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神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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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東西,小巧玲瓏,圓柱形的,大概有十厘米長,直徑不超過三厘米,雪白銀亮,明晃晃的,握在手上,還透著絲絲的涼意。

    竟然是一支手電筒!

    我握著這手電筒,哭笑不得。

    這啥意思啊?

    我拿著手電筒,晃了晃:“啥意思,怕我晚上出門沒手電筒啊?”

    這話沒說完,我又被鄙視了。

    “有沒有常識,告訴你,這是陰陽眼!”

    “啥?”我瞅了瞅手上這支小電筒:“你再說一次,這是啥?”

    “陰陽眼啊!”判官神秘一笑,從我手裏拿過那支電筒,直接打開,一道幽幽的藍光從電筒裏照射出來,顯得特別的詭異。

    “看到沒,就是這樣!”判官把手電筒關了,放回到我的手上:“一般人都是看不到陰靈的,這陰陽眼,是我們地府的最新發明,有了這東西,就再也不愁看不到鬼了。”

    去他大爺的!誰想看到鬼啊!

    “所以呢?”我瞥了他一眼。

    “所以,你到半山別墅的時候,覺得有什麽可疑的地方,就用這手電筒去照,隻要被這手電筒照到,那些陰靈就會現身,這樣你就能看見他了,不過你記住,這持續時間可隻有十分鍾,要過了十分鍾你要是還抓不到他的話,他就從你眼前消失了。”

    我忍不住問了一句:“那這電筒還有用嗎?”

    “這是陰陽眼!不是電筒!”判官糾正了我的錯誤,又說道:“陰陽眼是不會失效的,我隻是想提醒你,這陰靈要是躲起來了,你想找到他可就沒那麽容易了,所以你最好能在十分鍾之內抓住他。”

    “好吧!”我把手電筒收了起來:“我要怎麽抓他?直接撲上去跟他大戰三百回合?”

    “被陰陽眼照到被迫現身這十分鍾內,陰靈跟普通人是沒什麽區別的,你不就跟警察抓逃犯一樣追捕他就好了?再說了,這不是還有我嗎?我就在別墅附近盯著,你發現陰靈,就馬上打電話給我,抓不住沒事,反正你別跟丟就成了!怎麽樣,這差事簡單吧?”

    認真想想好像也沒多難,我就勉為其難的答應了。

    “還有什麽問題嗎?”判官問我。

    “有件事挺奇怪的,這啥地方鬧鬼,是真是假,你們還能不知道啊,這還要調查?哪兒死人了,陰靈沒有進入地府的,你們還能不知道?要都這樣,這工作量不是很大?你們這地府工作者的工作實在是不到位啊。”

    聽我這麽一說,那個猥瑣的胖子居然有些不好意思起來:“咳咳,這事,其實是個意外!三年多前,地府裏出了點兒事,有兩本生死簿被毀了,所以很多信息我們那兒也查不到,實在是搞不清楚這三年裏到底有多少陰靈遊蕩在陽間的,要不也至於這麽麻煩……”

    所以本來客棧的老板是什麽事都不用做的,因為有生死簿,他們一看就知道還差誰誰誰,直接讓陰差去逮人就行了,現在生死簿沒了,確切的說就是花名冊沒有了,他們自己也搞不清楚到底誰來誰沒來的,所以這苦差就落到我頭上了。

    我懂了,這是地府裏惹出的事來,我就那個幫他們擦屁股的人!

    判官走了之後,我才想到一個更嚴重的問題,我這什麽行頭都沒有,總不能讓我隻拿著這一支手電筒去跟人家說這就是我的捉鬼神器吧?

    這也得有人信才行!

    畢竟這年頭,最講求的就是包裝啊,不管是不是神棍,我也得把自己武裝得像個神棍的樣子。

    這個倒也不難,現在網絡這麽發達,什麽沒得賣?

    不過捉鬼需要什麽裝備,我還得上網再查一下。

    一個小時之後,我就把所有的裝備都采購完了,花不到一百塊,反正是做個樣子,裝備也不用多高檔的,能裝裝樣子,唬唬人就成了。

    關鍵事再多的錢我也沒了,等明天判官過來,我還得提醒他一下,怎麽也得給我預知一點兒工資吧,這地方,我是人生地不熟的,沒錢那是寸步難行啊!

    結果這判官也不知道是不是早料到我會跟他要錢,居然連續幾天都沒來,我這訂的貨都到了,本來還指望他幫我買單的呢,得,最後還是要我自己出的錢,還好我沒挑貴的買,不然連賬都付不起了。

    一疊黃紙,我是用來畫紙符的,朱砂就不用了,搞這東西麻煩,直接用紅墨水就得了,反正隻是忽悠人的,不過要怎麽畫我就有點兒愁了,畫了幾張都覺得太別扭,這就算是忽悠人,也得整得像一點兒才行。

    最後韓老師實在是看不下去了,自告奮勇的說要幫我畫。

    忘了告訴你們了,韓老師就是上次被判官帶回來的那個陰靈,這貨生前是一所中學的美術老師,“鬼畫符”什麽的,對他來說簡直就是小菜一碟。

    幾天相處下來,我跟這位韓老師也挺熟絡的了,韓老師為人不錯,挺好相處的,在閉門思過兩天之後,他終於接受了自己已經離開人世的事實,開始出來遊蕩了。

    比較麻煩的是我沒想到他居然也要吃飯,不過吃了兩次快餐之後,他就開始抱怨快餐不好吃了,要自己下廚,我是巴不得,當天就把冰箱給準備滿了存貨,把一日三餐交給他處理了。

    除了韓老師畫的符咒,我還買了一麵八卦鏡和一枚指針,這兩東西竟然都是塑料做的,簡直是一摔就爛的感覺,就這兩破東西,竟然還要二十塊!真是坑啊!

    原本網上還說要桃木劍的,不過這東西實在太難帶了,我就沒買,這還好我沒買啊,不然沒準這桃木劍也是用塑料做的。

    按理來說,我應該再買個單反的,這才是真正的裝逼神器啊!可惜我現在連單反的一個鏡頭……蓋都買不起!

    我們正折騰得熱鬧的時候,判官大人終於姍姍來遲了。

    “嗬,還以為你不來了呢。”

    “不好意思啊,最近事情實在是太多了,抽不開身啊。”判官說著,一眼就看到了地麵上那一堆亂七八糟的東西,眼睛都大了:“你們這是幹啥?”

    “捉鬼啊!我這好歹要準備點兒行頭,做做樣子吧?不然光拿著個手電,誰信啊?”我說著,朝判官伸出了手:“錢!一百塊!”

    判官臉都黑了:“這可不能報銷!”

    “兩百!”我麵無表情地說道:“差旅費!”

    判官眼皮子跳了跳。

    “還有,夥食費已經沒有了,你再不給錢我,我們兩個就成餓死鬼了!”

    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