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一章 番外1嶽連錚篇
字數:4510 加入書籤
,最快更新婉儀傳 !
生在將門府邸,從小我便知道,自己和兄弟們有些不一樣。
將軍府五個公子,我排第三,不上不下。
既不能像兄長那樣得到父親、母親的器重,也不能像幼弟那樣得到他們的疼愛。
夾在中間的孩子總是容易被忽略,這使我養成了一種質疑父母言行的習慣,我不像兄長和弟弟那樣,對他們的話言聽計從。
父親說,要勤加習武,將來才能上戰場報效家國。
可是朝中那些不習武的大臣,隻要動動嘴皮子便能得到高官厚祿,為什麽一定要勤加習武?
我沒有反對,默默地習武,學得了一身好武藝。
父親說,要一心為國為民,哪怕戰死沙場也死得其所。
為國為民就一定要死在沙場上嗎?
我還年輕,我覺得自己的性命還能有別的價值,我不想死。
這一次,我依然沒有反對,因為我知道,在嶽家我的話其實並不算什麽。
父親不會因為我的意見改變他的想法,他頂多聽一聽長兄的想法,可兄長和弟弟們早就被他的想法所影響了。
在他們的腦海中,一心就是戰死沙場,為國捐軀。
我以為這隻是想法,沒想到後來他們真的都死在了戰場上,我成了嶽家的頂梁柱。
那個時候,年輕而昏庸的新帝登基,重文抑武,嶽家滿門男丁幾乎死盡,也沒能贏來他的寬容。
這樣的君王,值得我們效忠麽?
眼看著軍中將士的補給越來越差,朝中武將的地位越來越低,那一年出征玉門,看著茫茫黃沙中的匈奴大軍,我突然有了種奇異的想法。
我為什麽要打他們。
把他們趕走了,我和我的嶽家軍也就沒有利用價值了。
與其如此,不如留著他們,讓朝中那些隻會動嘴皮子的人知道,沒有嶽家軍,他們根本無法安然無恙地在長安城中盡享太平。
匈奴可汗叫烏極,是個塊頭極大卻沒有什麽眼界的家夥,很快就被我充斥說服了。
從此之後,匈奴人按照他的提點去攻擊邊境城池,那些城池都恰好是守軍最薄弱的,或者正在經曆換防應對不足的。
他們殺了不少邊境的百姓,搶奪了許多錢財。
朝野震驚,自然而然派出嶽家軍去鎮壓,早有默契的我很快就趕跑了匈奴人。
嶽家軍的犧牲明顯減少,軍功卻越來越多。
憑借於此, 我年紀輕輕百戰百勝的名號響亮起來,甚至超過了我的父親,那個極其受人敬重的老將軍。
是的,他受人敬重是應該的,而我隻是憑借著某種手段罷了。
這種手段不是萬無一失的,我一直小心翼翼在朝中遮掩,沒想到還是被一個人找到了蛛絲馬跡。
那人不是旁人,而是將軍府的世交之子,當朝最年輕的狀元郎商不換。
他是商相爺的兒子。
那個人太過聰明,一旦我和匈奴的聯係被他抓到罪證,我和我的嶽家軍就完蛋了,所以我提早一步和商相爺說,說商不換因為嫉妒我,意圖陷害我。
商相爺是父親的至交好友,他對我一向多有照顧,幾乎沒有懷疑就相信了我。
而後,我眼看著那個極其聰慧的狀元郎傷痕累累,像條喪家之犬一樣離開了長安,去到城郊荒山之上。
不知道為什麽,那個時候我便知道,他遲早有一天會回來的。
沒想到他的到來,那麽猝不及防。
遠離朝堂的他竟然還有那麽大的能量,收買了邊關守將,讓他在嶽家軍出城大戰之時趁機關閉了城門。
好在兩軍亂戰之中,我成功地找到了烏極,跟隨他回到了匈奴。
也許商不換的目的不是要我的命,而是讓世人都看到我和匈奴勾結的真麵目,讓商相爺知道他是清白的。
我偏不讓他得逞。
為此,我割下了烏極的人頭。
但我還是輸了。
那個溫婉賢惠的莊家小姐,在我不在長安的這一年,竟然和商不換生成了情愫。
也難怪,是我為了掩人耳目假裝戰死的,她一個好端端的黃花大閨女,憑什麽為我守節?
如果是我想象中那個莊婉儀,成為將軍府的一品夫人她應該感恩戴德,的確應該為我守節。
可惜她不是。
不一樣的她,也有不守規則的資本。
我並不氣惱她喜歡商不換,我氣惱的是在我活著回來之後,她還是嫁給了商不換。
金衛吾親自護送轎攆,都沒辦法接回她。
那一刻我明白,我是真的失去她了。
長安城的最後一役,敗局不算太意外,那或許是我欠商不換的。
但我的確還不想死,那一刻我才明白,一直以來我以為自己的做法是在保護我的下屬,保護嶽家軍,根本就是笑話。
在最後關頭,我拿他們當成墊腳石,換了自己一個人的遠走高飛。
連一直對我忠心耿耿的金衛吾,我都沒救回來,任憑他自刎在亂軍之中。
後來,我去了南方。
商不換一定以為我會去投奔匈奴人,至少會往我熟悉的北境去,我偏要逆向而行,或許能得到更多的喘息餘地。
事實上,這樣的我還活在世上做什麽,連我自己都不明白。
隻是憑著一股本能,想活下去。
身後一直有人在跟著我,我沒有回頭,一直走到荒涼郊外才用劍架住了她的脖子。
可那隻是一個小姑娘,穿得破破爛爛的,一雙大眼睛裏滿是驚恐。
那雙眼睛,生得有些像莊婉儀。
那一刻,我的劍稍稍退後了幾分,“為什麽跟著我?”
小姑娘張張嘴,“我餓。”
她瘦骨嶙峋的,身上灰塵撲撲,衣裳破到幾乎都遮不住身體了。
像她這樣的亂民,一路走來比比皆是,餓死在路邊的也不在少數。
我看了看自己,穿著還算整潔,還拿著一把劍,身姿高大,看起來像是個吃得飽的人。
怪不得她要跟著我。
“好吧,我給你一個饅頭。”
她搖頭。
“兩個?”
她咬咬唇,“我想跟著你。”
是啊,一個兩個饅頭終究無濟於事,吃完了這一頓,下一頓她照樣無處可尋。
我笑了笑,把披風穿在她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