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依依的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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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右一點是種的三棵梔子花和三顆雛菊,都已經開的很很好了。大朵潔白的梔子花正開的芬芳四溢,可惜的是雛菊也全都綻放了,想用胎菊泡水還得再等一個花期了。空間的作物一旦成熟就停止生長不會朽壞,可想要得到它們的生長期形態就要自己看準時間了。
眠息樓裏的乾坤袋還是蠻多的,依依歡歡喜喜的采了梔子花裝了個乾坤袋,感覺把梔子花象甘薯蔬菜一樣堆放在地上還是挺奇怪的。
雖然每個乾坤袋的空間都夠大,但是依依喜歡東西分開存放。等到指尖上多了幾個針眼後,依依決定還是抽空多買點竹籃、竹筐、竹篩,這樣也方便直接拿出空間。
等看到那八棵茶樹依依差點飆淚了,好一片粗壯的枝葉呀!唯一能安慰依依的是收到了不少的茶樹種子。摘下種子後依依把過於茂密的茶葉頂芽修剪掉,沒辦法等下一次吧。
依依做陶瓷生意,對茶具器皿頗有研究,也喜歡茶。
浮梁茶葉自古有名,毗鄰的祁門紅茶更是享譽天下有“紅茶皇後”的美譽。前世的林媽媽在做全職主婦前,是茶廠的技術員,炒的一手好茶。
依依到了會拿鍋鏟的年紀,最開始炒的並不是菜,而是以手為鏟、徒手炒茶。依依花了三年時間才學到了林媽媽的一手炒茶絕活。大學暑假裏還幾度在茶業公司組織的,茶藝表演裏擔任過茶藝師。
因此對茶依依有自己的堅持,到了洵國後最排斥的莫過於當下的“末子茶”和“混合茶”,把好好的茶葉烘烤幹再碾磨成粉末,茶葉的形態就完了,味道也會被破壞;加薄荷、茱萸、蔥、薑、棗等完全破壞了茶的本真味道。至少依依很不喜歡,對於馬上能喝到自己中意的茶水,依依非常期待。
茶樹打理好後,因為要改良植物,依依隻是將茶樹種子每樣種了三顆;依依在農舍左側劃了地方將收取的果實取種,種下了新一輪的果樹,照樣一個品種三顆。剩餘的土地依依就全部先開墾出來,先種了土豆和甘薯。這塊地隻有十幾畝大小,她要好好的規劃利用。
也不知赤穹忙什麽去了,居然又連續幾次都沒看到人。應該是在加緊修煉吧,畢竟最近為了給自己煉洗髓丹花了他不少的時間。依依就忍著沒去打擾他,雖然還挺不習慣的。
依依出了空間後看了看時間,就推門來到院裏,內院住著的暖雨晴風花香三人就忙迎出來了,依依擺手讓她們自己回房歇著。
“小姐是不是奴婢們侍候的不好,您才不喜歡我們跟著。”暖雨鼓足勇氣問出這話,其他兩個丫鬟就也忐忑的看向她。
雖然來了家裏才幾天時間,可暖雨已經看出來了,小姐挺寬和的從不為難她們,就連說句重話傷人的事都沒做過。可小姐不但不象其他的閨閣小姐那樣倚重貼身丫鬟,甚至從不要她們隨身服侍也不與她們說笑。也就是花香每天能給小姐梳個頭,其他丫鬟都感覺自己被嫌棄了。
“我不需要人貼身服侍,你們照顧好了這個院子就幫到了我。在這個家裏我是你們的主子,隻需要做好我交代的事情就行了。”依依看幾個丫鬟還在愣神,一副接受不良的樣子就說:“我在海外多年,早沒了那份嬌慣。我不需要丫鬟,更需要幫手,所以我挑人隻看中能力和服從,不需要善解人意,也不可以揣摩我的心思。”
“主子?!”幾個丫鬟還有點躊躇,她們這是被小姐誇了有能力嗎?
“我剛回宓炎,京中其他人家怎麽對丫鬟小廝的我不清楚。今天我就說說我這裏的規矩。”依依至今一個是忙,再者以前沒有用賣身下人的經驗,所以沒急著給她們立規矩。
以前統領幾個店員時,大家有活幹活,沒活幹時歇的也心安理得。這些丫鬟估計是怕被自家嫌棄,又會被轉賣出去才這麽著急的吧。
“小姐請盡管吩咐。”幾個小丫頭果然挺積極,小姐給她們立規矩這是打算要長期的用她們了。呼~踏實了!
“那就把院裏的人都叫上吧!”依依就先到正房堂屋坐著。
花香把人叫齊說了小姐要給大家立規矩,眾人就一個個的很是安靜。
依依這才說道:“你們幾個都是我的人,你們的賣身契約也是在我這裏收著。府裏的其他主子你們禮敬尊重即可,在這個家裏你們隻需要聽我一個人的吩咐。”
依依看看眾人接著說:“我的規矩很簡單第一條:你們隻有我一個主人;第二條:我吩咐的的事,你們不要問緣由照做即可;第三條:私底下不許將院裏的事外傳、妄議。能做到嗎?”
八人忙說:“聽從大小姐吩咐。”不論在哪家府上,奴仆私自議論主家是非都是不允許的。認真起來那嚼舌根的奴才,都是沒好下場的,他們在劉牙婆那裏都是被嚴厲教導過的,哪會這麽不知死活。
依《洵律》:“奴婢賤人,律比畜產”“合由主處分”法律規定賣身奴仆是主人私有品,主人有處分權。
主人不經官府而擅殺奴婢隻杖一百,殺無罪的奴婢隻徒一年;若官員律犯此條,則減刑三等。如奴婢有罪,主人請於官而後殺之者,即為無罪;而奴婢雖過失殺主者也要處以絞刑。
《洵律》明文規定“子告父母,婦告威公,奴婢告主、主父母妻子,勿聽。而棄告者市。”就是以幼卑狀告尊長,司法部門一概不聽信,而且還要將狀告者斬首棄市。
“諸部曲奴婢,告主,非謀反、逆、叛者,皆絞。告主之期親及外祖父母者,流兩千裏,徒1年。”即下人狀告主人,謀反、大逆不道、叛國三項大罪,罪名不成立的告發者死罪;下人奴婢狀告主人的三代血親,罪名成立的告發者判一年徒刑,流放兩千裏。
法律規定諸犯死罪非十惡,如果是奴婢殺主,卻視為“十惡”之一的“大逆”,即使得逢大赦,也不在赦限。
洵國律法已經規定奴仆是主人私產,主人對其有生殺予奪的大權;律法為杜絕奴仆以下犯上、攀咬栽贓,甚至明文規定奴仆必須為自家主人保密除反叛、逆上、叛國以外的所有罪行。所以依依的要求甚至比律法規定的還要寬鬆,這些要求本身完全就不是問題。
本來這個年代的主人隻要不是太懦弱天真的,都不會被奴仆背棄、欺辱。隻是大家族隻有一個當家人,卻有眾多的主子,那些不強勢的往往控製不住貼身服侍的下人,他們會自發的屈服於家裏最有權勢的人。
聽話不多嘴多舌,這本就是奴仆效忠主子的基本要求;大小姐是沒出閣的女子卻能自掏腰包買下他們,並且能一手掌握他們的賣身契,就肯定是個能主宰他們命運並有能力為他們提供庇護的人。所以隻聽大小姐一人吩咐,即使家中其他主人詢問他們也絕不會透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