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一章 報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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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都過了半夜了,天都快亮了,卻還是沒什麽動靜。他不得不懷疑是不是出了什麽意外。

    但是管家又覺得不太可能,他是從小見著花滿滿長大的,花滿滿被劉妍兒打壓這麽多年,畏縮懦弱的性子已經養成,當初是實在不願意嫁給那個老男人才選擇逃走的,光看這個就知道她有多膽小。

    要是動點腦子也知道隻要花滿滿跟花毅告狀,實在不行去官府報案,也不至於到最後逃離畫家的下場。

    所以足以見得花滿滿是個多沒腦子的人。

    但是這回見了花滿滿管家總有些怪異的感覺,好像就跟換了個人似的,完全不像是之前那樣了,隱隱散發的氣場看起來也沒那麽簡單。

    他覺得或許是這麽多年流離在外改變的性子,但也知道花滿滿不管如何也沒法動兩個比她強壯不少的侍衛。

    管家甚至懷疑是不是有人幫著花滿滿,但一想又覺得不對勁,如果真是這樣花滿滿也不會住在那麽簡陋的地方。

    想來想去都覺得不對,管家也不敢去花滿滿那兒看看到底出了什麽問題,他腦筋一轉,想起來一個好主意,再考慮了一番,又覺得自己的主意太妙了,便去裏間拿了個東西,隨即套上外衣出門了。

    從後門離開,沿街去了官府門口,看時辰尚早,衙門必然還沒開門,管家就決定先等一會兒,去吃了趟早飯,吃飯過程中也不忘打聽消息。

    打聽的自然是有關花滿滿的消息,但卻打聽不到什麽。

    一來花滿滿多年不在這裏,這麽甫一回來,除了老一輩的街坊鄰居基本不認識她,而且之前花滿滿也不怎麽出門,這樣一來認識她的就更少了。

    二來花滿滿回來之後帶著個孩子,特別低調,不怎麽惹事,能知道這兒來了一個外地人的人也少。

    管家坐著聽了一會兒人們的閑言碎語,覺得時間差不多了,便付了錢去往衙門。

    管家敲了一陣鼓,衙門內才有人過來辦事,出來的是個捕快,看來還是剛醒的樣子,脾氣挺大,正揉著眼睛想罵人,見到管家這張熟臉,突然打住了。

    “花家管家啊,您有什麽事,在這敲鼓?”

    “我要告人!你們家大人起了嗎?”管家問道。

    捕快道:“估計這會兒還沒呢,您要有什麽事,我過去看看。”

    “那就勞煩兄弟了。”

    “您說的哪裏話,我先帶您進去。”

    捕快沒將管家帶往審理的大堂,而是直接繞到後麵縣令用來會客的地方。看起來倒是頗熟門熟路。

    捕快讓人給他上上茶,再叫下人去看縣令醒了沒,自己在這兒等著。

    管家對於整個縣衙來說都不是生人,花家在這兒紮根這麽多年,花毅要做生意,免不了要跟官府打交道,而且花毅不是能做正當生意的人,少不了要到縣令麵前孝敬孝敬投機取巧。

    往常這種事情花毅自認是個老爺定然不想親自出麵,而且要是被人撞見他去見縣令可能會傳出他們官商勾結的說辭,所以考慮之下,便派了自己信任的管家去辦此事。

    管家到底是個人精,將事情辦的圓滑,兩方都得到好處了,他在中間也撈到不少油水,所以要來官府報案,他還真不用走那套往縣令麵前跪一跪的流程。

    而且這一次,被花滿滿羞辱一番的管家勢必要讓花滿滿好好吃一次苦頭。

    縣令還在溫柔鄉裏躺著,天亮了也沒打算起來,要不是有人敲門說是花家管家來了,還不知道要什麽時候才能起來。

    被人敲門終於敲醒了,縣令罵罵咧咧的起來,眯著眼睛看外麵的天色,問道:“現在是什麽時辰了?”

