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七十一篇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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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醒來第一個想到的人。
怎麽做朋友。
——摘自於渺渺的日記
不管生活有多糟糕, 當太陽升起,還是要起床, 還是要擠地鐵, 還是要準時準點地上班。
就像此時此刻的於渺渺, 懷裏抱著放微波爐裏熱好的飯盒,睡眼惺忪地走進酒店大堂。
她今天值的是早班,現在剛好早晨六點。
等她匆匆忙忙換好工作裝和高跟鞋, 從更衣間走出來的時候,前台正在值班的恰好是連倩和另外一個男同事。
按道理來說, 按照她現在的職位,早就已經遠離了前台,隻有偶爾同事有事離開的時候會幫忙辦理入住。
可是現在她心裏揣著事兒,來來回回繞了好幾圈, 還是忍不住湊過去。
正低頭打著哈欠的連倩看到她過來, 立刻清醒過來:“渺渺姐, 你來了啊。”
“嗯。”於渺渺躊躇片刻, 斟酌著問,“最近酒店業績怎麽樣?入住率跟上個季度相比變化幅度大不大?”
連倩聞言有點懵:“這個……我還沒開始對比數據。”
心不在焉地點點頭,她終於進入正題:“沒事, 你去休息會兒,我幫你值班,順便看看數據。”
“啊……哦。”
連倩愣了愣, 很快就退到一旁, 臨走前還忍不住敬佩道, “渺渺姐,你工作真的是太拚了,怪不得我到現在都當不上部門經理。”
於渺渺聞言,隻能尷尬地笑。
等到眼角餘光裏連倩的背影越來越遠,她終於像做賊似的小心翼翼打開酒店內部資料,輸入顏倦的姓名開始查詢。
索性他的名字獨一無二,沒有重名,於渺渺輕易就找到了他的入住資料。
如果她的記憶沒有出現差錯的話,顏倦應該在今天早晨就退房了。
這大概意味著,他們見麵的機率,將會變低很多。
她說不清心裏這種複雜的情緒是什麽,隻覺得自己實在自私。
明知道會拖累他,可一想到他真的要走了,又要命的舍不得。
然而,當她點開客戶個人資料,一直翻到最後一行退房記錄的時候,卻愣住了。
因為,上麵並沒有顯示退房時間。
鼠標下意識地往回拉,於渺渺仔仔細細看完記錄,這才發現,他今早又續住了一個月。
一個月,三十天,七百二十個小時。
他還會時刻出現在她視線裏。
心裏浮上來的第一個念頭,竟然是慶幸。
正對著電腦上他的入住資料發呆,大理石桌麵上突然被人不輕不重地敲了敲。
聲音不大,卻很清脆。
以為是boss來巡查,於渺渺手忙腳亂地把顏倦的資料關掉,匆匆抬起頭。
卻看到麵前男人一張輪廓分明的臉。
心跳猛地急促,她視線往下移,這才看到顏倦身上穿著一套簡單清爽的灰色運動服,發絲微濕,像是剛晨跑完回來。
眨了眨眼睛,於渺渺張張嘴,脫口而出的一句話卻是:“你怎麽沒走?”
說完,恨不得把嘴用透明膠封上。
顏倦卻絲毫不以為意,他側過頭來看她,是清風霽月般的一眼。
“你在這,我怎麽走?”
於渺渺聞言,下意識低了點頭,突然不敢去看他那雙漆黑幹淨的眼睛。
頓了頓,她試著心平氣和地開口:“你這次回國,難道沒有別的事情要做嗎?這裏距市中心不算近,你住下來,出門要浪費很多時間。”
“這些時間不算浪費——”
他垂了垂眼,聲音低下來,慢慢補完下半句,“如果能每天看見你的話。”
於渺渺沒聽清,有些遲疑地問:“你說什麽?”
“沒什麽。”
顏倦搖搖頭,依舊是那副漫不經心的模樣,像是釋然了什麽,又像是更加堅定了什麽。
隨後,低頭仔仔細細看了看她的胸牌,口吻很溫柔:“前廳部於渺渺……半個小時後,到我房間裏來。”
“……做什麽?”
他笑笑,聲音很淡:“吃早餐。”
直到對方的身影漸行漸遠,於渺渺還在出神。
明明自己前幾天才對他說過那些狠心的話,為什麽他看起來一點都不生氣。
自己在他心裏……真的有這麽重要嗎?
