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十一篇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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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我真的很想告訴他。
請馴養我吧,哪怕你最終還是要回到你的星球,擁抱那朵帶刺的玫瑰花。
——摘自於渺渺的日記
周末,天氣晴朗,陽光明媚,空氣中偶爾有風拂過。
於渺渺騎著自行車,慢悠悠走在去銀樺圖書館的路上。
等她停好自行車走上圖書館二樓的自習室時,發現喬笙竟然破天荒先到了,現在正對著化學練習冊發呆。
於渺渺走到她旁邊的位置放下書包,看了一眼周圍都在認真學習的同學,壓低了聲音道:“離三點還有二十分鍾呢,來這麽早不像你的一貫作風啊。”
喬笙抬頭,幽怨地看她一眼:“我愛學習,學習使我快樂。”
於渺渺笑,又看了一眼她桌子上擺著的化學練習冊,毫不留情地拆穿:“是因為快期中考試了吧?”
聽她這麽說,喬笙立刻垂頭喪氣地趴在桌子上:“我跟爸媽立了軍令狀,說這次要是考不進班級前二十就交手機。你知道的,交手機大於等於要我的命。”
“我也保證過這次數學最起碼得及格,雖然目前看來……也很艱難。”於渺渺歎氣,“你說我們學數學到底有什麽用呢?明明知道以後根本不會用到。”她說完想了想,又補充了一句,“反正我以後肯定用不到。”
不過像顏倦、趙熠然和程立軒那種理科大神,以後說不定要從事一些研究類工作,每天都要跟數學打交道……
這對於於渺渺來說,光是想想就覺得毛骨悚然。
兩個人吐槽完,唉聲歎氣地開始學習。
因為很快就要期中考試,所以即使是周末,圖書館裏也是座無虛席。
氣氛很安靜,周圍靜悄悄的,幾乎沒有一個人開口說話,稍稍有些壓抑。
於渺渺深呼吸,低頭認真研究起數學題,過了一會兒實在是寫不下去了,於是站起來,打算去圖書館一樓的租書區域去找本書看看放鬆一下。
於渺渺就是這樣,當她覺得無法靜下心來學習的時候,就會暫時放棄。
這種學習方式有利有弊,最大的弊端就是她永遠學不會逼迫自己,因為一個人往往隻有把自己逼到了極點,才會知道自己的極限在哪裏。
圖書館一樓相比較二樓而言,氣氛明快不少,時不時能聽到別人三三兩兩地聊天。
於渺渺輕手輕腳走下樓梯,徑直走進“文藝”類書籍區域。
大多數的人都在課外閱讀區,所以這裏並沒有多少人。
樂得清靜,她慢悠悠地一排一排書櫃看過去,猶豫半天,終於決定去拿那本《小王子》。
伸出手,剛摸到柔軟的藍色書封,卻突然有另外一隻手覆上來,不經意擦過她的指尖。
那短如朝露的刹那,像觸電一樣。
於渺渺一怔,視線望過去。
如果非要說些什麽來形容的話,於渺渺必須承認,這是一隻好看至極的手。
美色當前,她下意識地鬆了手,打算割愛。
寂靜空氣裏,卻突然聽到一個熟悉的聲音,他開口,音色如水:
“你也喜歡《小王子》?”
說完,把那本她已經讓出去的書,又推了回來。
於渺渺有些不可置信地抬起頭。
午後日頭晴好,光線透過櫥窗斜斜照進來,落在他身上。
空氣中有微塵浮動,看在她眼裏,恍然如夢。
顏倦就站在她對麵,清冽眉眼隱在一片刺眼日光中,顯得霧裏看花般模糊遙遠。
心跳逐秒掠過,於渺渺有點緊張地接過書,好不容易找回自己的聲音:“對呀……好巧,你也喜歡啊。”
她竟然跟他,有共同的喜好。
顏倦耳朵裏塞著一副白色耳機,她開口說話的時候,他很自然地伸手把耳機摘掉。
是一個下意識的動作,透露出他良好的教養。
這場突如其來的偶遇,讓於渺渺緊張到手都不知道往哪放,隻好緊緊抓著手裏的書。
她抿抿唇,努力地尋找話題:“我記得在書裏,小王子走過很多地方,遇到過很多人,你……最喜歡哪一個?”
