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人要是倒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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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七章人要是倒黴

    日出東方,象征著一天的開始。

    平時這個時候,住在大運河附近的都已經早早起床,趁著天微微亮出船收第一波網了。但在這一天,漁夫們平靜的生活被打破了,河水中摻雜了淡淡的紅暈,整個河岸飄蕩著刺鼻的腥味。收網之時,更是發現魚群中摻雜了什麽東西,漁夫細細看去,突然瞪大了眼,腳下一軟險些摔下船。大運河畔,驟然響起可怕的驚叫。

    官府的人到達的時候,已經在魚群中發現了三隻胳膊兩隻腳,從殘肢的衣服顏色來看,這三隻胳膊源自三個不同的人。

    當地捕快立即封鎖了現場,在河裏仔細打撈,沒用多大功夫,就又撈出了幾雙手腳和兩顆已經被魚咬爛的人頭。

    殺人分屍,棄屍河中,算得上本地十幾年來的大案了。然而還沒等官府查清究竟死了多少人,一個毛骨悚然的發現令所有人背脊發涼如墜冰窟。之前撈上來的殘肢中,有人穿的是官靴,這些被分屍之人,是他們的同僚,六扇門官差!

    消息上報,立刻引起了軒然大波。從知縣到知府,到最後甚至驚動了鎮守太監和巡撫,一道道令書傳下來,整個沿河地區霎時間風雨飄搖。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當天下午就有消息傳來,埋伏在常州附近的兄弟們攔下了一艘大船。不過,說是他們攔下來的,實則是這艘船主動靠岸報的官。

    船頭是個五十多歲的精明商販,在這條河上已經跑了二十幾年,從幾條小帆白手起家,變成開得起大船的富人。這二十幾年來,殺人越貨、攔路搶殺、刀光劍影,不論多凶險的場麵他都司空見慣了。就是這樣一個看慣了刀與血的人,在報官時卻支支吾吾精神恍惚,一想起早些時候在船尾看到的慘狀,他身上的骨頭都軟了下來。並不是他膽子小,那種場麵,任何人見了都會嚇得失魂丟魄。

    這個世上,每時每刻都在死人。有被殺的人,就一定有殺人者。可殺人,一刀、一劍,足矣了。

    可昨夜的那個殺人者,不一樣。

    他不光殺了他要殺的人,還撕碎了他們肚子,掰斷了他們身上的每一根骨頭,砸爛了他們的心肝。那副場麵,怎一個慘字了得。

    究竟是什麽樣的人會做出這等非人之舉?又或者說,能做出這等非人之舉的人,還是人嗎?

    官府並不在乎這些,官府隻想抓人。凶案現場既然是船尾,那凶手就一定還在船上。畢竟,絕沒有人能在方圓上千裏的運河之中來去自由。

    在找到凶手之前,這艘船上的每一個人都是凶手。而嫌疑最大的,便是那個長得人高馬大,賊眉鼠眼滿臉胡茬,一看就不像好人的家夥。

    “官爺,小的真的冤枉啊。”

    這是狼槍被關進大牢前說的最後一句話。

    生平第一次,狼槍吃起了牢飯,一個人。他端著掉了半截茬的飯碗,抬頭凝視著小窗,月光透過窗子灑進來,那麽的溫柔。這一刻,狼槍的內心隻有四個字能形容。

    欲哭無淚。

    人要是倒黴,真是喝口涼水都塞牙……他媽的。

    “老子這次真是啥都沒幹啊,老子……老子為了不惹事連看都沒出去看一眼,怎麽就被逮進來吃號子了?再說為啥就抓老子一個!”一想起白天遭受到的區別對待,狼槍就氣不打一處來。

    什麽叫一看你就不是好東西,抓起來?

    什麽叫看你們倆這樣也不像為非作歹的人?

    一個人是好是壞那是能通過長相判斷的馬?

    然而審訊的官員對他點了點頭,說:“對啊。”

    俗話說得好,相由心生。二呆那副長相,認出他是男的叫小白臉,認不出他是男的那就叫絕美佳人。馬四呢,跟二呆比算長得粗野。但往狼槍身邊一站,那就是絕對的本分人。再看狼槍呢?滿臉胡茬不修邊幅,一對小眼睛有事沒事左瞄右瞄,怎麽看怎麽像犯罪分子。這幅長相也確實符合相由心生這個說法,畢竟,他不是什麽好人。

    不是好人,不代表人就是我殺的啊,狼槍大喊冤枉。但有用嗎?當然沒用。

    最令狼槍心痛的,是他那兩麻袋白花花的銀子也一起被當地知府揣進了兜裏,不出意外,是弄不回來了。

    一沒銀子二沒證據,你怎麽證明你是冤枉的?

    狼槍此時唯一的希望,就是大牢外麵那兩兄弟了。“二呆,哦不對,二爺,四爺,咱們可是過命的兄弟,這回可全靠你們了。”

    二爺和四爺並不急著想辦法把狼槍從大牢裏弄出來,畢竟這二位爺現在的日子也不好過。因為長相問題,狼槍被關進了大牢,按官方的話講,他是嫌犯。而馬四和二呆,就是嫌犯的嫌犯。在凶手沒伏法之前,他們要和船上其他六十多個長得不那麽壞人的嫌犯的嫌犯關在一起。狼槍在牢裏,怎麽說都是個單間,他們倆可沒那麽走運了,六七十個人擠在一間房裏,隻能用髒亂差三個字來形容。

    這頭,狼槍指望著兩兄弟來救他。那頭呢,兩兄弟自身難保。兩邊又聯係不上,隻能隔著兩道牆大眼瞪小眼。

    以馬四對官府做事的了解,他們應該很快就會被釋放,畢竟六七十個人就是六七十張嘴,留著他們除了浪費糧食屁用沒有。可三四五六天過去了,卻根本不見要放人的意思。

    其實官府早就打算把他們放了,一個縣衙連知縣帶捕快也就二三十人,養著他們一天,頂兩三個縣的糧食開銷,時間長了官府也負擔不起。可就在知府打算放人的時候,一個消息傳了上來。撈出來的死者身份查清了,其中一人姓成名萬安,乃是朝廷賜封四省神捕,官居五品。

    這下可壞了事了,小官差的命沒人在乎,死了也就死了。可現在死的是成神捕,朝廷命官,光天化日之下,殘殺朝廷命官,手段如此殘忍,如抓不到真凶,朝廷的臉麵何在?朝廷的威嚴何在?

    還想放人?你放一個試試。要是因為你們的疏忽把真凶放跑了,官服不用穿,也不用想著回家種地,等死就行了。(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