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不起眼的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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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雲辰就這麽被陳啟宇打發走了,隨即陳啟宇便被聞人煜催著回房換了身清爽的毛衣,然後就窩在房間裏都不出門了。

    “阿煜,你說杭城會有狼嗎?”陳啟宇懶洋洋的問。

    聞人煜開著電腦,正在查看本地論壇上,關於城市有狼這一都市傳說的各種帖子,看的出來,很多都是跟風渾水摸魚,造謠混點擊率和評價的,有參考價值的帖子,也就那麽一兩個。

    陳啟宇的問題,讓聞人煜忍不住揉了揉自己的太陽穴:“杭城連大型犬都不能擅自養,狼——你當杭城的警察城管都是吃素的?”

    聞人煜這麽一說,陳啟宇是沒了聲音,反正這事本就是逗逗那個熊孩子的,他也沒真覺得還能有狼混進杭城來。

    不過聞人煜倒是對那個說警方確認的帖子有些興趣,一字一句的看著帖子裏的描述,雖然其中必然有不少發帖人自己腦補和添油加醋的部分。

    這個帖子裏的當事人,跟高雲辰一樣,是在某個周五的晚上遇上事情的。當時的時間,比高雲辰的這次還要再晚上一個多小時,是將近十二點了。

    帖子裏提到的地點,倒有些相似的地方,都是高架橋的下麵,沒有機動車經過的道路附近。

    當時這人聲稱見到了如狼巨大的動物身影,帖子裏還配了張圖片,是他對著牆上的影子偷偷拍下的,的確像是犬科動物,形體也比一般的狗要大上許多。

    但僅僅憑借一個影子,要判定這是不是狼,恐怕是需要了解這方麵知識的人出馬的。聞人煜翻了翻下麵網友的評論,似乎都不敢下定論。

    比高雲辰更具體的是,這個發帖的人稱,當時聽到了一聲慘叫,然後他壯著膽子跑過去看的時候,卻沒有看到人了,隻有地上有些血跡。

    警察是這個博主叫來的,當時警方查看現場的時候,他留在現場,聽到了一句警員說的“的確是人血”的話。

    所以,憑借這些,這個人在論壇上發了這個帖子,標題雖然說吃了人,文中倒是隻字未提。下麵的評論自然是十分的熱烈,不少上班族都表示自己再也不要穿捷徑走小道了。

    剛才,陳啟宇給吳晨峰打電話詢問的情況,聞人煜自然也都聽到了,看樣子警方這邊,暫時是沒有立案的,不要說子虛烏有的狼,連受害人都沒有,這案子也沒法立。

    聞人煜想了想還是給吳晨峰發了消息,讓他把這個案子的相關口供和現場調查的資料都發送過來。

    臨了,聞人煜還加了一句:“放心,以後有事一定隻找你。”

    那一頭,吳晨峰看到這樣的消息,隻能笑著搖搖頭,韓碩說的沒錯,果然不能當著這兩兄弟的任何一人說另一個的壞話,這是互動消息,並且都十分記仇。

    吳晨峰的動作很快,一份文檔幾乎是立刻就傳送了過來。內容不多,聞人煜掃了幾眼,就看完了。

    報案人的口供比較長,但是基本和論壇上的帖子大同小異,沒什麽值得特別關注的地方。警方的調查主要是針對報案人所說的區域進行了搜索,除了在地上有一塊大約手掌大小的血跡,沒有發現打鬥或是掙紮留下的痕跡。