溜出去吃了個早餐的連倩心滿意足地回來,看到她還在這,興致勃勃跑過來分享八卦:“渺渺姐,我跟你說,我剛剛出去買早餐的時候,碰到頂樓的那個客人了。”
於渺渺回過神來:“是嗎?這麽巧。”
“對啊對啊。”連倩使勁地點點頭,畢竟還是小女孩心性,興奮道,“我看到他從江邊方向回來,手裏拿了杯咖啡,大概是剛晨跑回來。”
頓了頓,又忍不住花癡,“他真的好帥啊,就是太冷淡了。嗯……準確點來說,應該是又禮貌又冷淡。”
他父母雙亡,如今獨活於世,無依無靠,你又能指望他有多熱情呢。
可就是這樣的一個人,卻把最後殘存的熱情,全都給了她。
陽光漸漸明媚,大堂裏來來往往的客人也明顯多了起來。
於渺渺垂眼盯著他剛剛靠過的大理石桌麵,突然覺得,這樣一廂情願想要逃離他的自己,何嚐不是一個殘忍的人。
“渺渺姐,你怎麽啦,感覺心情不太好哎。”連倩手舞足蹈地描述了半天,看她不說話,有點疑惑。
於渺渺聞言笑了笑:“沒什麽,你剛剛說到哪了?”
連倩聽她這麽說,於是興高采烈地繼續分享自己從經理那得到的八卦:“我聽經理說,這個客人來頭不一般,是從哈佛畢業的博士生,而且在nasa工作了好幾年,好像是一個物理學博士,總之就是在美國搞科研的,很厲害就是了……”
物理學博士,科技人員,在全球首屈一指的科學研究機構工作。
十年過去,他終於站在了金字塔頂尖,成為了最好的人。
於渺渺的唇角不自覺染上笑容。
真好。
***
三十分鍾的時間一閃而逝,於渺渺看著牆上掛著的一排國際時鍾,心裏莫名開始焦慮。
糾結良久,終於還是摁下了電梯門口的上升鍵。
她怕顏倦會等她。
她等了他整整七年,卻怕他等自己哪怕半個小時。
頂樓的空間向來是隱秘又安靜的,因為沒有多少人會踏足這裏。
於渺渺一步步走到走廊盡頭的那個房間門口,猶豫片刻,還是鼓起勇氣敲了敲門。
幾秒鍾過後,房門被人打開。
她抬起頭,看著那個削瘦身影,突然不知該說些什麽。
顏倦抿抿唇,笑意漸漸蔓延到眼睛裏。
他伸手,不輕不重地握住她手腕,輕而易舉就把她拉進房間。
應該是剛洗完澡,他換了衣服,身上混合著沐浴露的味道,比起平時的清爽,顯得慵懶又繾綣。
於渺渺一路迷迷糊糊跟他走到客廳,這才看到桌麵上擺著一碗熱氣騰騰的南瓜小米粥,旁邊的瓷盤裏還放著仔細切好的金槍魚三明治,以及一些精致配菜。
顏倦側過頭看她,聲音難得有些忐忑:“要嚐嚐嗎?”
他這麽說是什麽意思……
於渺渺思考了幾秒鍾,而後,有些驚訝地問:“這些是你做的嗎?”
顏倦點點頭,上前拉開一把椅子,道:“剛剛太急,忘記煎雞蛋了,你先吃。”
他說完,挽了挽白色襯衫的袖口,真的轉身回到了廚房。
腦袋裏像打翻了漿糊,於渺渺聽話地坐下,一時竟不知今夕何夕。
她看著那個距離自己不過半米的金槍魚三明治,卻很久都不敢伸手去拿。
怕是場夢,一伸手就醒了。
於渺渺在這裏猶豫了半天,顏倦轉眼就端著瓷盤裏色澤金黃的煎蛋走過來。
怕對方以為自己不願意吃,她趕緊伸手拿過三明治,放在嘴裏咬了一口。
“很好吃。”
於渺渺真心實意地開口讚美,因為含著食物,聲音顯得有些含糊不清。
把瓷盤裏的煎蛋放下,顏倦拉開她旁邊的椅子,也跟著坐下。
像是想到了什麽,仔仔細細打量她一遍,問:“你怎麽還是這麽瘦。”
高中那會兒她就很瘦。
這麽多年過去,怎麽感覺一斤肉都沒多長,風一吹就能倒。
於渺渺咬著三明治,低頭喝了口粥,訕訕道:“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沒胖起來。”
說完,似乎是覺得氣氛有些尷尬,又開口,“你也吃啊,這麽多,我一個人吃不完。”
顏倦搖搖頭:“我吃過了。”
頓了頓,又斟酌著說,“不知道你喜歡吃什麽,而且食材有限,所以就做了這個,如果不喜歡的話也沒關係。”
於渺渺喝粥的動作一滯,看了看自己手上已經所剩無幾的三明治,有些羞愧:“……我很喜歡,謝謝。”
清晨的風透過半敞開的白紗簾吹進來,落到他輪廓冷冽的眉骨上,慵懶裏似乎又隱著溫柔。
他笑起來,罷了又問:“那……能不能告訴我,你還喜歡什麽?”
