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五章 皇權不下鄉?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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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下的問題,真正的根子還是出在了大明的政體結構上麵從最上麵的內閣到八部再往下到各個布政使司再到縣,這一條線是被崇禎皇帝牢牢握在手裏麵的。

    但是從縣再往下具體細分,鄉鎮這一級到村這一級的行政結構卻幾乎是法外之地一樣,有利的朝廷政令就執行,沒用的就消極對待,除非是朝廷動了真格的。

    大明不斷的向外移民屬於崇禎皇帝關心的頭等大事,自然沒有人膽子長毛,敢在這件事情上跟崇禎皇帝唱反調。

    可是大量的人口遷移之後最直接的反應就是土地閑置,不僅僅是皇莊的土地出現了閑置的情況下,那些地主更是有大量的土地閑置了下來。

    而崇禎皇帝自從登基之後就在不斷的購入並且囤積糧食,天下最大的糧商絕不是什麽徽商浙商閩商晉商,而是少府。

    另一方麵就是因為陳足奇搞出來的這些雜交出來的優質糧種了通過十幾年的不斷摸索,農學院在陳足奇的帶領下已經搞出來許多優質的糧種,糧食的產量一再增高,也就進一步的將糧價給打壓了下來。

    糧價的最直接影響就是大明百姓不用擔心自己吃不上飯,反而有多餘的糧食拿來喂牲口釀酒,自然也就沒有人會因為窮的吃不上飯而出售自己的土地。

    再加上現在根本就沒有賦這回事兒,又免了一應的徭役,普通百姓更不會閑的沒事兒幹跑去佃租土地。

    雖然那些大地主在這個過程中也撈到了一些好處,但是對比起之前糧價極高的時候來說,現在的好處幾乎是成倍的縮水。

    在這種情況下再想跟以前一樣撈好處該怎麽辦?當然是讓糧價漲回去想要讓糧價再漲回去怎麽辦?當然是人為的抬高糧價!

    想要抬高糧價,第一關就是朝廷那邊。

    崇禎皇帝肯定是不希望看到糧價上漲的,以少壯派為主導的朝堂大佬們肯定也是跟崇禎皇帝站在一條陣線上,同樣不希望看到糧價上漲。

    第二關就是平民百姓。

    大明的百姓們更關心的是自己家能不能吃飽飯,其次才是糧價上漲之後能給自己帶來多少好處吃不飽肚子,糧價再高有個蛋用?

    甚至於還有一部分百姓則是跟那些大地主一樣,同樣希望糧價能夠上漲糧價漲高之後,自己手裏的糧食能夠賣到更多的銀子,家裏的生活會更好。

    還有一個很操蛋的問題,就是大明朝的百姓還沒有經曆過網絡大爆炸,很多消息要麽是聽說書人說的,或者是聽鄰居的親戚的七舅老爺家的三女婿的表弟的二大爺在小兒子說的,能看得懂報紙並且買報紙的普通百姓,始終還是少數中的少數。

    真真假假的消息混雜在一起,而官府對於底層控製力度不足,自然就造成了信息的不對等,容易被人忽悠。

    不幸中的萬幸在於,崇禎皇帝自從天啟七年登基之後,大部分的精力都放在了如何讓大明百姓吃飽吃好上麵,百姓們再傻也能切實的體會到跟之前吃不上飯時的巨大區別。

    所以最終的結果就是,確實有不少因為不滿糧價過低的百姓被忽悠瘸了,但是再瘸也沒有傻到將矛頭指向朝廷和崇禎皇帝皇帝,而是指向了搞出來優化糧種的陳足奇。

    再然後就是崇禎皇帝發火的原因了。

    陳足奇跟袁隆平一樣,這都是足以封聖的存在,搞出來高產糧食讓這些人吃飽了,然後放下碗就罵?

    天底下就沒這樣兒的道理,到哪兒也講不通。

    看多了各種狗屁倒灶的言論,沒想到在大明居然也出現了這種腦殘,崇禎皇帝的心情無論如何都算不上美麗:“那些戲子和說書的不是喜歡唱戲喜歡說書麽,都掛到杆子上晾一晾,讓他們冷靜冷靜,然後送到莫臥兒的金奈去開荒,讓他們在那裏好生反省反省。

    還有這件事情背後的人,朕不管牽連到多少人,有一萬就抓一萬,有十萬就抓十萬,這種垃圾還是不要留下來的好!”