顏倦側了點身,懶散倚在書架上,想了想,然後簡單地回答:“玫瑰。”
那朵刻薄任性,嬌嫩脆弱的玫瑰?
這是一個完全出乎意料的回答。
於渺渺想問為什麽,又怕他不想回答,猶豫了半天還是試探性地開口:“我最喜歡狐狸。”
顏倦聞言,漫不經心地點點頭:“很多人都喜歡這個角色。”
在那本舉世聞名的童話書裏麵,狐狸曾經對小王子說:“對我而言,你隻不過是個小男駭,就像其他千萬個小男孩一樣。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然而,如果你馴養我,我們將會彼此需要,對我而言,你將是獨一無二的,對你來說,我也會成為世界上唯一的。”
如果可以,於渺渺也想像勇敢的狐狸一樣,跟顏倦說,請你馴養我吧。
因為馴養,等於我們彼此需要。
可是此時此刻,她隻能維持著笑容,然後揭過這個話題:“快要期中考試了,你也是來圖書館複習的嗎?”
“不是,”他搖搖頭,“我來看書。”
說完,顏倦抬眼看她,一雙黑沉沉的眼睛裏有猶豫神色,半晌,終於還是開口,“謝謝你送我的草莓牛奶,如果複習的時候遇到難題,可以過來問我。”
***
於渺渺上樓重新回到自己座位的時候,喬笙已經被練習卷折磨得奄奄一息。
她抬頭,氣若遊絲:“渺渺,你去哪兒了,怎麽才回來?”
於渺渺打開一本數學輔導書,道:“學不下去了,到樓下看了會兒書。”
喬笙不疑有他,抱怨了幾句她連錯三遍的數學題,然後翻過一頁草稿紙,認命地開始做第四遍。
於渺渺把輔導書翻到自己上次寫到的地方,可是無論怎樣,都無法再全神貫注。
視線裏那些字跡清晰的數學符號全都碎成點,然後在偏黃書頁上,模糊勾勒出他的模樣。
剛剛顏倦離開之前,跟她說,如果複習的時候遇到難題,可以去問他……
於渺渺咬唇,終於還是偷偷笑起來。
天色逐漸黯淡,透過窗戶可以看到晚霞已經將天空燒成紅色,收拾書包離開圖書館的人也越來越多。
直到夕陽西沉之際,喬笙做完習題,終於有心思閑聊:
“渺渺,你知道期中考之後,我們學校馬上就要舉行運動會了嗎?”
於渺渺搖頭:“我對這個不感興趣。”
喬笙卻很有興致:“雖然我對體育也沒興趣,不過按照慣例,到時候班上大半的人都要參加的。要我說,為了避免被選去跳高扔鉛球什麽的,還不如一開始就積極點報個200米或者長跑接力,畢竟除了跑步,我對其它的運動一竅不通。”
“你還是先想想怎麽捱過期中考吧。”於渺渺笑,眼神裏卻微不可見地多了幾分期待。
她有點想問喬笙,知不知道顏倦參加什麽項目。
可話到嘴邊還是作罷。
有些時候,於渺渺很羨慕喬笙,喜歡一個人喜歡地這麽明目張膽。
她就不敢。
因為她太過自卑,因為他太過耀眼。
於渺渺感覺得到,顏倦有一身傲骨,也有一麵圍牆,將其他人全部阻絕在外。
他在其中,獨善其身。
***
淩晨12點左右,於渺渺寫完所有作業,又做了套數學題,熄了台燈,打算上床睡覺。
她躺在床上輾轉反側,始終沒有睡意。
半晌,終於認命地下床,偷偷打開電腦搜索《小王子》。
豆瓣裏有一篇讀後感:
小王子看到一座盛開的玫瑰園時,他非常傷心。因為在b612星球時,他的玫瑰對他說謊,說自己是宇宙中一朵獨一無二的花。
不過,狐狸卻告訴他,她們和他的玫瑰雖然類似,但因為他給他的玫瑰蓋過罩子,因為他給她豎過屏風,因為他給她除過毛蟲,因為他聽過她的埋怨、吹噓,甚至她的沉默,所以他的那朵玫瑰在世上是惟一的。
他在玫瑰花身上耗費的時間,使得他的玫瑰花如此重要。
所以愛情不在於皮囊,是因為你的付出,才使它重要。
……
於渺渺有些晃神。
顏倦喜歡玫瑰,是不是代表著,他讚同這種感情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