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篝火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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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夕陽西下,出去狩獵的隊伍都陸陸續續的回到商隊來,手中多多少少都提了一些打到的獵物。由於人類某種心理,各組都互相攀比起來,顯得好不熱鬧。

    “呦!這不是胖子嗎?怎麽現在才回來,讓我看看你都打到些什麽?”

    “李青,那你得睜大眼睛看好嘍!趙超,張上,將東西扛過來!”胖子朝後麵招了招手,臉上得意之色盡顯無餘。

    “這不是黑毛豬嗎?這妖獸也是凶得很,沒有五六個玄階後期的高手根本應付不過來,這胖子還真有些本事。”眾人望見兩個男子肩上扛著一根約一丈長的粗木棍,木棍上綁著一隻體型碩大,長著雪白獠牙,渾身披著黑毛的野豬。都紛紛讚歎起來。

    那胖子聽的那些讚歎之聲,感覺身子都輕飄飄的。“李青你們出去了這麽久,那又打到了些什麽?不會就手上提著的那幾隻烏山**!”

    “以我李青的身手,怎麽可能輸給你。”李青狠狠地將手上提著的兩隻烏山雞扔在了地上,手指指向那頭躺在地上,長著青毛的牛上:“看到沒有?風牛!我們小組打的。”李青拍了拍胸脯,十分自豪道。

    “既然是風牛!李青,沒想到你除了嘴厲害,還真有些能耐。”胖子望著那頭身上被戳了好幾個窟窿的野牛,心中不免有些吃驚。

    “看!那是雪兔,這葉三刀竟然抓到了雪兔,雖說這雪兔戰鬥力不高,但是速度卻是奇快。這葉三刀雖說人十分高傲,讓人不喜。但本事還真不是一般的大。”

    “雪兔?”胖子與李青聽得眾人的談話,不由轉過身來。

    一個身材削瘦,右手握著一把不知什麽妖獸羽毛製成的扇子,神情頗為高傲的說道:“這狩獵不僅要靠修為,有時候還要用腦子。”在其身後還跟著兩個提著兩隻雪兔兩隻烏山雞的男子,看他們的眼神似乎十分崇拜那叫做葉三刀的人。

    那留守在商隊的20餘人望見那些手提著各類野味的人說說笑笑,不經有些豔羨,也紛紛加入了談話的隊列之中,於是各類吹捧之聲不絕於耳。

    王貴望著那狩獵之人手中提著的雞鴨以及躺在地上的牛羊,不經咽了咽口水。

    “還真是熱鬧呢!”王雄裏望著以前處處做對,極不團結的眾人。現在都抱在一起有說有笑。老臉竟然也憋出了一絲微笑來:“也不知那金發小子怎麽樣了?”

    ”看,是那個金發小子回來了。”王雄裏前腳剛說完後腳就被打消了疑惑,不禁往遠處看去。

    夕陽的夕霞為這片草地鋪上了一層厚厚的紅地毯,戰勝與唐蓮身上各扛著一隻金角梅花鹿,而猴子身上背著一個由綠色滕蔓編製而成的袋子,裏麵裝著兩隻烏山雞,甚至還有幾條活蹦亂跳的魚。三人臉上無一例外的洋溢出喜悅的神情,不像是剛剛經曆過一場驚心動魄的鬥爭,倒想是出去玩了一圈回來似的。

    “金角梅花鹿,天哪,竟然還是兩隻?這可比雪兔要厲害的多了,雖說速度略遜一籌,但戰鬥力可是將它甩出好幾條街。”

    “這金發小子雖然看上去有點傻頭傻腦的,但是本領恐怕我們這裏沒一個人能比得上。”

    “你這不廢話!你沒看到他先前捕捉金角梅花鹿時的勇猛嗎?別說一個,就是十幾個一起上,恐怕也打不過他。”

