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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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笠日,清早,天剛亮,城樓鍾聲未響,崔格已經起床。

    但是今天,崔格穿的衣服卻截然不同,今天崔格穿著一身捕吏的衣服,手中拿著自己的唐刀,正急匆匆的駕馬,朝著那官衙而去。

    今天是崔格前往官衙上任的第一天,也就是上班。雖然官衙上班,要等鍾樓的鍾聲響起後,才開始,但是崔格是個急性子,既然是第一天,那肯定要表現好一點,不然怎麽對的起自己身上這些衣服。

    很快,崔格就來到自己即將工作的地方!潭州衙門!

    這裏,是潭州百姓申冤的地方,同時也是最為莊嚴神聖的地方。

    崔格看著這衙門,就有一種壓抑感,門前的大石獅子,門外的大鼓,還有那朱紅色的漆,虎頭門環,一件件一樣樣,都顯得極為莊嚴。

    但是此時這衙門緊鎖,門外並無他人。

    崔格見狀,知道自己來早了,於是直接坐在這衙門的台階上,看著自己的刀。

    而就在此時,崔格耳朵一動,隻聽見一陣馬蹄聲!

    隨後隻見一人騎馬而來。

    崔格不由的看了過去,隻見來人竟然是刺史張儒!

    而張儒也看到了正在台階上坐著的崔格。

    “張刺史。”崔格連道。

    張儒笑道:“崔格,衙門還沒開,怎麽這麽早就來了?是不是等不及了?”

    崔格笑了笑,搖了搖頭道:“第一天總不能遲到,早些來,也能熟悉一下衙門。”

    “哈哈,好啊,難得有個有責任心的,哈哈,既然如此,就隨我進去吧。”張儒說著,將馬遷入那馬馬圈,然後去敲門。

    隨後隻見一同樣穿著捕吏衣服的男子打開大門。

    “刺史,墨已經準備好了,還有昨日的案件和一些潭州治事。”那捕吏說道。

    “好!崔格,過來一下!”張儒點了點頭,隨即回頭對著自己身後的崔格說道。

    崔格見狀,連忙上前。

    “這是崔格,新來的捕吏,以後多關照一下他,崔格,這是孟費捕吏,也是我手下最得力的捕吏。”張儒對著二人說道。

    崔格見狀,連忙對著這個孟費行禮道:“孟捕吏。”

    那孟費看了看崔格,點了點頭,同樣對崔格行禮,不過行禮的姿勢,卻比崔格輕了一些。

    崔格見狀,眉頭一皺,看了看這孟費,不再言語,眼中的笑意,也漸漸凝固。

    就但憑孟費這一個行禮,崔格就知道,這孟費一定是將自己當成這裏的老人,所以對新來的看不起,有些得意。

    這樣的人,崔格自然不喜,所以崔格也就不指望此人能夠幫到自己。

    而張儒看了看二人,微微歎了口氣,道:“孟費,你帶崔格在衙門內到處轉轉,熟悉一下環境。”

    說著,張儒也不管崔格和孟費,徑直去了這衙門正廳。

    而那孟費,掃視了一眼崔格,看了看崔格腰間的一玉佩,眼中竟然露出了一絲鄙夷的神色。

    嘴裏喃喃道:“又是個靠關係進來的。”

    聲音很小,但是還是能傳道崔格耳中,似乎是特意說給崔格聽的。

    崔格聽到這話後,也輕輕撇了一眼,頭顱更是抬的老高!

    關係?對啊,我就是有關係,咋滴,你有關係嗎?沒有吧!

    崔格不由得嘚瑟了起來,你瞧不起就瞧不起,崔格根本不在意這個孟費的看法,畢竟兩人同是捕吏,就算你瞧不起我,我也不見得瞧得起你。

    “走吧,我帶你看看這潭州衙門,雖然我早就看膩了,不過對於你來說,應該還是很新鮮的。”孟費不耐煩的說道。

    隨即孟費率先一步,帶著崔格朝著右邊走廊走去。

    崔格見狀,連忙跟了上去,畢竟就算崔格明白此人並不待見自己,但是關係不能捅破,捅破了,自己估計很難混。

    隨即崔格跟著這孟費一路轉過來,大概了解了一下這衙門。

    還別說,這衙門還真有點大,兵器庫,庫房,牢房,案房……等等一大堆東西。

    孟費帶著崔格來到這最後一個地方,也就是這衙門的廚房。

    衙門的廚房並不在衙門裏,而在衙門外。不過是緊緊挨著衙門的。捕吏們用餐都是在這裏,畢竟衙門還是衙門,不能淪為吃飯的地方。

    “這裏就是廚房,也是用餐的地方,一般隻有中午供餐,早晚沒有。”孟費說道。

    “知道了。”崔格點了點頭。

    這孟費雖然看不起崔格,但是每帶崔格來到一個地方,都會簡要的給崔格說明一些東西,倒也是盡心了。難怪那張儒會說這孟費是自己手下最得力的手下。

    看來張儒說話並非沒有憑據,而崔格也對這孟費刮目相看。雖然這孟費有些自視甚高,瞧不起人,但是做事一絲不苟,做人不見得能做的好,但是孟費做事卻沒得說。

    “既然地方熟悉了,那就去找張儒刺史吧,我要去休息一會了,還有半個時辰那些人才會過來,補個回籠覺!”說著,這孟費伸了個懶腰,打著哈切就朝著衙門內走去,留下崔格一人。

    崔格見狀,忍不住苦笑了一下,看著孟費的背影,不由的點了點頭,喃喃道:“有意思!”

    “來來來,祝我們成功解放,正式步入社會,幹了這一杯,咱們就自由了!”一個穿著黑色拉風皮衣,頭發修長,長相特帥的青年,正端著一酒杯,敲著桌子大聲嚷嚷到!

    沒錯,這個拉風,帥氣的青年,就是本書的主角,牛芒!

    為什麽會叫這麽一個土不拉幾的名字呢,因為他家有一個奇葩的傳統,就是生下孩子的第一天,出門碰到什麽,就叫什麽!

    而這牛芒的父親,也是實在,出門就看到一個爛掉的芒果!

    原本想給他起名叫做牛芒果的,但是他母親不喜歡三個字,於是就叫牛芒了!不過這牛芒兩個字,貌似和流氓兩個字很像!所以一般別人都叫他流氓!

    牛芒將杯中啤酒一飲而盡後,從桌上拿起一根煙,點上,但是眼睛卻盯著一個昏暗角落裏的一女孩!

    那個女孩穿著一套灰色的運動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