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章熱情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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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曉曉後來又想,就算長公主怪罪自己,不喜歡自己也無所謂,本來她就就想回家和那人在一起,等到後來自己因為不受長公主的寵愛,再回到家,父母也不能說些什麽了。
曉曉覺得這招雖然愚笨,但是自己卻歪打正著,搞不好還能完成自己的心願呢,雖然這樣對不起嫂嫂的一片苦心。其實嫂嫂對自己的好,自己也是看在眼裏,記在心裏,可是她還是想她的竹馬,雖然她的竹馬傷了她的心。
可是那樣也抹殺不了,他們將近十年的感情,從她有記憶不久,就很他在一起,就算傷了她的心,但她怎麽可能會忘了他呢!
氏明陽卻笑了,這兩個小孩子啊,可像小的時候的氏錦珵和他的弟弟也就是長公主的小兒子宋了,從小做錯了事,就是這樣氏錦珵和宋就這樣跪在她跟前,爭著說是自己的錯。
明明是錯,卻爭的臉紅耳赤的,像是在搶什麽寶貝似的。現在,這兩個孩子也是這樣,可叫長公主啞然失笑。
好了好了,本宮又沒有怪罪你們,你們來的晚了,本宮也來的晚了,這樣不是平了嘛,還有什麽好客氣的,好了好了,快點起來吧。”
長公主對他們拜拜手,示意她們趕緊起來。看她們不怎麽動,對她們說,“趕緊起來吧,難道還要本宮去扶你們不成嗎?”
慕容雲卿和曉曉本來是愧疚,不敢起來的,聽長公主這樣說,連忙謝了恩,“謝謝母親”,然後相互攙扶這起來了。
剛等慕容雲卿站起來,長公主就奔到她身邊,戳了戳她的腦袋“你這個小沒良心的,昨天給本宮說要來,本宮很早就起來收拾,連嬌嬌都早早的起來等你了,隻是早晨你皇祖母想她了,讓她進宮,她才依依不舍的走了。”
慕容雲卿被長公主不輕不重戳了戳,討饒似的躲了躲,“母親,我也不是故意來玩的,實在是不好意思啊,等嬌嬌回來了,我帶她去玩嘛,母親不要生氣了。”
慕容雲卿衝著長公主撒了撒嬌,自己這一回來的時候和上一回來的時候,其中隔得時間有點長,也不怪長公主念叨她,她之前和氏錦珵鬧了別扭,也就沒顧上了這邊,平常她和長公主的小女兒宋嬌關係就好。
這回這麽長時間沒來,也是覺得有些想念了,因為自己會陪嬌嬌說話,陪她做些東西,所以這個小姑娘對自己也是格外的喜歡。這次這麽長時間沒來,也是對不住她了。
經過長公主這樣一說,慕容雲卿也覺得自己想念那個玲瓏剔透的可人兒了,這個宋嬌嬌啊,禮儀氣度都是經過宮裏的嬤嬤教導出來的,她自己也聰慧肯學,所以她做出來的禮儀那些東西,別人一看就知道她的教養修養很好。
關鍵是這個年紀還不大的姑娘啊,也就十歲出頭,一雙盈盈的水眸,清澈的讓人忍不住,心生憐惜,不忍讓她看見任何汙穢,可這個小人兒卻什麽都知道就是不怎麽說話,但是隻要說話做事就很和你的心意。
所以皇太後十分喜歡這個小可人兒,每逢幾天就要讓這和小孩去宮中陪陪她,要是趕巧了還會讓她住在宮中,陪陪皇太後,也因為這樣,皇上早早的就封這個小姑娘為搖光郡主。
慕容雲卿和嬌嬌平常在一起,也不怎麽說話,就是一起在湖中亭賞湖賞魚然後喝喝茶,但是慕容雲卿就是很喜歡這個小郡主,嬌嬌也是喜歡這個能陪著她穩下心神的嫂嫂。
長公主問候完了慕容雲卿有想起了曉曉,這個小姑娘,比她的女兒大,但是好像心思還沒有她的女兒心思活絡呢,但是卻給人一種藏拙的感覺,其實是古靈精怪的人的感覺。
氏明陽就自己這麽多年的經曆來說,這個姑娘肯定是古靈精怪的那種類型,自己看人的眼光絕對不會錯的。
想罷,氏明陽就開了口,“曉曉,今日和你嫂嫂一塊來的,就讓雲卿自己回去吧,你今日留在這裏玩上幾日可好。”
曉曉沒想到氏明陽對她這麽和藹可親,看她之前把她們拒之門外,曉曉以為氏明陽會很不好相處呢,因著認了氏錦珵為義兄的緣故,也攀上了長公主。
但是之前曉曉很少和長公主說過話,而長公主對她的態度,也是很平常一樣,沒啥特別的。可能是之前沒有注意過,現在知道了,就感覺親切了許多。
可是這樣太過親切了,曉曉反而不知道該怎麽辦了,拒絕可就是拒絕了長公主的美意,可是不拒絕吧,自己也不是很想在這住,畢竟不熟悉也和這裏的人不親近。
正當曉曉呐呐不知怎麽答話時,慕容雲卿接過話去“母親,這樣說可怎麽好,曉曉才在氏王府住了幾天,母親您這就就開始給兒媳要人了,這了不行兒媳還沒款待夠呢。”
慕容雲卿恰到好處的提曉曉解了圍,繼不會讓長公主氏明陽太過尷尬,也不會讓曉曉自己說話給氏明陽留下個不好的印像。
氏明陽知道是自己唐突了,突然說這話,大家都沒有和準備,其實她是想讓曉曉陪陪宋嬌,宋嬌這姑娘什麽都看的透心思重,要是有這曉曉這種活潑的,萬一能玩的起來也不是沒有可能。
所以啊,氏明陽是想讓曉曉陪這嬌嬌一起玩上幾天,也讓嬌嬌學學曉曉那種活潑古靈精怪的勁,不要這麽沉悶,雖然氏明陽很愛自己的女兒,覺得她沒有什麽不好,但是她也心疼這個女兒,什麽都悶著不說心思重。
所以氏明陽也知道慕容雲卿的意思,但是還是想讓曉曉來陪陪嬌嬌,所以接著說“本宮知道你這丫頭,是最熱情好客的,但是你也得給本宮一個機會啊,讓本宮也得款待款待,本宮的義女啊,再說了,曉曉和嬌嬌年齡相差不了幾歲,本宮想著或許他們能玩一塊呢,讓嬌嬌也學學曉曉這種有話就說的活潑勁,豈不是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