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破冰(五)

字數:4551   加入書籤

A+A-




    手機閱讀更精彩,手機直接訪問 c

    獅城還有清臣二審還沒結果, 尹律師的案子倒是組成了合議庭, 率先開庭。

    在庭審的過程當中, 尹千秋簡直比普通的委托人還要更加沉默,幾乎全然信任夏溪。以往, 委托人和她爭搶著說的情況也不少見, 可尹千秋作為更知名的律師竟然一言不發。

    就隻有在辯論階段, 原告“兄弟姐妹”用手指著被告,大聲道“他都那麽有錢了啊, 怎麽還要與我們搶”的時候, 夏溪聽見尹千秋發出了幾不可聞的一聲歎息。有許多人就是這樣, 仿佛“窮”就理應多分。

    在法庭上,夏溪向審判員出示許多證據, 證明尹律師的生母今年之前一直獨自生活,後來不幸生病, 也是尹律師帶著去外地治療,還向律所請假,因此而損失的收入甚至可以以百萬計。證據包括醫院一份份的賬單、手術的同意書、報告單,以及銀行流水。同意書等都有尹千秋的簽名,流水也顯示了醫院多筆。最開始看見這些證據時,夏溪挺驚訝的, 因為尹律師……真的為生母做盡了一切,尤其最後在icu, 每天花費都有幾萬。

    此外, 夏溪還有幾個證人。有生母的病友——指出尹千秋的哥哥、姐姐二人在母親病危時都沒有出現過, 還有生母的鄰居——說老太太平時總是獨自一人,有次生病,鄰裏看望時發現對方身上竟然生了褥瘡!鄰居還說,一開始尹千秋的弟弟和妹妹會幫著做些事,可是後來見哥哥和姐姐活得十分“逍遙”便也不大管了。“多個孩子”這事有時十分神奇。眾人往往互相推諉,誰也不敢多幹,生怕自己吃虧。

    不過,從證人口中,夏溪也發現,有時候,多子多女的家就像一個公司,非常考驗“一家之主”管理能力。

    因為生病期間在病房裏沒多少事情做,大家隻能聊天,尹千秋生母的病友十分清楚她家的事。對著法官,病友滔滔不絕:“老太太講,幾個親子女全都自私,不來照顧。還講什麽……大女兒生的是個女孩,大兒子生的是個男孩。大女兒自私,不肯拿錢給她弟弟兒子買房……老太太就隻好自己出去編筐,希望能給孫子攢上一套婚房。大兒子也自私,因為生了全家唯一一個男孩,驕橫跋扈,頤指氣使。小兒子是光棍,小女兒也光棍。小兒子窮得很,她就告訴對方把錢自己留著,好好娶親。小女兒……”

    夏溪覺得,略奇葩。

    其實……那老太太,做的都是自己認為“正確”的事。一切為了家族,一切為了香火。可是,她的這些做法,讓原本一家人就此分崩離析。她的那些觀念已經無法適應這個現代社會。大女兒,麵對這些不公待遇,自然有點厭惡母親。而大兒子,被全家人捧上了天,當然不會照料二老。小兒子得到“豁免”,無需出錢出人,職責就是盡快完成娶妻生子。小女兒……

    這些兒女,當真都是惡人嗎?

    那也不盡然。

    一切,都是老太太自己埋下的種。幸好,她還有一個因為小的時候體弱多病而被送到蕭法官家的尹千秋尹律師,蕭法官、尹庭長給了他良好的教育。

    總之,物證人證輪番上場,夏溪也是始終堅守她的訴求。

    庭審最後,夏溪再次重申她的兩個觀念:

    被告人尹千秋主要撫養、照顧生母,其他人均未盡義務。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幹問題的意見》第19條規定:“被收養人對養父母盡了贍養義務,同時又對生父母扶養較多的,除可依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繼承養父母的遺產,還可依繼承法第十四條規定分得生父母適當的遺產。”

    第二……

    …………

    法庭並未當庭宣判。

    夏溪與尹千秋走出人民法院。尹千秋說:“夏溪,謝謝。”

    “咦?”夏溪驚了,“說什麽謝?”

    尹千秋笑:“否則,我一個人,與他們四個人在法庭上爭奪生母遺產,總覺得……不好受。”

    那讓令他倍感醜惡。

    而夏溪,他熟識的,天真的,也正直的,女孩子……在法官前據理力爭,說他沒錯,說他很好,令他莫名好過許多。

    頓了一下,尹千秋問:“去哪吃飯?來頓好的。”

    “別,別好的了……”夏溪每次去吃“好的”,都會遇到尷尬現場,本能發怵,“就……就律所旁,‘王媽媽家’?”

    “王媽媽家?太普通了。”

    “我愛‘王媽媽家’,”夏溪胡扯,“就去‘王媽媽家’!”

    “好吧。”

    …………

    於是,二人來到那事成很鄙視的人均隻有250塊錢的“王媽媽家”。

    夏溪拿起菜單,駕輕就熟,點了好幾個菜。

    她說自己喜歡這裏,其實沒有撒謊。“王媽媽家”的菜,味道確實非常不錯。

    雖然,基本上,任何一家飯店夏溪都覺得不錯。

    原因也很簡單——她媽做菜特別難吃。夏溪上了本科之後,同學們都討厭食堂,就她覺得,食堂的菜好好吃啊,連免費湯都好好喝啊。

    “王媽媽家”上菜很快。

    二人一邊吃飯一邊聊天。

    尹千秋說:“我媽總想退休之後就開一家這樣的店。”雖是養母,可尹千秋一直叫“媽”,反倒是對生母有些生分,自三歲後那個字便再也沒出過口。

    “啊?”夏溪驚了,“蕭法官???”

    “嗯。”

    “開飯店???”

    “嗯。”尹千秋說,“她喜歡做菜,手藝也很好,不比這裏差,而且還有絕活。。”

    夏溪一雙眼睛瞪得圓溜溜的,看著尹千秋,裏麵全是難以置信——蕭法官那種強大的人,夢想竟然是開餐館?

    “怎麽,不信?”尹千秋失笑,“哪天你去蕭法官家,我叫她炒點拿手的菜,你嚐嚐。”

    “別別別。”夏溪連忙擺手,“那可是蕭法官!給我炒菜?饒了我吧!”她這個小律師,見了對方360度旋轉討好還差不多!

    “怎麽了?”尹千秋看著夏溪,說:“給你炒菜,她會願意。”

    “嗯?”

    尹千秋自覺失言,搖了下頭:“沒事,吃吧,這個宮保雞丁不錯。”

    “哦哦……”夏溪覺得氣氛不對,伸手拿起自己的iphone,轉移話題,“來來,我拍一張照片。”

    “嗯。”

    夏溪拍了一張桌麵,調了一下顏色,發到她朋友圈:【最喜歡的“王媽媽家”,每周都來一次,[嘻嘻][嘻嘻][嘻嘻]。】

    過了大約十五分鍾,夏溪看見,“介然必以自好”點了個讚。

    夏溪:“唔?”

    周介然讚她。

    然而,十秒鍾後她再刷新,就發現,周介然將那個讚給取消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句分外冰冷的話:【跟誰在外麵吃飯。】

    前後態度完全不同!

    “……?”咋了?

    夏溪看了一眼照片。

    右上角拍到了尹律師手指。

    不太明顯,可是,如果仔細地看照片,也能發現一個男人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