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除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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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樂正琳講得已經很清楚了,但靜靜的親屬們並不買賬,還是圍著她不放,他們一定要讓警方重新調查下靜靜的案子。

    曹小賢、朱世雄兩人看不下去了。他倆擠入人群,來到樂正琳身邊,邊拉開眾人,邊喊著‘不要激動’、‘警方會再去調查的,你們先回去’雲雲。

    “哎呀!”

    不知是誰抓了樂正琳一把,她手裏一個不穩,資料全部掉在了地上,手裏的紙張散得腳下都是。有些人還一抬腳將資料踩在了腳下。

    “全都肅靜!警局裏禁止大聲喧嘩!”

    就在曹小賢幾人忙得焦頭爛額之時,一聲大喝叫住了圍著的群眾。

    趙隊接到鑒定科通知,口罩男的dna驗出來了,於是他急忙從外麵趕回來。可是他一回來,便見到警局內混亂的場麵,遂大喝出聲。

    樂正琳見到救星回來了,也是連忙開口說道:

    “請大家不要著急,千萬不要踩壞了腳底下的資料。那可是你們家靜靜的調查檔案,如果弄壞了,我們警方就不好再繼續往下調查了……”

    還是這句話好使,靜靜的親屬連忙點著腳尖,緩緩退出地上散落的資料的範圍,生怕踩髒了每一張紙。

    趙隊來到眾人身前,請靜靜的父母去他辦公室談話,而其他親屬見到管事兒的人來了,自然也不再圍著樂正琳,他們跟在趙隊身後,上樓去了。

    整個走廊頓時一空,曹小賢兩人幫著樂正琳拾起地上散落的資料。

    對於文字檔案,曹小賢並沒有過多注意。倒是掉在地上的幾張照片吸引了他的目光。

    撿起幾張,曹小賢看到照片裏拍攝的物品,發現裏麵沒有標號,不像是警方取證的照片,反而更像是某人網上購物後曬的照片。

    似是清楚曹小賢所想,樂正琳說道:“這是靜靜在死亡前幾天,她給在網上購物買的物品所拍的照片。我們是從她的手機裏找到這些照片的,而那些物品我們也查過了,並沒有任何問題。”

    曹小賢翻過前兩張,背景應該是在誰家的門口,裏麵都是一個女孩兒的半身像,擺著不同的姿勢,手裏分別拿著麵膜和女士護手霜。

    第三張,也是遠照,還是那個乖巧的女孩兒,一手拿著一個快遞的大包裝盒,另一隻手前伸,好像拿著自拍杆。

    她旁邊還站著一個人,不過隻拍到半個身子,也沒有拍攝到那人的臉,但從他衣著上看,應該是一名快遞員。衣服胸口上有一個銘牌,不過照片隻拍到一角,上麵好像是個‘古’字。

    再翻到第四張,低鏡頭近景照,裏麵靠左側有一把門鑰匙,不過曹小賢的目光被照片正中的棒狀物品吸引,不知道是個什麽東東。

    而旁邊的樂正琳見到這張照片,俏臉刷的一下子紅了……

    ……

    進到趙隊的辦公室,曹一仙直接一屁股坐在趙隊對麵的轉椅上,而曹小賢與朱世雄,隻能跟著樂正琳,坐在靠牆的沙發之上。

    直到最後,曹小賢也沒有搞清楚第四張照片是什麽,就被樂正琳一把將所有照片搶走,放進檔案夾裏麵了。

    曹小賢打眼偷偷看了身邊的樂正琳一眼,發現她臉上仍殘留著些許粉紅。

    曹一仙同趙隊交談片刻,趙隊同意了曹一仙晚上使用口罩男帽子和口罩的要求。

    趙隊拿出一份文件,交到曹一仙手裏,道:“這是凶手的dna鑒定,我們現在已經確定凶手是誰了,下麵就是全城搜捕……”

    曹一仙打開文件,曹小賢幾人也是離開沙發,站在曹一仙的身後看著。

    嫌疑人名叫胡十一,很奇怪的名字,也不知道他父母是怎麽想的,竟然用數字起名。而且數字就數字吧,怎麽還挑了個國慶節~

    難道他是在十月一號出生的?

    曹小賢繼續向下看,果然,胡十一是九三年十月一日出生的。

    旁邊附著一張照片,裏麵是一個挺精神的小夥子,同昨夜看到他時的樣子簡直判若兩人。如果不是臉型、眉宇等特征一致,曹小賢真得會認錯人的。

    曹小賢不知道他遇到了什麽事,還是因為妖靈附體,才使得他變成現在這個鬼樣子。

    胡十一家境貧寒,讀完高中便來市裏打工了。他先後在飯館當過服務生,公司裏當過保安,社區當過門衛,順豐那兒送過快遞,美團當外賣送貨員,等等。

    履曆倒是十分豐富,但除了門衛當得時間長些,其他的工作幹了幾個月他便辭職了。

    下麵還寫了他就醫、享受低保等情況。他在一個多月前也去醫院看過病,但具體是什麽病,隻有去醫院詢問了。

    而胡十一的父母還在鄉下,估計與本案沒有任何關係,他們老兩口很可能現在還不知道胡十一所犯的罪呢。

    確定了胡十一的身份,隻能從網上找到他這麽多信息。他在這些日子到底經曆了什麽,妖靈又是如何占據他的身體,那就要等抓到他以後,才能知道了。

    離開趙隊的辦公室,已經日頭偏西了。樂正琳還要將胡十一的身份信息發到各個警員的手機裏,所以她直接回自己辦公室忙去了。

    一回到休息室,朱世雄便開始忙碌起來。曹一仙身上有傷,不便執筆;曹小賢根本沒有入門。所以畫符的光榮任務隻能交到朱世雄手裏了。

    朱世雄一手執著毛筆,試了幾次也沒有落筆。最後他抬頭問曹一仙道:“師傅!俺畫的基礎符籙會不會對那個妖靈無效?”

