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雙方父母的第二次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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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件事情過後半年,我們的婚事再次被提上了議程。

    2017年的四月份,我媽和她媽通了一次電話,兩人再次談崩了。

    通話的內容,我們兩個都不知道,隻知道她媽說她們家辦酒席的幾萬塊錢讓我們家出。

    我媽也告訴她媽,我們家的風俗是各辦各的,各出各的錢。

    雙方家長沒有談攏,我們的事情再次被擱置了起來。

    蘭梅卻因此情緒徹底崩潰了。

    她找到了我媽媽,哭著質問她,我們家每年的收入有多少,什麽時候可以把我們的婚事辦了。

    我媽沒有說出一個明了的答案,蘭梅崩潰的要用頭撞牆,我攔著她,她就用嘴,咬自己的胳膊。

    我當時心都要碎了,這都是我對不起她。

    她那麽想和我結婚,卻因為家庭的原因不能如她所願。

    我當時在心裏不斷的告訴自己。

    這輩子都不能對不起她,我要努力奮鬥,給她最好的生活,因為她是那麽的愛你。

    這輩子能遇上這樣的女孩,上輩子得立了多少功德。

    後來她為了我,也接受了現狀。

    我們一起上班,一起努力攢錢,都想著爭取早點把結婚的錢湊夠。

    那一段時間,我的心情其實很低落。

    看到她為了和我結婚,不光背負著父母所給的壓力,還要堅持著瘦弱的身體上班掙錢。

    我心裏很不是滋味。

    我也曾悄悄的給過自己兩巴掌,一是心裏愧疚,一是警醒自己絕對不能辜負她。

    我們就這樣熬到了2017年的七月份。

    七月份的時候,她在她父母的壓力下,回到了老家,在她家周圍找了一份工作。

    我們就這樣被分開了,每天隻能通過微信電話聊天。

    工作上的壓力,和感情上的壓抑,終於讓我的身體率先承受不住,八月底的時候,我生病了。

    九月一號,我住進了省人民醫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