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危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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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為防盜章  她也像個老婆粉、女友粉一樣, 每天“視奸”周介然的微博。

    有次, 周介然轉了一條自己當選2017“雲京影響力.年度十大企業家”的新聞鏈接。

    夏溪看著評論裏邊一堆“老公好棒”“honey好強”“抽個獎不”“你除了人帥、有錢、優秀、家世好之外還有什麽好得意的”“這麽多的評論, 我罵幾句不會被發現吧”等等亂七八糟的話,隨手留了一句“恭喜”。周介然曾救過她, 她想說句恭喜, 當沒看見……有點心虛。

    她想,她用的是生活中的小號,不是被康可孝@的“房產律師夏溪”,並不會有人知道是她。而且,周介然微博下已經有幾萬留言,他也不是閑人,更不可能發現自己。

    沒有想到, 剛發不久,夏溪就發現, 她被博主本人讚了!!!

    瞬間被頂到第一!!!

    怎麽回事?她有點懵。

    對了……五秒之後, 她想起來, 那天作為緋聞女友上熱搜後,她就是用這個小號私信周介然的……

    難道, 在用微信告訴周介然說自己還給他發過微博私信後,對方找到私信, 又關注了自己???“關注”的人留言,微博會有通知!!

    夏溪趕緊點回周介然的主頁, 發現隻是自己單向關注。

    不是好友啊……?

    夏溪並不清楚, “偷偷關注”的人評論自己, 用戶本人也會收到通知。

    她就隻當真的是個巧合。

    周介然在幾萬條烏煙瘴氣的評論當中,偶然瞥到一條還算是能看的,就讚了。

    …………

    再有公事上的瓜葛,是在分別五天之後。

    清臣集團,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清臣集團上訴意見一共三條:一、撤銷(2017)某民二初字第x號判決。二、判決被上訴人違約,償付違約金200萬元。三、被上訴人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是:

    一、上訴人向一審法庭所提供的十組證據充分證明被上訴人並未按照合同支付房款。被上訴人違約,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法履行。

    二、被上訴人早就知曉上訴人的商場有25%已被抵押,並請求用剩餘的75%辦理購房按揭擔保。

    三、……

    四、……

    夏溪知道,真正戰鬥才剛到來。

    在一審中,原告、被告雙方往往礙於情麵、身份等等東西顯得比較平靜,就好像在微風起時輕輕晃動的海,雖然躁動不安,但也可以控製。但是,一審結果往往會打破這種相對的平衡和虛偽的友好。在一審中輸掉的那一方將會因為判決產生很激烈的情緒,對抗瞬間升級,從此各路人馬不斷上演大戲。它宛如是狂風大作怒濤洶湧的海,一浪高過一浪,可以將人卷入、吞噬。

    夏溪走到老板江湛辦公室前,敲了敲門,進去簡單報告了下案件進度。

    “嗯……”江湛告訴了夏溪一個消息,“上次打官司的律師叫什麽名?”

    “叫法式善。”夏溪回答,“特別奇怪。”

    “果然如此。”

    “什麽?”

    江湛五十多歲,但是常年健身,身材保持得很好,臉也顯得年輕,一看就是社會精英。他伸手由發根向後腦捋了一下他的背頭,說:“清臣集團二審應該會換律師。”

    “嗯?”

    “我是聽說,法正打算接過去。”

    “法正???”法正可是知名律師!!!

    “嗯。我得到的消息是這樣的。清臣集團一直都和法正合作,以前基本沒有栽過。當然,那種‘原告被告各退一步’的判決是肯定有的。法式善是法正兒子,剛從學校畢業不久,各方麵都不夠成熟,在法庭上也容易慌……法正有意想讓兒子出出風頭,覺得案子比較簡單,他跟清臣關係又好,所以就讓兒子過去鍛煉鍛煉。沒有想到……你在庭上忽然拿出張揚私人購房收據,清臣一審輸了。也不知道是因為法正和清臣有‘兒子一審輸了老爸就得上場’的協議,還是因為法正不想得罪清臣或者不想讓他兒子一出師就砸了招牌,總之,法正會接過去。”

    “哦……原來是這樣啊……”夏溪終於確定,“法式善”是本名……隻是有點一言難盡……

    她也有點明白為何那天對方沒有提出“鑒定”等等比較激進的方法了——不過不失,等著老爸來救場呢!

