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分一半(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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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奔副駕駛裏。

    林小夕看著麵無表情,哪怕開車腰杆也挺得筆直的秦衛江,嘴巴動了動,最終還是什麽也沒有說。

    算了,送就送吧!

    反正等回了老家,兩人也不會有什麽糾纏了!

    “把你家裏電話,給我留一下吧!”秦衛江突然開口。

    “啊!!”林小一怔,反應過來立刻回道,“我們家沒有電話呢?”

    車內的溫度低了幾分,秦衛江的嘴角抿得死死的,神情也多了不耐煩:“別人家的呢?可以聯係到的就可以。”

    這個人,脾氣實在太壞了!

    林小夕抿了抿嘴,到底還是把對門小賣部的電話給了他。

    接下來一路沉默。

    到了火車站。

    秦衛江還想送林小夕進站,卻被林小夕態度強硬地拒絕了。

    她又不是真的十四歲的小朋友,能送到火車站,就已經可以了。

    買了張臥鋪票,林小夕不吃不喝地蒙頭睡了十八個小時,終於到了江市的火車站。

    從江市到林小夕老家所在的縣城,因為渡口的原因,需要三個多小時的車程,林小夕看著臉色已晚,就給媽媽打了一個電話,跟她說,她在江市過一夜再回去。

    第二天一大早,林小夕退了房,搭了一個摩托車,去了附近的市場。

    先在一些物廉價美的鞋店轉了轉,挑著模樣給媽媽買了一雙穿著舒服,模樣又耐看符合媽媽眼光的黑色皮鞋,裏麵帶著一層毛,冬天也可以穿。

    之後又去了學習用品店,買了兩個複讀機和一套拚圖積木。

    順便又給老爸買了一副好象棋,這麽幾樣不起眼的東西,就花了將近五百,相當於工廠一個月的工資,但林小夕想到接下來她的目的,眼都沒眨一下。

    上車的人並不多,售票員極熱情的拉客,看到林小夕手拿著袋子和密碼箱子,立即上前幫她拿著,並安排了座位,將袋子塞到上方包架上。

    近四個小時走走停停,才到了縣裏。

    下了車後,林小夕找了一家店要了一碗米粉加兩個菜包,看著外麵顯得有些擁擠破舊的街道和熟悉的鄉聲,她眼眶紅了紅。

    再沒有這一刻,讓她真實地感覺到自己回來了。

    米粉並不是很好吃,菜包子裏的餡兒有些少油,不過林小夕仍舊吃得幹幹淨淨,連米粉湯也喝了。

    吃完飯,林小夕又在縣裏買了五斤新鮮的五花肉,這才又搭了台縣裏麵的摩托車,頂著熱辣辣的太陽一路往家裏麵趕去。

    遠遠地,就看到村口的大槐樹下有兩個看起來八九歲,個子差不多高,穿著兩條短褲,光著上身,正不停抬頭看向路口的小孩子。

    待到近看,林小夕不由得激動起來:“大鵬,誌遠。”

    竟然是兩個弟弟!

    “大姐!”

    “大姐!”

    兩個小家夥聽到喊聲,立刻奔了過來,林小夕忙讓師傅把車停上,把錢付了,就讓對方走了。

    “媽媽讓你們在這裏麵等我嗎?”她問。

    “嗯!”回答的是個子稍高的大鵬,他從林小夕手中接過箱子,又把袋子給誌遠,“誌遠,這個你拿著。”

    誌遠“哦”了一聲,乖乖接過,待從袋口處看到裏麵有新鮮的豬肉時,眼睛立刻發亮:“哥哥,大姐買了肉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