    曹一仙靠在沙發上悠悠說道:“不會。以你們描述的妖靈,修為不會太高,隻是它附在人身上後,使得此人體能比一般人要強上很多而已……

    那個妖靈既然當著你們的麵,吸食警員的血液,那就說明它的本體是吸血為生的動物;你們還說胡十一臉上稀稀疏疏的長著褐色的毛發,結合這些特征,我猜測此妖靈應該是一隻吸血蝙蝠所化……”

    它除了吸血、力量大了些,並沒有對你們施展什麽妖術,那就說明它隻是普通的吸血蝙蝠妖靈,等級上不會比冤魂強多少的,所以畫些對付妖靈的基礎符籙便能對付它。”

    朱世雄哦了一聲,然後再次抬筆,曹小賢要學習繪畫符籙,自然是在一邊學習著。

    不過等了半天,朱世雄也沒有落筆。曹小賢疑惑的問他:“大熊,你怎麽還不開始畫?難道你要等到晚上畫嗎?”

    曹小賢想起了曹一仙曾經說過,刻畫符籙最好的時間是在夜間子時和亥時。

    朱世雄搖搖頭,道:“不是……俺以前倒是學過幾張克製妖靈的符籙,可是這一年多來,一次妖靈也沒有遇到過,所以忘記鎮妖符怎麽畫了……”

    曹小賢聽後,滿腦門黑線。同一時間,曹一仙直接開口大罵:

    “我艸!大熊,不是我說你!早就讓你好好學習本門道術,你就是不用功。現在倒好,關鍵時刻給老道我掉鏈子。我xxx……”

    麵對曹一仙連珠炮似的口伐,曹小賢不得不用雙手的捂住耳朵。而朱世雄,此時像是犯了錯誤的小學生一樣,站在那裏任憑曹一仙‘批評’。

    最後,還是曹小賢翻出自己那本茅山秘籍,暫時交給朱世雄,讓他好好複習一遍,記牢鎮妖符的運筆。

    朱世雄不負眾望,在畫廢了兩張符紙之後,終於成功的畫出了一張鎮妖符。

    然後朱世雄一鼓作氣,又連續畫出好幾張。等到曹小賢手中攥了十多張鎮妖符時,天早已經黑了,而且窗外燈光閃爍。

    曹一仙招呼一聲,一行三人便出了警局,來到街對麵的一家飯店,準備搓兒一頓。

    曹小賢惦記著樂正琳可能還沒有吃晚飯,特意去她辦公室一趟。不過樂正琳沒在裏麵,估計是有任務出去了。

    懷著點點失落,曹小賢跟著曹一仙兩人進入飯店。

    剛在餐桌旁坐好,曹一仙便直接點了一份小雞燉蘑菇以及兩個素菜。雞湯可是大補,對受傷了的曹一仙大有裨益。曹小賢胸口也有傷,他算是沾了曹一仙的光。

    而點雞的另一個用意便是,雞血也是至陽之物,剛好可以用來對付妖靈。所以曹一仙讓飯店的老板將雞殺死之後,接一碗雞血給他。

    吃完晚飯,還沒有到九點。於是曹一仙三人折返回警局休息室,朱世雄接著畫了一個多小時的符籙。

    鎮妖符自然隻多不少,其間還畫了破邪符、火球符等攻擊型符籙,以及大力符、輕身符等輔助型符籙。

    雷電符朱世雄還畫不出來,隻得作罷。

    曹小賢在這一個小時裏閑著也是閑著,便將晚上捉妖的法器的檢查了一遍。其間,他還借了朱世雄的手機,查了一下卟啉病。

    快到十一點時,趙隊帶著幾名刑警來到休息室,將胡十一的帽子和口罩交給了曹一仙。

    警方尋找一天,也沒有找到胡十一的蹤跡,所以趙隊隻能寄希望於曹一仙三人了。

    曹一仙讓趙隊他們出休息室等一會兒,然後他在曹小賢的注視下,再次施展茅山秘術——追蹤術。

    隻見曹一仙一手拿著帽子,一手端著羅盤,雙手打著古怪的手勢,口中念著:“天園地方,律令九章,吾今做法,萬鬼莫藏。急急如律令!”

    咒語念畢,曹一仙一咬舌尖,朝著帽子吐出一口精血。

    緊接著,那頂帽子便在曹小賢驚訝的目光之下,自燃起來。火焰呈現橘黃色,不一會兒便吞噬了整頂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