    法正嗎……

    江湛又說;“你也想想別的策略。萬一到時候行不通,就轉換思路。比如說,雖然貸款失敗不是因為清臣,但是貸款額度不夠,就缺那25%。如果把被抵押給銀行的那25%也加進去,就能成功。”

    “好的,我會處理。”

    “嗯。”

    夏溪說完轉身向門口走過去。

    臨關門前,她聽見她身後江湛手機響了。江湛接起電話:“老婆……沒什麽事。我剛發現上個月的話費裏有一個十塊多的服務,我沒訂。你打一下客服,弄清楚是怎麽回事,叫中移動把十塊錢退回來。”

    夏溪:“………………”

    她帶上門。

    老板江湛……都那麽有錢了……還在乎這十塊……

    有錢人的生活真是奇怪……

    不知道周介然是什麽樣……

    嗨,又想他幹什麽……

    夏溪回到自己桌前,拿起電話給那事成打了一個。

    那事成又很氣:“周介然還上訴???他哪來的臉皮???”

    也不知道怎麽回事,夏溪再次聽到這話時,卻發現她自己已經沒有辦法如同以前一般讚同那事成了。

    經過幾次接觸,夏溪覺得,周介然並非她想印象中的那樣。她本能地想要親近對方,即使對方傲嬌而且脾氣不好。

    但是……那事成,一直以來表現得就是傻白甜老總……除了“周家那個小子終究還是年輕”這一句話。說它奇怪,是因為那應該是有理與無理之間的較量,而非年老與年輕之間。

    真的有人,可以假的這麽真嗎?

    如果是那事成說謊,那他……簡直令人不寒而栗。

    奧斯卡欠他一座小金人。

    夏溪相信自己可以做出判斷,畢竟她是要當海賊王……名律師的女人。哪能被人隨意玩弄。想到這裏,夏溪又說:“那總。”

    “嗯?”

    “明天您來我這討論下案子吧。”

    “好呀!”那事成說,“這回請您吃飯,總不會推脫了吧?!咱們去吃點川菜!”

    “如果沒有意外的話,一定去。”夏溪笑,“請把張揚副總也一並捎上。”

    “他也去?”

    “嗯,我也有些問題想問張揚副總。”

    夏溪翻了一下反訴請求,嘩,一大堆,比她寫的長了一倍。

    清臣集團反訴請求主要就是:叫那事成支付違約金。理由是:獅城集團本應該在6月30日前分三次付清首付4億元,也就是全部房款的15%,並在9月30日之前提供按揭貸款資料,然而,獅城集團一共隻交付了7000萬,包括定金6000萬和4月30日如約注入的第一筆資金1000萬,還差3.3億。當初合同第十二條“違約責任”當中規定,若是獅城集團沒有按時支付費用,則需支付等同於“未付金額x中國人民銀行短期貸款日利率x逾期天數”的違約金。如果7月30日沒有交齊首付,清臣集團有權解除合同,並且無需返還此前一切費用。所以,清臣集團認為,那事成不但不能拿回定金,還得再交個幾百萬,同時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夏溪注意到了一個問題,“4月30日如約注入的第一筆資金1000萬???”

    那事成從來沒提過這筆1000萬。雖說與27億比,這筆錢非常少,但是也並沒有到可以忽略不計的地步。而且,按照清臣集團說法,4月30號的這1000萬,是在那總得知房子已被抵押給銀行的事實之後才支付的。既然已經知道被騙,為何還要進行轉賬?

    她給那總打了電話,結果,那總十分懵逼:“1000萬?什麽1000萬?”

    夏溪念道:“清臣集團表示,4月30號,貴公司主管財務的副總張揚,支付給了清臣集團1000萬。”

    “咦?”那事成說,“不可能,我去問問。”

    “嗯。”

    夏溪聽見電話被hold的音樂聲,這說明那事成在撥內線電話。夏溪耐心地等待著,兩分鍾後,她才又聽見了那事成的聲音:“清臣集團亂搞。那1000萬是副總張揚個人買房所交財款。他在清臣1號買了一套別墅,2000萬,一共分成四期付款,這1000萬是他提前還的第二期和第三期。”

    “2000萬???”

    聽出夏溪弦外之音,那事成解釋了一下:“小張父母在地京市有套老房,前年拆遷,賺了很多,依他家的條件還是買的起的。”

    “那麽就請副總張揚,將置業計劃書、這1000萬的收據等等證據送來給我。”

    “好的,沒有問題!”

    “不過,”夏溪有些納悶,“為何會出這種烏龍?張揚個人買的房子,清臣集團卻弄錯了?還把這件事情寫進反訴訴狀?”

    “誰知道。”那事成說,“糊塗唄!”

    “……”

    “哎呀,這個也不重要~!”

