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約法三章

字數:3756   加入書籤

A+A-




    有馬車相送,葉楓的回城速度自然快得多了,趕在城門關閉之前,葉楓便趕回了城裏。

    林府之中,林世賢急得團團轉,葉楓一大早就出城了,結果到了天黑的時候都沒有回來,派人去尋了,官道之上也不見其蹤影,如果葉楓有什麽意外,林世賢還真不好向葉家交待。

    林世賢暗暗地後悔,不該聽葉楓的,早知如此,自己陪同他出城多好,就算有什麽情況,也好有個照應。

    “你能不能坐會兒,走來走去的,看得我都眼暈了。”方秀蓮沒好氣地道。

    林世賢臉色有些發白,急急地道:“我能不著急麽,萬一有什麽意外,如何向葉兄交待?”

    方秀蓮白了他一眼,道:“他一個大活人,能有什麽意外?聽菡兒說,他在學府認識些狐朋狗友,說不定一起出去玩了,用你在這兒瞎操什麽心?”

    就在此時,下人急急地進來稟道:“稟老爺,葉公子回來了。”

    林世賢這才算是鬆了一口氣,葉楓已經大步進屋了,拱手道:“小侄回來得晚了,讓伯父伯母擔心了。”

    “楓兒你今天去了哪兒,按理說應該早回來才是。”林世賢問道。

    葉楓不好意思地道:“小侄將他們送到十裏長亭,本欲回還,不巧迷路了,轉來轉去,幸得城南有一處菊花莊園,主人倒極是熱情,少坐了半刻,乘車回來的。”葉楓簡單地說了一下,至於給鄭凱看病的事,就略過不提了。

    “菊花莊園?我怎麽從來沒有聽說過?”林世賢有些納悶,自己在襄陽多年,還從未聽說過城南有什麽菊花莊園,更何況城外的田地多數都是種植著莊稼的,種菊花隻能看不能吃,普通老百姓斷然不會為之,定然是有錢有閑的大戶人家的莊園。

    葉楓道:“隻是一處比較偏僻的莊園,主人應當是一位隱士,不為世人所知。”

    林世賢輕唔了一聲,畢竟他官微職輕,有些東西並不是他這個層次上就能了解到的,他也沒有在意,招呼葉楓吃飯了。

    回到房間,葉楓才有機會取出那個信封,等他打開一看,頓時驚呆了。

    葉楓本以為人家酬謝,最多也就是塞給個百十來兩銀子,要知道一百兩銀子也已經是價值不菲了,一桌上好的筵席也不過幾兩銀子,一百兩銀子可以買到襄陽城裏的好幾間房子了,可以去報名襄陽學府。

    所以,葉楓的心理底線就是一百兩,其實那怕給得再少一些,葉楓也不會介意。

    但真正從信封之中抽出那張銀票的時候,葉楓卻呆住了,一萬兩,特麽的居然是一萬兩!

    一萬兩是什麽概念,葉天雄一個七品的縣令,一年的俸祿大約是二百兩左右,也就是說,葉天雄一輩子不吃不喝都攢不上一萬兩銀子。

    把這一萬兩銀子從錢莊兌換成雪花銀的話,足足可以堆滿這半個屋子。

    這一張薄薄的紙片,拿在葉楓的手裏,竟有一種沉甸甸的感覺。

    畢竟葉楓的出身寒微,那怕就是在原先的現代社會,一萬兩白銀,也絕對值一個天價了。

    自己早晨出門的時候還是一個身無幾兩銀的窮光蛋,晚上回來時,就已經是腰纏萬貫了(1兩銀子=1貫錢)。

    葉楓不禁陷入了深深的思索之中,看似平凡無奇的鄭凱,出手竟然是如此地豪闊。一萬兩,絕對不是一個小數目,但鄭凱信手拈來,毫不在意,顯然此人非富即貴,他究竟是什麽人呢?

    不過現在葉楓就算是想破腦袋,也想不出一個所以然來,螞蟻是永遠不會懂得獅子的生活的,貧窮是會限製人的想象力的。

    當然,葉楓銀票也收了,退回去自然萬萬不可能,其實一萬兩銀子換回鄭凱一條命,真正賺的,還是鄭凱。

    三天的時間眨眼即過,很快便到了襄陽學府開學的日子了。

    襄陽學府的學規森嚴,就算是家在襄陽城裏的學生,也必須要統一住校,隻有旬休之時才可以回家,所以林清菡和葉楓入學,都是要住校的。

    他們住校所需的一切物品,林世賢都已經準備停當了,本來林世賢還要親自送他們到學府,但被林清菡拒絕了。

    林清菡拒絕的理由也很充分,他們都已經是成年人了,入學的這點小事,就無需大人關照了。

    林世賢無奈,隻好同意了,將他們的行李放在車上,送他們出了門。

    這次林清菡沒有騎馬,而是和葉楓同乘了一輛車。

    馬車緩緩地朝著襄陽學府駛去,車廂裏一片寂靜,葉楓和林清菡麵對麵坐著,誰都沒有開口,氣氛有些沉悶。

    林清菡沉默了一會兒,突然地開口道:“葉楓,我想有些事還是要和你說清楚的。”

    “什麽事?”葉楓一挑眉毛。

    “我要和你約法三章,第一,雖然我和你是定了親的,我也沒有否認過這份婚約,但進入學府之後,我不希望我們的關係被公開,所以你不能告訴別人我是你的夫婚妻。”林清菡嘴角微微地上翹,帶著一種居高臨下的口吻。

    “可以。”葉楓淡淡地道,說實在的,他還真不稀罕有這個未婚妻。

    “第二,沒有我的允許,你不準擅自交友,尤其是女生。”

    “憑什麽?”這回葉楓有些生氣了,林清菡的第一個要求,他可以接受,但這第二個要求,簡直是太過分了。

    林清菡微揚著高顱,她的玉頸粉白修長。“不憑什麽,就憑我是你指腹為婚的未婚妻。”

    葉楓氣極反笑道:“大小姐,你有沒有搞錯,一方麵你不想承認我們的關係,另一方麵卻處處要以未婚妻自居,處處還要限製我的自由,你覺得這樣合適嗎?”

    “當然合適了,雖然以後我不一定會嫁給你,但萬一要是嫁給你了,你搞一堆亂七八糟的女人回來,那我怎麽辦?所以,在我們婚約的存續期間,我有權利約束你和其他女人的往來行為,除非我們解除婚約,那你就可以走你的獨木橋,而我也可以走我的陽關道了。”

    葉楓真心無力吐槽了,嘀咕了一聲:“誰娶了你,才是倒了八輩子的楣。”

    “你說什麽?”

    “我說合著這約法三章就是約著我的,對你就沒有限製嗎?”

    林清菡高傲地道:“你放心吧,我林清菡將來不管嫁給誰,也都是清清白白的。”

    “那第三呢?”

    “第三麽,我還沒有想好,等我想好了,再告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