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範明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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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回城的路上楊翔收到了一則有關他所在的醫院的事故:8月29日,上午11點20分一名範明的二年級小學生因闌尾炎進入了市人民醫院的手術室,手術中三個小時候,手術醫生拿著切下的闌尾對孩子的父親說手術成功,結果醫生再次出來時,卻說孩子搶救無效已死亡。手術期間,甚至是搶救期間,一直沒有人通知過家屬孩子有什麽問題。甚至孩子死亡後,也沒有人搭理孩子的父母。我們不是專業人士,無法理解手術過程中的複雜和精細,無法理解專業術語,但我們都是人,醫生冷漠的態度,人民醫院無情的舉動卻讓任何一個人無法接受。

    孩子在冰冷的手術台上走向了人生的重點,孩子的父母卻傷心欲絕。孩子的父親是一名敬業的乾城市一中教師,多次被評為優秀教師,孩子的母親曾經也是一名優秀的教師,多次在基層支教,後進入了市婦聯工作,兩人工作兢兢業業,勤勤懇懇,從未與人結怨。但麵對強大的醫療機構,連基本的互相對話的權利都沒有。

    事故發生後,孩子的父母一直被以各種理由拒絕,醫院的保安甚至毆打孩子的父親,一名剛剛失去的愛子的父親,醫院的保安你竟然下得了手。

    8月30日7點鍾,市婦聯主席趕到人民醫院後,也被無理的拒絕。

    終於9點鍾,醫院的保衛科的科長才出麵與家屬見麵,家屬來到了冰冷的手術台,他身後卻是人民醫院的保衛科卻安排的10餘名身著統一製服、身高175以上的保安特勤,守在家屬身邊。

    “彭院長,範明的事件是真嗎?”楊翔神情低落地問。

    “是楊翔,有些事情一下子也說不清楚,你也知道如今的醫鬧挺凶的。這件事院裏會處理好的。”彭政華的語氣充斥著對範氏夫妻的不滿。

    聽了彭政華的話,楊翔的情緒更低落了。就連一院之長了是這個樣子,難怪會出現這樣的事。敢情是真如患者家屬說的那樣。難道公布真相就那麽難嗎?難道貌岸然麵子就那麽重要嗎?還有什麽比生命更重要!他們的醫德那裏去了。

    當楊翔來到醫院的時候。孩子的母親在親屬的陪同下在保衛科的會議室裏已等候了一個多小時,醫院卻沒有一個人出麵,隻有市公安局乾州派出所警察和人民醫院的保安。

    隨後人民醫院的一名副書記來了,要求先將孩子的遺體移送到太平間,家屬答應了,隻要求醫院對孩子道歉。人民醫院卻百般不願,已經逝去的孩子卻等不到“對不起”三個字,在三次協調下,人民醫院才勉強答應有普外科主任和麻醉科主任在護送遺體的時候進行道歉。

    孩子的父親孩子深深呼喚孩子的小命:“明明,你醒醒咯,爸爸帶你買玩具;明明,你醒醒咯,爸爸帶你去書店買書。”孩子卻沒有一點的回應。

    孩子的遺體最終送到了冰冷的停屍間,9歲的孩子最有一次由爸爸媽媽穿上新衣服,爸爸媽媽給你最後一次擁抱,爸爸媽媽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在爸爸媽媽的心理,孩子,再見了,孩子再也見不到了…………………

    第二天下午三點,傷心的父母再次感到人民醫院,麵對的是一樣的情況,人民人民醫院推卸責任,手術沒有過錯,醫生沒有過錯,不存在任何責任。

    是的,你沒有責任,那為什麽手術中的錄像沒有呢?為什麽病例沒有呢?為什麽手術前告知義務沒有履行呢?手術後手術的醫生和麻醉師為什麽一直不敢見麵呢?

    19點多,家屬答應和人民醫院在第二天早9點再進行溝通。

    9月1日,家屬7點多就感到州醫院,醫院院方卻沒有一個人出麵,隻有幾十名保安。吉首市婦聯主席,教育局副局長都在,醫院院方告知需要出具介紹信,婦聯和教育局才能和我對話。

    與此同時人民醫院網站上發布了《關於糾紛患者範明明相關情況的說明》,內容如下:

    關於糾紛患者範明明相關情況的說明

    近日我院發生一起醫療糾紛,一患兒在手術後突發病情變化,經積極搶救無效死亡,患者家屬不能理解,引發糾紛,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診療經過

    患兒範明明,男,10歲,住乾城教師花園,因右下腹痛1天餘於2016年8月29日11:30入我院普外科。患者入院診斷為急性闌尾炎,且反複發作,術前檢查無手術禁忌,告知患者家屬有急診手術指征並告知了手術風險,患者家屬同意行急診手術治療並簽署了手術同意書,麻醉醫師告知患者家屬,需在全麻插管下進行手術以及全身麻醉風險並簽署麻醉同意書。