    床上躺著的還是之前那個跟縣令一起去挖坑埋屍體的小妾,兩人一起埋了那麽多天的屍體,除了產生些革命友誼以外,還都被屍體折磨得半宿睡不著,久而久之都被影響著有了晚起的習慣。

    小妾仍然還在迷糊中,被問到當然不知道,還是外間的下人道:“剛過卯時。”

    往常這個時候縣令早已經起了等著辦案了,這時候卻眯著眼怒罵道:“這麽早能有什麽事?是誰來找我?”

    門外的下人道:“是花府的管家。”

    “花府管家?”縣令呢喃了一聲,半天才想起這人是誰,又繼續罵罵咧咧地起床了。

    縣令雖然不在乎一個小小的管家,但是花府的錢不能不要,必要的時候還是要裝裝樣子。

    梳洗過後,縣令穿著官服去見了管家,管家已經換過兩道茶水了,這時候已經等的頗不耐煩,但是畢竟是有求與人,不能給人臉色看,現在隻能笑著對縣令道:“見過大人。”

    縣令擺擺手算是免禮,在主位坐下後問道:“你找本官有什麽事啊?”

    如果花府要給縣令來送錢的話,往年都是在特定的時候,今年也不例外,但是現在看來時間還不到,管家這時候必然是有旁的事。

    管家弓腰道:“大人英明,小的確實有一事要與大人說。”

    “說罷。”

    “是這樣,”管家掏出花滿滿的畫像,道:“小的特來狀告此人。”

    他將畫像遞給一旁的下人,那人轉遞給縣令,縣令打眼一瞧,隻一眼便驚了一瞬。

    這不是先前天天晚上來送屍體那個人嗎?

    怎麽會招惹少花府的管家?

    按捺出心緒,縣令撚著胡須問道:“此人犯了何事?”

    管家未能看出縣令的情緒,道:“此人是花府的大小姐,也就是我們老爺的女兒,多年前因為一些事情逃離花家,如今歸來之際,我們家老爺想把大小姐接回花家,但是不想大小姐根本不願意,一點兒也不在意我們家老爺的好心,非要住在外麵!”

    “然後呢?這也沒犯什麽事啊?”縣令沒什麽耐心了。

    管家道:“大人別急,先聽我說完。然後我們家老爺便派了兩個侍衛過去跟她談,想要曉之以情動之以理,沒成想侍衛一去不複返,老爺在家等了一夜,都沒見到侍衛的身影。”

    “所以你猜測,你們家侍衛遭遇了不測,而不測的真凶就是你們家大小姐,也就是這個女子?”

    管家頷首道:“確實如此。”

    縣令心裏唾了一口,心道這都說的什麽話?隨意指證就能將人定罪了?

    他又想起這人這麽些天夜裏利落的作風,心道如果是這人動的手,就絕對不會是現在這個樣子,也絕對不會讓管家抓到把柄來告狀。

    看來這是誣告了?

    縣令有意偏袒花滿滿,蓄足了氣問道:“證據呢?證據何在?”

    “這……”

    縣令一拍桌子,怒道:“沒有證據就想隨意指證!”

    管家垂眸思量了一陣,還是將自己懷裏一直揣著的以防萬一的東西拿了出來。

    他先前猜到縣令可能不會因為花家與縣令之間的來往就隨意將花滿滿定罪,畢竟這可是殺人的罪,沒那麽容易,所以他做了二手準備。

    是花毅放在他這兒的官令。

    其實也不是花毅放在他這裏的,而是當年隨花滿滿的生母李苒從娘家帶過來的。後來李苒死後,花毅覺得不需要這東西,看了也讓他心塞,所以便讓管家隨意處理掉,但是管家留了個心思,想著日後可能會用著,便自己偷偷藏了起來,就連花毅也不知道這件事。

    他將官令呈了上去,親自遞到縣令麵前,低垂著眼道:“我們家老爺說,給您看了這個,您自會明白的。”

    明白?明白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