,群體表演就群體表演。”他看著演出牌子上,這家酒吧不叫那些女孩子的名字,那些相對出名點的人多的都用花來命名,比如排在最醒目位置的薔薇、荷蓮、玫瑰,剩下的隻有字母。

    看牌子,小蓮,2號演播廳。”老板把錢拿下來,頭也沒抬。

    那個流浪者是你新起的標識,很快就找到了2號演播廳,所謂的演播廳,其實僅僅是一塊有舞台,有幾個座位的地方。那個流浪漢帶著醉意進了門,但是進門後的場景卻讓他醉意全無了。

    一個穿著極為樸素幹淨的女孩坐在台上,拿著一把吉他輕聲地彈唱著。她的外表穿著,與這所酒吧裏的所有其他女性都不一樣。她幾乎沒有化妝,臉上帶著那種最自然的美,但即使是這樣,仍然完爆這裏的所有其他女性。她的臉上,不用任何化妝品,皮膚就已經非常的白皙而柔滑,而口紅眼線和眉筆更是根本不需要,這一切生在她的臉上就已經相當的完美了,如果再進行額外的裝飾,隻會適得其反。她身著一件淺青綠色的外衣,下身是一條純白色的褲子。雖然看她的人中一大半,還仍然是那些舉止相對粗鄙的紈絝社會子弟和稍微有錢的流浪漢,但是她絲毫不在意底下那些人的汙言穢語以及對她的指指點點,似乎這裏不是一個類似酒吧又類似白房子一樣的賣唱的地方,而是在她自己的家中,她在為自己的男朋友彈一首最喜歡的曲子。這個流浪漢一開始還以為自己進錯了地方,因為如果不是再三確認這是酒吧,他還以為這是在學校裏看到一個優秀的校花,在文藝晚會上表演。他看著她修長的手指在吉他上輕輕劃過,一個個優美動聽的音符就這樣從她的指尖飄出,飄到整個屋內,給那些或懂或不懂欣賞的人。

    那個流浪漢在屋裏靜靜地找了一個位置坐下,以一種極其認真的姿態傾聽著她的演出。雖然她的彈唱水平不是專業的,但是她的氣質卻是那些能上得了綜藝節目的人所都沒有的。她的歌聲像她的人一樣,很純粹,很潔淨;就像天使的手輕輕撫慰著所有受傷的人的心靈,讓他們找到回家的路。他完全癡醉了,以至於在這裏不知不覺間待到了很久。直到好幾首曲子彈完,她起身離開,這個流浪漢才反應過來。走出大門的時候,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麽邁開這雙腿的。

    以後的幾天裏,他每天都在聽這個女孩的唱歌,他似乎已經深深的被她迷住了。不過這個流浪漢身上並沒有多少錢,於是他當掉了那個他也不知道該怎麽充電的手機,反正他對過去的一切基本上都沒有什麽記憶。隨著聽這個女孩唱歌的時間越來越長,他越發的感覺自己不能自拔。他很想要一次單獨表演,但是他沒有錢。最終,在無數次心理掙紮之下,他當掉了身上那顆泛著熾熱光輝的紅寶石戒指。他知道這麽做可能對不起過去的自己,但反正過去的自己給現在的自己什麽記憶什麽財產都沒有留下,那還要它幹什麽呢?

    老板,那個叫荷蓮的女孩,我要她一次單獨表演,一整天!”他一下子拍出好幾十張百元大鈔,對著店老板說。

    店老板點了點他拍下的錢,似乎是勉強地點了點頭:“好吧,不過我可先提醒你,她這個孩子賣藝不賣身的。曾經有一夥人想要在他唱歌的時候,上去強行幹她,但是被那個叫薔薇的紅頭發女孩攔住了,她似乎會些格鬥術,那些人都不是她的對手。從此之後也就沒有人敢打這個女孩的主意了。後來也有人買過他單獨表演,但隻要他單獨表演薔薇,那個女孩就總會時刻關注著動向,以至於沒有人能占到便宜。”店老板把一張證明單拿上來,然後開始喋喋不休。雖然不知道這個家夥從哪突然來了這麽多錢,但他把這個人和其他人都當成想要她身體的人了,而對於老板來說,單獨表演,基本上等於發生關係。在那個流浪漢似乎根本沒有理他的喋喋不休,沒等他說完,就直接拿起她的單子,朝著屋裏去了

    你們覺得這個流浪漢會是誰,那個女孩兒又是誰呢?猜對的人多的話,我就提前揭曉,並且該更正文就回去更正文,沒什麽人猜對的話,我就一直吊著胃口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