    一通火發完了之後,崇禎皇帝又將目光投向了盧象升:“回頭記得告訴禮部和國子監,倘若哪個讀書人也有這種狗屁看法,直接奪了功名,追回一切優待並永不敘用!”

    這些被人一帶就跑偏的百姓還好說,那些讀書人如果也被帶跑偏可就操蛋的很了放後世妥妥的就是鍵盤俠。

    不同於後世的鍵盤俠們隻能握著鍵盤,不能參與政務,大明的這些讀書人裏麵很多卻會實打實的參與政務,接觸到大明的方方麵麵。

    等到這些人進入各部甚至於內閣了,真正的可以影響到大明了,而皇帝又掉鏈子,那才是真正可怕的情況!

    等到盧象升躬身應了之後,崇禎皇帝又接著道:“之所以出現這樣兒的問題,還是在於民智未開,人雲亦雲之故,若天下百姓都知書明理,又有何人可以扇動百姓?”

    盧象升躬身道:“陛下所言極是,隻是社學雖然已經遍地皆是,但是不識字者仍如過江之鯽,想要完全改變,隻怕非一朝一夕之功。”

    崇禎皇帝卻嗯了一聲,屈指敲著桌子道:“社學之事急不得,十年樹木,百年樹人,非一朝一夕之功,朕也知道急不得。

    但是還有另外一個問題,卻是眼下這事兒暴露出來的,以後倘若不將這事兒解決了,今天的事情早晚還會重演。”

    盧象升依舊躬身道:“是,鄉間士紳話語權仍極重,升鬥小民視宗法大於國法,視宗令大於政令,畏宗老甚於父母官,一旦有人煽動,便會出現大問題。”

    盧象升之前也沒有想到會出現今天這一幕順風順水十幾年,從崇禎五年之後就幾乎是海晏河靖,民間又出現了歌舞升平之象,突然出現的情況讓朝堂上下都有些措手不及的感覺。

    崇禎皇帝卻嘿嘿冷笑一聲道:“是朕提不動刀了?還是有些人太飄了?朝廷政令不下鄉的情況以後也該改改了,朕不管什麽宗法族法,在朝廷律法麵前,必須得為律法讓道!

    內閣和戶部、吏部一同商議一看,看看縣以下該如何設鎮,置鎮長以轄其下之鄉,鄉置鄉長以轄其村,村子裏麵必須有村長。

    一旦再次出現這樣兒的問題,從村長到鄉長一直追究下來,朕就不信還能有人吃了熊心豹子膽,敢對抗大明律!”

    盧象升頓時蛋疼無比。

    曆朝曆代沒有人不知道皇權不下鄉的壞處,也不是不想直接將行政單位直接設置到村古人雖然沒有那些亂七八糟的技術和科技做為支撐,但是也不見得政治眼光就比後世的人要差哪兒去。

    說白了,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哪怕是有了科舉製度,能大量的選拔出人才,想要做到人才過剩還是不太容易的事情,哪裏能把這些官老爺們分配到村長這麽個位置上去,更多的還是靠著裏長來打理。

    古代鄉裏小吏,春秋時八十戶為一裏,以有治事才能者為裏正。秦漢百家為裏,裏置裏正,也稱裏典、裏魁。晉和南朝改稱裏吏。北魏、北齊、隋、唐、宋皆置,仍稱裏正。宋以裏正、戶長等督賦稅;宋太宗淳化五年始令各縣以一等戶為裏正,二等戶為戶長。金、元也設裏正,明稱裏長。

    這裏又回到了最初的問題,吏不是官!吏部也不可能將精力放在縣以下的官員身上吏部負責的是整個大明的官員,連縣一級都不想管呢,還鄉?

    還有就是,這些裏正大部分都是當地宗族裏麵弄出來的,自然也就會向著自己家的宗族勢力,至於朝廷法令到了這些人的嘴裏會怎麽解讀,也就可想而知了。

    也正是因為如此,崇禎皇帝一提到縣下麵設鄉,鄉下麵再設村的時候,盧象升才會感覺到蛋疼無比。

    大明也沒有這麽多過剩的人才!