於渺渺被他的問題難住,腦海裏一團亂麻,除了他,竟然想不到一樣喜歡的東西。
怕自己的小心思被他看穿,她開口,隻能像流水賬一樣漫無目的地回答:“我也沒什麽特別喜歡的東西,因為我這個人從讀書到現在一直都不思進取,你大概也知道。”
“如果非要說的話……我喜歡酒店附近的一家奶茶店,尤其是三分甜的芋頭牛奶;我喜歡清晨陪糯米散步,看他搖著尾巴撒歡;嗯……我還喜歡晚上十點過後的外灘,霓虹燈亮起來的時候很美。”
她說著說著,反而放鬆下來,等回過神來,才發現自己喋喋不休地念叨了很多無趣的瑣事,忽然有些不好意思。
“我其實就是一個特別無趣的人,也沒什麽有意義的興趣愛好,每天就這麽渾渾噩噩地過日子。”
他聞言,挑了挑眉:“我覺得很有趣。”
於渺渺恰好在這個瞬間抬頭,對上了他那雙清澈的眼。
她有多久沒看到顏倦做過挑眉這個動作。
三分驕傲三分恣意。
就像那些年裏每一次大大小小的考試,他用很短的時間做完交卷,監考老師勸他再檢查幾遍的時候,他也是像現在這樣挑挑眉,說不用了。
神愛世人,更偏愛他。
清晨的陽光透過淡薄的雲層,緩緩灑落下來,寧靜又柔軟。
街道上的行人漸漸變得擁擠,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目的地。
而他的目的地,又在哪裏呢?
會在她這裏嗎?
於渺渺定定地看著他,忽然間什麽都忘了。
腦海裏隻剩一句話,無論輾轉多少年,每每想起,都像繩索,逼得她不能呼吸,逼得她困在原地。
非要得到個答案,否則至死方休。
仿佛沉默了一個世紀的時間,她終於開口。
聲音明明謹慎到了極點,卻帶著某些孤注一擲的瘋狂:“顏倦,你還記得嗎?合唱比賽那天,你曾經說過,等高考過後……會親口把答案告訴我。”
他還記得嗎?
那個傍晚,在光線模糊陰暗的舞台邊緣,他問她,於渺渺,你是不是喜歡我。
他還說,這句話,等高考過後,他會親口告訴她。
她什麽結果都預料到了,唯獨預料不到,這場高考會如此漫長,整整七年。
刹那間天地都寂靜無聲,世界變成了一幅黑白映畫,隻餘下近在咫尺的他。
白色紗簾隨風浮動,窗外靠海,一片起起伏伏,沒有盡頭的藍。
而於渺渺在這等待的幾秒鍾裏,仿佛正一刀一刀被人淩遲。
她竟然在這樣的痛苦裏嚐到些許快意。
直到天光乍破,冰雪融盡。
她聽到他的聲音,像蝴蝶翩翩起舞,一字一句,無比清晰。
他輕聲說:“於渺渺,我喜歡你。”
要問誰比誰愛得深。
別問誰比誰愛得早。
顏倦的聲音向來淡薄,可是說到喜歡這兩個字,卻也不自覺地拐了個彎,弧度變得柔軟起來。
誰能知道,這短短的四個字,她等了七年。
不知道現在是該哭還是該笑,於渺渺低頭,抬起來,又低下,隻覺得整個世界都亂套了。
半晌,胡亂地假裝用手指整理頭發,像個成熟的大人一樣點點頭,努力平靜道:“謝謝你告訴我。”
下一秒,卻看到他伸手過來,緩緩幫她理了理長發。
“渺渺,我不知道喜歡一個人應該怎麽去做,但我會努力,直到你接受我為止。”
他其實什麽都不用做。
他應該也不知道,他曾經是她日複一日的夢想。
發間傳來他指尖的零星溫度,於渺渺閉了閉眼,隻覺得自己無藥可救。
因為,十五歲的於渺渺喜歡十五歲的顏倦,也不知道到底該怎麽做才是標準答案。
所以喜歡得橫衝直撞,毫無章法。
可是兩個人要想長長久久地在一起,隻有喜歡是不夠的。
他真的能接受這樣糟糕的自己,以及在一起之後可能要麵對的未來嗎?
她咬了咬唇,那短短的一句話明明就抵在舌尖,終究還是難以啟齒。
他剛說完喜歡她啊。
就讓她再貪心幾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