    不過報告裏提到,現場除了發現不少人的腳印外,也發現了一組動物的腳印,經判斷,應該是大型犬留下的。

    “所以根本不是狼,可能隻是有人在遛狗?”陳啟宇看著資料插嘴了一句。

    聞人煜沒有反駁,從吳晨峰提供的資料看,警方當時對周邊的區域也進行了搜索,包括水域也適當的進行了打撈,一無所獲。

    同時,警方也調取了周邊的監控,因為事發地的區域並沒有監控覆蓋,能找到的也是附近幾條街的,並沒有發現特別可疑的人員或者車輛。

    如此排查了一番,沒有出現任何的受害人,警方也特意關注了一個階段裏的報案情況,沒有失蹤人口相關的警情。

    到這裏,這件案子才暫時擱置了下來。

    不過,大約是因為第一個報案人將這件事情發到了論壇上,還說明了警方的介入。在那之後,還有過兩個路人也曾經報警,表示看到了網上談論的“狼”。

    不過,兩人提到的方位卻也不相同。加上這次來委托陳啟宇的初中生,這四個人提到的地方全部不同。相似的地方則是,基本都是高架橋之下,或是橋洞附近。

    “得了,你別勞心勞力的看這種玩笑似的案子了,還是早點養好精神,咱們也能早點出發。”陳啟宇勸聞人煜。

    聞人煜抿了抿嘴,果然陳啟宇這小子,還是站在自己這邊的。但就像陳啟宇和秦楚月說的那樣,自己若是現在的樣子,的確是哪裏都別想去。

    不過,眼下倒是有件事情,應該讓陳啟宇去跑一趟。

    不知道是不是出於偵探的直覺,或者是聞人煜太過敏感,這四起自稱看到“狼”的事件,總讓他覺得有些不對勁的地方。想來想去,不如讓陳啟宇去親自求證一下。

    “阿煜,這麽冷的天,你讓我深更半夜去街上查證別人遛狗的事情?”陳啟宇簡直不敢相信,聞人煜竟然打算查這個都市傳說的案子。

    “你不覺得很奇怪嗎?你見過誰是這麽遛狗的?”聞人煜指著後麵報案的兩起,警方采集回來現場的狗腳印,判斷可能屬於同一隻狗。

    一般來說,常人遛狗的線路都是固定的,即便有時候有變化,也不會是像這幾次事件一樣,滿城市的到處跳。所以,聞人煜總覺得,哪裏有些不對勁。

    既然聞人煜發了話,陳啟宇自然是沒有不答應的。因為他知道,如果自己不乖乖去求證,按照聞人煜的調性,大約是會半夜自己出門去的。要真讓聞人煜自己出去,陳啟宇覺得,自己大概會直接被秦楚月追殺。

    雖然是答應了要出門調查,但對於究竟要調查些什麽,陳啟宇還有些雲裏霧裏,誰讓聞人煜說完狗的那些事情之後,就突然睡覺去了,到現在眼看著陳啟宇要出門了,也沒出來吱個聲。

    陳啟宇出門的時候,大約是快十點,他看了眼時間,想了想,先去了高雲辰提出委托的那個地點。現在開車過去,到達的時間,應該和之前高雲辰經過的時間差不多。

    把車開到的時候,陳啟宇將車停在了邊上的一個小弄堂裏。高架橋下麵隻有非機動車能通行,道路的兩邊都有台階,可以通到上麵。

    陳啟宇從高架橋下麵慢慢的穿過去,就像之前高雲辰說的一樣,這裏有一些流浪漢或是乞討者。高架橋就像是一片天花板,可以遮風擋雨,他們大約是把這裏當成了棲身之所,靠近裏麵的位置,還堆著些像是回收回來的日用品。

    這些流浪漢,就像是這個城市裏看不見的影子,有時候,他們就躺在你的麵前,眾人卻可以對他們的存在視而不見。同樣的,他們也獨立在自己的世界裏,不和這個城市裏的人產生交集。

    見到陳啟宇經過,幾個流浪漢隻是懶洋洋的抬了抬眼皮,連躺著的姿勢都沒有變換一樣,他的存在,絲毫影響不了他們的休息。

    陳啟宇從流浪漢們的麵前走過,然後一直往前,走到了道路的另一邊。比起那邊幾個流浪漢抱圈取暖的熱鬧勁,這裏倒是一個人也沒有。不過看著橋下麵,石墩邊上堆著的一些破破爛爛的雜物,這裏原本應該也曾有人居住過。

    陳啟宇在周圍轉了一圈,發現原來這頭也有個小弄堂,跟他停車的那邊十分相似,弄堂裏也停了不少車,估計都是周邊居民的。他抬頭看了看弄堂兩側的建築,和對麵一樣,都是稍稍有些年代的杭城老房子。

    這一趟轉下來,陳啟宇覺得基本沒什麽收獲,要說當時高雲辰看到的是大型犬的話,那麽狗也好,人也好,大約就是從這頭的弄堂離開的。

    這時候,雖然是把棉衣外套的帽子套在頭上陳啟宇,聽到身後有拖拉的腳步聲,一步步正在靠近自己。他慢慢的握緊了拳頭,周身都警惕了起來。然後一個猛然轉身,隻見剛才躺在那裏的一個流浪漢,正弓著背,慢慢朝自己走過來。

    “你,你是城管?”流浪漢戰戰兢兢,聲音沙啞,眼中滿是警惕。

    聽他這麽問,陳啟宇倒是送了口氣,隻要不是對他有敵意就行。看流浪漢的架勢,大約是怕被趕走,想來這個區域,他們也偷偷摸摸住了好久了。

    陳啟宇想了想,否認了自己是城管,然後順口問了一句:“這裏看上去也有人住,怎麽這麽晚還不回來?”

    那流浪漢順著陳啟宇手指著的方向看過去,是橋墩下麵對著的一床拚湊的破棉被。他自然是認得的:“他呀,不見了好幾天,也不知道是不是混夠了錢,像之前說的那樣趁著年前回鄉去了,連這些東西都沒要。”

    “你說,原本住在這裏的人不見了?”陳啟宇一下子抓住了重點。

    “也說不上不見,”那流浪漢見陳啟宇的樣子的確不像城管,便覺得沒有了威脅,便想要回自己的位置去睡覺。結果陳啟宇從口袋裏摸出來一張五十元的紙幣,豪爽的塞在了流浪漢的手裏,那人便立刻轉回來,然後隨意的坐在地上,繼續往下說,“他原先跟我們混在一起,後來他說有了回鄉的意思,然後就突然不見了,估計是回去了。”

    “他哪天開始不見的?”陳啟宇接著往下問。

    “好像是之前那個禮拜五的晚上,第二天就沒見他來找我們。”流浪漢說的日子,就是高雲辰聲稱見到“狼”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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