    “……嗯。”從反訴請求上看,好像確實隻是隨口提了一句,根本就不會對案件結果構成任何影響。

    “不過,”最後,那事成氣哼哼地又說了一句,“周介然一肚子壞水,非常狡猾,也許這是某個很特殊的策略。”

    “我知道了。”夏溪點頭,“所以,不要忘記剛才的話——一定要請副總張揚將置業計劃書、這1000萬的收據等等材料送來給我。”

    “好咧。”

    “……”放下電話,夏溪還是覺得這封反訴訴狀透著一股蹊蹺。

    不過這時已經過了下班時間,夏溪並不打算加班思考,因為今天她與她的閨蜜蕭雅有約。

    蕭雅與她同歲,兩個人是高中同學。不過,與夏溪不同,蕭雅對於學習、工作不感興趣,喜歡看書。當年上高中那時,蕭雅上課也看,下課也看,吃飯也看,走路也看,文采斐然,可是成績一直一般,高考上了一所普通大學,畢業去了一家普通私企,對於事業沒有追求,上班基本是個“任務”,回家之後繼續看小說、看漫畫,倒是開心。高一那年,夏溪覺得蕭雅十分特別,於是天天纏著人家講話,最後終於成為朋友。後來,兩人一起來到雲京,這麽多年下來友情都沒變質,每個星期都要見麵,吃飯逛街或者參加各種活動。

    與夏溪不同,蕭雅大學剛一畢業就結婚了。說來浪漫,老公與她在高鐵上一見鍾情。兩個性格迥異的人互相吸引,在雲京市也已有了自己的家。

    二人約定地點選的是火鍋店。

    夏溪一見蕭雅,就覺得不大對。二人認識十年,她最了解對方。

    “蕭雅?”夏溪問,“沒事兒吧?”

    “小溪。”蕭雅抬頭,“其實今天我想向你谘詢一些事情。”

    “什麽事情?”

    蕭雅忽然露出一個故作輕鬆的笑:“我和陸一策,要離婚了。”

    “啊……?”夏溪神情變了,“真的要離婚了?”

    “嗯,受不了了。”

    “……”

    “真特麽累……”蕭雅捏住吸管戳著可樂裏的冰塊,“是,是,他是p大學生,上進、努力,很正能量,畢業之後進大公司,工作四年當上經理。可他幹嘛每老是勸我進修、提高、升職加薪?總講什麽,要對爸爸負責、要對媽媽負責、要對狗負責、要對貓負責、要對孩子負責……可我並不喜歡那樣生活。現在這個工資我沒覺得不好——平平凡凡穩穩定定,每天做點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其實也是一種生活態度對吧?可是,結婚之後它就變得好難。我有試著努力,然而覺得好累,好像都是為他才會變得這麽累。如果一段愛情、一段婚姻,讓我要用自己不喜歡的方式過完這一輩子,那麽它還有什麽意義?我是這樣的人,一策早就知道……為什麽這幾年要如此逼我呢。”

    “他……他大概壓力很大。”作為閨蜜,夏溪自然知道蕭雅這些事情。一開始她會勸,勸蕭雅,也勸陸一策,讓他們別分手。可是時間長了,看著蕭雅確實不爽,她也就不硬是當和事佬了。蕭雅是個成年女人,可以獨立作出決定。

    那句話是怎麽說的?嗯,相愛簡單,相處太難。

    “夏溪,”蕭雅又說,“我是想問問,離婚之後,我們現在住的房子該怎麽辦?”這個房子,是婚後兩家父母湊錢買的。

    “蕭雅,你真的……”

    “那些事情等下再說,你先回答我的問題。”

    “哦……”作為房產律師,夏溪十分熟練,問:“當初購房是在婚後,雙方父母出資,寫兩個人名字,沒有標明份額,對吧?”

    “對。”

    “那麽房子一人一半。”新《婚姻法》規定,隻要房產證上寫兩個人名字,不論婚前婚後,不論單方出資、雙方出資、單方父母出資,還是雙方父母出資,都算共有財產,除非標明份額。若是婚前單方出資,寫自己名字,則算獨有財產。同時,不論婚前婚後,若是單方父母出資,隻寫自己子女名字,也算獨有財產。

    “明白,那麽……”夏溪伸出右手,豎起四根手指,“四個方案。”

    “講,別磨嘰。”

    “嗯,方案一,賣掉房子,兩人分錢。”

    “不可能。”蕭雅斬釘截鐵地道,“雲京市的房價最近漲這麽凶。賣房,那是隻有傻x才會去做的事。”她是對於物質要求不高,但她不是傻x。即使賣掉舊的房子、重新買個新的,一來一回也會耽誤許久、虧掉許多。

    “好吧……方案二,由其中一方,支付給另一方目前房產總價值的一半,相當於買下屬於對方的那一半房產,從此房子就是他的。”

    “……做不到。”蕭雅說,“開玩笑,一半也要好幾百萬。我們誰能有那個錢?”

    “方案三,產權共有,各占50%,房產證寫兩人名字。其中一方搬出去住,二人平攤那份租金。當然也可以全都搬出去住。”

    蕭雅無語半晌:“我的收入並沒辦法分攤租金。現在是可以活。”

    “那就隻有方案四了……”夏溪又說,“很詭異的……不過卻有很多人用。”現在,因為房子很難離婚的年輕人太多太多——誰都無法買下對方的那一半,也不想賣,於是,方案三方案四便應運而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