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傳播學議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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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拉紮斯非爾德在伊利縣後續研究中,發現了受眾對大眾傳媒提供的信息存在“選擇性接觸”的見象;他解釋說:受眾更傾向於接受與自己的預存立場相容而不是相反的觀點,與媒介信息的接觸,具有明顯的傾向性。美劇《新可編輯室》第一集中女製片入質可主播威爾:我們應該做我們想給受眾看的新聞?還是做受眾想看的新聞?

    請問你如何埋解大眾傳媒及其受眾在傳受信息時的選擇性傾向?作為一名未來的新聞人,你將如何回答女製片人的問題?結合最近發生的熱門社會新聞,談談你的看法。(論述不少於500字。)

    ......

    我覺得媒體人和普通受眾的選擇性傾向應該有主次之分。

    畢竟,是你媒體人傳播啦,普通大眾才去選擇接受的。

    所以我想先來談談媒體人的選擇性傾向。

    投身於新聞工作當中,保持一定的客觀性很有必要。

    但不能否認,當某件重大事件發生,而且事情的結果是令人悲憤的,一些新聞工作者的私心會忍不住爆發。

    在這一刻,他們的選擇性傾向走向了一個方麵的極端。

    正如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江歌案”。

    一些大v公眾號不知怎麽的,都寫下了那種極端的文字。

    這種文字發表的後果就是,江歌母親的悲慘遭遇,還有江歌閨蜜劉鑫的不作為被無限地放大。

    本應處在事件中心旋渦的殺人凶手陳世峰,有段時間反而成了路人。

    這件事情告訴我們,媒體人所要保持的客觀性,放到選擇性傾向這上麵,就是不要選擇,中立即可。

    你隻需把事情案件描述出來,不要摻雜自己的觀點。

    因為,如果媒體人把自己的選擇性傾向寫於文章當中,那受眾無疑是首當其衝的思想被衝擊者。

    所帶來的結果,想不到,難控製。

    接下來就說說受眾的選擇性傾向。

    很好理解,與自己觀念相符的,自己所喜好的觀點,被受眾接納進腦裏是理所當然的。

    當然,觀點的接受也受從眾心理影響。

    一般來說,這個觀點是正確的,符合社會價值觀。

    但也有例外,那就是因為報道觀點的新聞存在嚴重的失實。

    受眾的選擇性傾向受著媒體人的影響,反之亦然。

    在我看來,應該是媒體人對受眾的影響更大一點。

    女製片人的問題我想這樣回答:“不管是媒體人占主導地位的,他們想做給人看的新聞輸出,還是考慮受眾多一點的新聞輸出,我們都應該先確保新聞的真實性,再做一個兩全其美的權衡思考。”

    ......

    2、以下是尼爾波茲曼《娛樂至死》)中的一些言論:

    有兩種方法可以讓文化精神枯萎,一和是奧威爾式的--文化成為一個監獄,另一種是赫肖黎式的--文化成為一場滑稽戲。

    赫胥黎告訴我們的是:在一個科技發達的時代裏,造成精神毀滅的敵人更可能是一個滿而笑容的人,而不是那種一眼看上去就讓人心生懷疑和仇恨的人。在赫胥黎的預言中,“老大哥”並沒有成心監視著我們,而是我們自己心甘情願地一直注視著他,根木就不需要什麽看守人,大門或“點理部”。如果一個民族分心於繁雜瑣事,如果文化生活被重新定義為娛樂的周而複始,如果嚴肅的公眾對話變成了幼稚的嬰兒語言,總而言之,如果人民蛻化為被動的受眾,而一切公共事物形同雜耍,那麽這個民族就會發現自己危在旦夕,文化的命運就在劫難逃。

    一切公眾話語日漸以娛樂的方式出現,並成為一種文化精神。我們的政治、宗教、新聞、體育、教育和商業都心甘情願地成為娛樂的附用,毫無怨言,甚至無聲無息,其結果是我們成了一個娛樂至死的物種。

    上述言論所指涉的是大眾傳播中的什麽現象?作者對此的觀點是什麽?結合中國當前大眾傳煤的情況,以一些具體的案例,談淡你對這種現象的看法。(論述不少於500字。)

    ......

    上麵的言論所說的就是當今中國娛樂事業湧入了各行各業,特別是大眾傳播的現象。

    娛樂如洪水猛獸般,占據了傳播新聞的半壁江山。

    人們開始眼熟這些占據了大部分版麵的娛樂新聞,因為它時不時地就蹦到你的麵前,你想不看都難。

    娛樂突出在一個“樂”字,能被廣大民眾所接受,是因為接受的成本極低,且能帶來歡樂。

    它的受眾越來越多,那掌控它的人就不會隻滿足於它隻能待在單純娛樂版塊的現狀。

    娛樂在通過娛樂發家的豪強的推動下,開始進軍其他版塊。

    很少人能拒絕這支娛樂大軍的進駐,其背後的暴利,是有目共睹的。

    當娛樂充斥到一定程度,文化的內涵就會發生變化。

    這是極其可怕的。

    上述言論的作者正是看到了這一點。

    他及時地指出來,娛樂占領生活的大部分版塊,帶來的隻有危害。

    民眾思想墮落,因為被娛樂侵蝕得厲害,所以到最後開始被動地接受娛樂,隻想著娛樂娛樂找樂子,置家事國事天下事於何地?

    民眾都開始腐蝕啦,我們的領導階層還會遠麽?

    娛樂至死,一個“死”字,說盡了到了最後最悲慘的結局。

    我們的生活需要文化內涵,它直接牽扯到我們的精神世界的健康。

    娛樂恰恰是精神層麵的產物,如煙酒一般,娛樂適合做日常消遣之物,絕不能喧賓奪主,讓它爬到我們生活的頂層,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

    我對娛樂,保持有一個界限。

    我是娛樂的領導,我掌控它!

    ......

    3、什麽是“媒介即訊息'?查閱相關資料:談談你對麥黨盧漢這一論斷的理解,思考在今天的互聯網技術環境下,這一論斷有什麽啟示?(論述不少於5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