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七章:拒絕(新年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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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晚,林小夕在家裏,接到了寰宇公司的邀請函,請她們一家人後天去鍾筍賓館赴宴。

    林小夕原本因為錢已經交給警察而被打消的疑惑,再次加深加濃!

    十五歲的偏遠縣城裏的中學生或許不知道鄭澤華是誰!

    但已活過一世的林小夕,對這位二十一世紀初的風雲人物卻再熟悉不過。

    前世,即使林小夕完全摸不到富人圈兒的邊,也從各種電視采訪節目、報紙新聞,以及《知音》等八卦雜誌這些漫天轟炸的信息中。

    對這位二零零肆年,年僅三十二歲,就成了地產界巨頭的鄭澤華,還是了解一些的。

    那是一個,即便是重活一回,林小夕覺得自己三十歲之前也完全接觸不到的人。

    如果老天爺不跟她作對,到四十歲的時候,她能跟鄭澤華有所交集,不該是現在遇到。

    林小夕心裏很明白,這不是妄自匪薄,而是客觀現實。

    現在,這樣一份邀請函就擺在了她的麵前,告訴她:你想錯了!

    這讓林小夕愈發摸不清頭腦了——真為了十萬塊錢?

    不然呢?

    自己也沒什麽好被人圖謀的呀!

    畢竟,哪怕現在是一九九八年,鄭澤華也比她現在高出許多層次。

    究竟是為了什麽呢?

    寰宇的公關經理心裏也有點疑惑,大老板事業做得極大、背景更不用說,為什麽特意讓自己送了份邀請函給個小縣城的中學生?

    良好的職業素養讓他頂著林小夕疑惑的目光,麵帶微笑地站在一邊等著答複。

    陪同來的派出所民警是接待林小夕的那位小年輕,覺得氣氛有點怪,撓撓臉,也忍住了沒說話。

    而劉月成和林雲華,則是完全搞不清狀況,想問什麽,卻看到女兒衝著他們搖頭讓他們不要說話後,最終什麽也沒有問。

    林小夕已經有了主意,她誠懇而認真地對公關經理道:“我隻是做了應該做的事情,不能占別人的便宜。”

    說完,打開了邀請函,摸出了鋼筆,認認真真在上麵寫了婉拒的留言——

    尊敬的鄭先生,

    您好:

    拾金不昧是每一個公民……

    公關經理瞄到了開頭,立刻如同被一個天雷打到腦袋上,破功了:“同學……”

    就算你字寫得好,也不要寫成這樣啊!

    你以為在學公文寫作嗎?

    林小夕抬起頭來:“怎麽?”

    清澈的眼神看得公關經理一陣無語,這樣寫信,是一點也挑不出毛病來的,可要是寫給老板?那就不合適了呀。

    也不對,如果是自己丟了錢,一定也很想遇到這樣的一個這樣拾金不昧的少女的。

    也許,老板就是因為這樣,才想請她吃個飯的?

    公關經理心裏胡亂猜著。

    林小夕等不到回答,照舊認真把信寫完了。

    拿起來端詳一下,雙手拿著,鄭重遞給了公關經理:“麻煩叔叔把這個帶回去,謝謝叔叔。”

    又向民警道謝:“謝謝警察叔叔。”

    剛從警校畢業沒兩年的年輕小民警:……叫哥哥好嗎?叔叔叫太老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