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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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張黒木桌子上, 逐一擺放了三個透明的玻璃杯。

    裏麵都盛滿了不同顏色的液體。

    有紅的、有黃的、還有無色的。

    顯而易見,這就是凱文買到的三**酒了。

    為了鑒別不同酒的味道, 凱文把它們分別倒在了三個杯子裏,準備好好體驗一下, 被古王國人推崇的酒,到底好在什麽地方。

    在用清水漱過口後, 凱文猶豫了一番,最終挑選了盛放葡萄酒的杯子。

    在古籍裏,葡萄酒是一種享譽盛名的酒液,據說這是舊王國貴族最愛喝的飲料之一。

    雖然凱文對那些腐化墮落的貴族嗤之以鼻, 但他不得不承認, 在享受這種事上真沒人能比過他們。

    所以, 他學習古王國貴族品酒的樣子, 舉起酒杯輕抿了一口, 然後忍著喉間的不適, 硬是把酸澀的酒漿咽了下去。

    “不對勁, 這酒一點也不好喝!”咽下一口酒後, 凱文百思不得其解:“如果酒的味道就是這樣, 不可能有那麽多人為它癡狂!”

    “店主賣給我的該不會是假酒吧?”

    懷抱著滿滿地不信任,凱文放下玻璃杯, 又換了其他兩種酒喝。

    結果白酒辛辣刺鼻,他一口悶下差點被嗆出眼淚;而啤酒苦澀不堪, 隻有咽到盡頭才有一絲回甘, 根本就沒有那種讓人著迷的感覺。

    這究竟是怎麽回事呢?

    凱文滿腹疑慮, 於是他暫且放下酒杯,去翻閱他之前搜集到的資料。

    “酒,對於初心者來說很難喝,但是一旦喝慣了,就會覺得和咖啡一樣,意外的很好喝。”

    “另外,有些人其實並不喜歡酒的味道。但他們追求喝醉了以後飄飄欲仙、忘卻煩惱的感覺,所以才喜歡喝酒。”

    看完這些,凱文若有所悟。

    之前他也看過這頁資料,但是他對酒抱有美好的幻想,所以就把這份資料忽略了,沒想到比起那些吹捧之詞,這份資料才是真正客觀的。

    或許,那些對酒過分的溢美之詞都是酒鬼寫的吧?

    凱文再次更正了對酒的認識。

    那麽,他就再嚐嚐看吧。

    有了心理準備,再次拿起酒杯的時候凱文已經不指望酒有多好喝了。

    這次,他還是先從葡萄酒嚐起,一口一口的抿著喝。

    等一杯落肚後,他終於嚐出了葡萄酒的酸、甜、鹹、澀。

    出乎意料,這麽多味道混雜在一起也不會讓人作嘔,而且當喝完很久後,他真的體驗到了和初次喝咖啡時一樣的感覺。

    “葡萄酒的味道還算可以嘛。”

    此時,凱文開始有些暈乎乎了,他的臉龐也開始泛紅。他想,這大概就是醉酒的滋味吧。

    因為還有兩杯酒沒有喝,所以凱文忍住了想要休息的念頭,拿起酒杯繼續喝。

    酒鬼們幾百年都沒能碰到的酒就在他麵前,不喝完也太浪費了。

    於是,他又仔細品完了苦甘的啤酒。

    但當喝白酒的時候,他實在忍受不了這股辛辣的味道,就幹脆一口飲盡,結果,他剛喝完,一股眩暈就籠罩了他的頭腦。於是他踉蹌地倒在床上,很快就醉的不省人事了。

    一夜無夢。

    第二天,凱文扶著落枕的脖子從床上爬了起來。

    由於昨天醉得太厲害,所以他連衣服也沒脫,直接就躺在床上睡下了。

    當然,他也沒來得及找枕頭,於是脖子也就自然而然地疼了起來。

    起床後,凱文沒時間慣一個勁抗議的脖子,直接看靠在牆上的鍾,鍾上顯示的是早上五點,他起的意外的早。

    而且沒了昨晚臨睡前的頭暈難受,卻產生了起死回生的錯覺。

    這種奇妙的感覺讓他陶醉,盡管知道喝酒意味著頭暈眼花,但為了這種醉醺醺地狀態,他願意再喝一杯。

    “那些詩人,那些酒鬼關於酒的描寫也不全是胡吹嘛。”

    凱文嘟囔了一句,就丟下酸痛的脖子不管,一手翻開筆記本,動筆把拿三種酒的味道詳細地記錄下來。

    而且,能賣酒的地方,一般也會通曉釀酒的方法。

    下次去店裏,試著向店主換酒方看吧。

    便利店

    由於趙雪的幫忙,路鹿賣出一些黃金後就不怎麽缺錢了。

    但即使不缺錢,路鹿也會接一些喜歡的商稿,因為他不想未來也用黃金換錢。

    對於便利店,路鹿曾認真的考慮過。

    按大姨給的消息,一年半後這塊地段就要正式開始拆遷。

    而這個便利店的性質很奇怪,他不認為其他的便利店也能有這種莫名其妙的功能。

    所以一年半後,就意味著這段奇妙的經曆會徹底結束。

    與其指望著利用便利店一夜暴富,不如踏踏實實地靠自己賺錢。

    而且便利店拆遷後,沒有進貨的負擔,他自己賺的錢也足夠養活自己。

    除了剛開便利店那會,路鹿從小到大就沒缺過錢,所以對物質沒什麽**。隻要每天能畫自己想畫的畫,他就很滿足了。

    所以,這天晚上路鹿日常在等道士,同時在思考白天接的那張商稿。

    一個小有名氣的作家要的插畫。

    和往常一樣,客戶講明了具體的要求,付了定金後路鹿就該幹活了。

    要是以往,他構思過後就直接動手畫了。但是看完客戶的原版後,他又不想這樣輕易動筆了。

    他很喜歡書裏營造的世界,所以他想創造出更好的作品。

    而且他也有自己的野心,任何一個藝術工作者都想讓自己的作品青史留名。

    即使路鹿明白每天出產的畫千千萬萬,他能讓曆史記住的可能性很低,但是人總是要有夢想的,萬一實現了呢?

    因此,路鹿暫時擱筆了一天,並沒有急著畫雇主的畫,而是計算著時間,等待趙雪的到來——

    因為雇主的,故事背景就是一個殘酷的末世世界。

    他想取得趙雪的幫助。

    要想畫出打動人心的末世圖景,就要見過真正的末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