    8月19日16:30在全麻下行闌尾切除術,術中見腹腔少量膿性分泌物,闌尾充血水腫,表麵化膿,18:30關腹,手術醫生向患者家屬告知了手術情況和標本情況。患兒在麻醉蘇醒過程中,於18:40無明顯誘因突發發熱,體溫38.5c,心率增快,183次/分。18:42患兒心率突然下降至48次/分後即出現室顫,立即采取除顫、胸外心髒按壓等措施,上級醫師和麻醉科主任立即趕到參與搶救。18:50體溫達到42c,19:20心電監護為心髒停搏,進行電除顫、持續胸外按壓等積極搶救和對症治療。20:30左右告知患兒家屬可能出現了罕見麻醉並發症惡性高熱,並繼續進行搶救至22:30,患兒無自主心律,心髒停搏,宣告臨床死亡,終止複蘇。死亡原因:惡性高熱並多器官功能衰竭。

    二、糾紛處理經過

    患兒出現病情變化後,醫院立即組織了神經內科、icu、呼吸科、腎病內科、感染科、肝膽外科、普外科、麻醉科、檢驗科等科室相關專家進行了全院大會診,積極采取救治措施,將病情告知患兒家屬,但因患兒病情危重,最終搶救無效死亡。患兒死亡後,我院組織相關專家再次對其死亡原因進行會診,會診認為係惡性高熱導致患兒死亡。惡性高熱是一種由常規麻醉用藥引起圍手術期死亡的遺傳性疾病。患者平時無異常表現,在全麻過程中接觸揮發性吸入麻醉藥或肌鬆劑後出現骨骼肌強直性收縮,產生大量能量,導致體溫持續快速增高,造成循環呼吸衰竭,疾病進展凶險,死亡率極高,是一種罕見的手術麻醉並發症。我院根據會診情況向患兒家屬進行了解答。患方不接受我院答複,拒絕搬離屍體。經市衛計委、市政法委、乾州派出所反複做工作,患兒屍體於8月20日下午2點左右搬至我院太平間。經我院相關人員與患方多次反複溝通,直至下午17:30左右患方同意到州醫調委申請第三方調解,雙方約定8月21日上午9:00到市醫調委正式提出申請。8月21日上午9:00我院工作人員趕到市醫調委,並提交書麵申請。患方卻沒有到市醫調委申請,而是糾集家屬10餘人衝擊我院值班院領導辦公室,並肆意辱罵我院工作人員,甚至有意製造肢體衝突。並提出如醫院不妥善解決,將把患者屍體抬至我院並通過新聞媒體、上訪等方式主張自己的權利。發生麻醉中出現惡性高熱導致患兒死亡,是讓人悲痛的,我們對此很痛心。醫院希望家屬按正常的醫療事故鑒定或向法院訴訟程序進行處理,明確原因,分清責任。

    目前患方家屬已在互聯網站、微信等網絡平台肆意發布不實信息,誤導輿論,對醫院造成了極大的傷害,極不利於公平、公正處理該糾紛,化解矛盾。

    我們認為:

    1、患兒入院診斷明確,具備手術指征,無禁忌症,應及時開展手術,且患者家屬簽字同意。我院在患兒手術完成後麻醉蘇醒過程中出現惡性高熱時,采取的搶救措施符合醫療常規的程序和規範。

    2、我院對患者的不幸死亡深表痛心和同情,並且一再表示,家屬對患兒的死亡有疑義,可以通過合法途徑依法主張權利,醫院依法應該承擔的責任絕不推諉。

    3、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中央綜治辦、公安部、司法部2016年3月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維護醫療秩序工作的通知》(國衛醫發〔2016〕10號)中關於“醫療糾紛責任未認定前,醫療機構不得賠錢息事。”的要求,在責任沒有明確劃定前醫院無法滿足患者家屬提出的高額的賠償要求。

    一邊是不理患者家屬,一邊卻發布了年謂的情況說明,好象死了一個人對他們來講就如同死了一隻雞樣平常。不是積極地解決問題,而是把一切責任推到了患者家屬。醫術不精,治不了病不怪你,畢竟誰也不可能百之百地能治好的。但你的態度要端正,監控錄相為什麽就不能讓家屬看,你至少要讓人家明明白白是不是,你越是藏著掩越體現你的心虛。楊翔心裏難過極了,可他隻是一個醫生,他又能做些什麽。

    “翔翔,怎麽了,是不是那兒不舒服。”看著神情落漠的孫子,奶奶關心地問。

    “奶奶。人沒事。就是有些事一下了過不去,心裏難受。”

    “什麽事啊?”

    “爺爺,您說難倒麵子真的就那麽重要?為什麽就不能麵對事實呢?”楊翔對著正在看報的爺爺道。

    “你說的是醫院範明明之事吧?這不僅僅是一家醫院之事,而是整個社會的問題。一切以利益為中心,當今的人們已經喪失了很多。物質生活是富裕了,可精神文明卻倫喪了。”爺爺深沉地道,他顯然也在關注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