    “你看唐蓮和猴子這兩個人的模樣,感覺是要飛上天似的。”有人酸溜溜地道。

    “那還不得意,可是抓了兩隻金角梅花鹿呀。將來說出去也十分有麵子。”眾人望著戰勝三人回到商隊中,都議論紛紛起來。

    “恭喜戰兄滿載而歸。”要說這商隊之中,也隻有王雄裏和王桂一點也不吃驚。因為他們可是知道他們嘴裏的金發小子那可是神靈級的人物。如果被他們知道了,看他們還敢不敢當著他的麵一口一個小子叫的,還不得都乖乖改口叫做大人。

    “是王兄呐!看來大家都收獲不少啊,看來今天晚上有的吃了。”戰勝看見王雄裏走了過來,發現商隊周圍擺滿了各類妖獸的軀體,不由哈哈大笑道。

    “是呀!今天晚上可就拖戰兄的福,能夠吃上這金角梅花鹿的肉了。”王雄裏應道。

    “哈哈!隨便吃。”戰勝大笑道。

    “戰兄,你們是最後一批回來的。那各位都將手頭上的東西進行處理一下,晚上咱們不醉不休!”王雄的大手一揮,倒頗有幾分豪氣出來。

    接下來了一段時間,戰勝因為不懂得如何處理,就索性將金角梅花鹿交給了王雄裏,自己四處奔走,觀摩商隊眾人如何處理這些妖獸。

    這護送商隊的眾人過的都是刀口上舔血的生活,對於實力高強的人最為崇拜。看見戰勝過來看他們處理妖獸並且擺出一副十分好奇的樣子來,也就知道他肯定沒這方麵的經驗,都十分樂意將各類妖獸的各種處理方法詳細的告訴他。

    而戰勝也聽到頗為認真,從中學到不少東西。除了處理妖獸的技巧,還有妖獸的生活習性以及擅長的作戰方式等等諸多生活經驗。

    夕陽西沉,皎潔的月亮從雲層中冒了出來。清冷的月光照在了圍著篝火喝酒吃肉,說說笑笑的眾人身上,似乎都被這火熱的場麵所感染融化開來,像流水一樣瀉在了草地上。

    “這混亂森林是什麽地方?”戰勝見王貴和王雄裏喝得差不多了,神情都有些恍惚,也就不怕他們從問題中發現什麽端倪,大膽的將心中的疑惑問了出來。

    “哦!那混亂深林乃是許多元荒界本土高階妖獸的聚集地。就算是像戰兄這樣的神靈進去,一不留神也有生命危險。但也正因為如此,裏麵也有許多機緣,不僅是高階妖獸的妖晶,皮毛。還有許許多多迫於妖獸的威脅而沒有被采摘的天材地寶。是強者的樂園,弱者的墳墓。“王雄裏狠狠地啃了啃手中的金角梅花鹿的鹿腿,金色油汁都濺了出來。

    “戰兄,別看我手下有一大幫人,但連達到地階的人都不到十指之數。其餘的都是玄階修為。將這些人請來,一是傭金便宜,二是充充門麵打打下手。其實真的打起來根本沒有什麽很大的用處。就算我們這些人到了混亂森林也不敢踏進哪怕半步。”王雄裏灌了一口酒水,似乎十分羨慕戰勝有這樣強大的實力。

    “哦,原來是這樣。那王兄,有沒有看見過穿著我以前穿著的那種袈裟,頭上沒有頭發的人?“

    “你那衣服的款式我們這倒也有一些的,名叫袈裟。聽說很早以前有個拯救了上百萬人族的英雄穿的就是這種衣服,被一個商人發現其中隱藏著的巨大商機,將其批量生產出來販賣。剛開始市場十分廣闊,幾乎人人都會買來穿上,已然成為一種時尚。”王貴終於將埋在鹿肉中的頭抬了起來,似乎對於這個商人十分崇拜。

    “但隨著時間漸漸推移,這個英雄在人們心中漸漸淡化,而且這衣服穿在身上不管是戰鬥還是生產,確實不怎麽方便,於是越來越不景氣。到了現在都看不到人穿,我們買來也不過是用來豐富一下款式,並不指望能夠賣出去。”王貴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