    尤其是隨著明軍不斷的征伐,領土麵積越來越大,需要的官員數量也越來越多,就更沒有多餘的人才浪費到地方上去了。

    但是這個問題對於崇禎皇帝來說卻根本就不算是什麽問題:“廢除裏長,村長由一村之民共推之,三年一選,不合格者罷黜,合格者給與官身,歸入當地布政使司管理。

    至於鄉長,先從各地縣衙裏麵遴選吧,官身從九品,大誥同樣適用於村長、鄉長及以上各級官員。

    對了,鄉裏同樣設置鄉尉,以退伍的總旗、小旗領之,鄉丁也從退伍的士卒之中挑選,以守衛鄉裏,緝拿盜賊等事宜交給他們來辦,想必也沒有什麽問題。”

    盧象升沉吟半晌之後最終還是應了下來。

    崇禎皇帝很任性,一拍腦門子就能做決定,至於中間該怎麽操作,就得是內閣跟戶部還有吏部來頭疼。

    但是不得不承認的是,崇禎皇帝提出來的辦法也確實是一個解決方案。

    縣衙直接對接裏長的好處是垂直管理,有什麽事兒可以直接到裏正一級,再往下就直接到了百姓的身上,也正是因為如此,縣令才被稱之為親民官。

    問題在出在了這一點上,裏長直接麵對的就是縣一級,一個縣得有多少個裏長?縣令光管理裏長都忙不過來了,還用再去管其他的事情?

    一旦有什麽問題,光是找來這些裏長,將事情吩咐下去再到執行,就已經會花掉一部分時間了,行政效率也就可想而知。

    現在崇禎皇帝提出來從各級縣衙裏麵遴選出鄉長來,其實就已經省掉了很大的功夫最起碼,這些鄉長不需要吏部從每年科舉出來的士子裏麵選派。

    至於村長就更好說了,哪怕第一屆選出來的村長依舊是那些族老宗長,其實問題也不大,因為他們頭上已經有了個直管他們的鄉長。

    鄉長不像是縣長,縣長可能忙的要死,鄉長盯著的就是眼前這一畝三分地,完全可以將大量的精力放在跟這些族老宗長們鬥法上。

    哪怕是鬥不過他們,也完全可以通過各種運作,讓這些族老宗長們在三年以後落選,或者直接就把他們的村長之位給廢掉,然後重新推選就算是這些族老宗長們再一次當選,那就再一次推選。

    反正玩黑幕操作這種手法大家都是玩慣了的,也不見得這些族老宗長們就一定能把地方控製的死死的。

    他們要是真有那個本事,崇禎皇帝之前玩移民實邊的時候就已經鬧出來大亂子了,還會老老實實的等著官府安排?

    事情到了這一步,崇禎皇帝心中仍然不太滿意:“朕聞很多地方,百姓依舊認宗法族法,常有宗老族老繞過大明律而行私刑的情況。

    以後縣、鄉、村各級都需要注意這個問題,宗法族規是個好東西,朕也不是要讓他們全部廢除,但是無論是什麽樣兒的宗法族規,都不得違背大明律。”

    這就是直接奔著斷根去了宗法族規一定程度上來說是好東西,崇禎皇帝也沒打算將之完全給廢除。

    但是這玩意是好東西的同時也是個壞東西,屬於典型的雙刃劍性質,因為宗法族規裏麵有很多根本就是無視了大明律的。

    說的再簡單一點兒,這玩意的存在除了對於人進行了一定程度上道德約束的同時還存在了濫用私刑的情況。

    最簡單的例子就是通奸凡和奸,杖八十,男女同罪。《大明律》卷二十五。

    雖然這杖八十真真正正打下來也會把人給打死,但是民間私下的處理辦法卻是直接浸了豬籠,屬於在實際上違背了《大明律》。

    當然,這些規定僅僅都是針對於民間的,對於官員們的處罰基本上都是在對百姓們的處罰上再罪加一等二等來量刑的。

    這也是為什麽大明律始終不受大明官員們歡迎的問題,因為幾乎所有的刑罰都是官員較之平民百姓要罪加一等二等。

    等到盧象升再一次躬身應了之後,崇禎皇帝才算是長舒了一口氣。

    大明律跟宗法族規的衝突,鄉、村兩級的設置,皇權不下鄉?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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