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章 抵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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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嗖……哐!

    伴隨著一聲重重的落地聲,在曆經了二十多個小時的漫長飛行之後,飛機終於落在肯尼迪機場的停機坪上。

    龐謝也終於來到此行的目標——大都會。

    大都會位於美索聯邦的東海岸,臨近大西洋,緯度很高,是標準的海洋性氣候,有點像華國的東北沿海一帶。

    此時,已經是九月底十月初,大都會的溫度也漸漸降了下來,前幾天剛下了一場雪,比平常又降了幾度,差不多降到零上兩三度,隻差一點就要結冰的樣子。

    “呼……”

    龐謝邁出艙門,寒風撲麵而來,不由打了個哆嗦,輕輕吹了口氣,頓時在空中凝成一條白色的長龍,久久不散。

    “好冷!”

    龐謝眉頭微微皺起,他出身東海,又是熱帶水族,本身就不喜歡冬天的低溫,大都會近海,比之長安府,不但冷了許多,還多了一份濕冷的感覺,這種感覺讓他更不舒服。

    肯尼迪機場的大廳燈火通明,這裏是全美索聯邦最為繁忙的機場,每年的旅客吞吐數量超過六千萬人,晝夜不停,日夜流轉,永遠處於忙碌狀態。

    龐謝沿著廊橋慢慢向候機樓走去,來到機場大廳之後,卻沒有立即打車離開,而是就近找了一家通訊運營商的店鋪,買了一部手機,辦了一個號碼,然後撥打出去。

    托在南詔大學的福,他的英文水平還成,至少交流沒問題,至於外貌問題,大都會是全世界最大的移民城市,你甚至可以在一趟公交車裏看到非洲最南端的布爾人,美洲最南端的瑪雅人以及亞洲最南端的暹羅人同乘一車。

    “滴……滴……”

    連續幾聲響鈴之後,電話終於接通。

    “喂,那位?”對麵傳來一個略顯頹廢地聲音。

    “我是龐謝,李玉玲的朋友。”龐謝說道。

    “哦,你到了嗎?”

    “剛剛下飛機。”

    “你往出走吧,出了候機樓大門一路向東,有一輛黑色的羚羊,車牌號是SLK-9527。”

    “好的,一會見。”

    “一會見。”

    說完,龐謝掛了電話,緊了緊身上的衣服,漫步向機場外麵走去,事實上,他身著玄空甲,外麵的氣溫再冷,對他也沒什麽影響,緊緊衣裳,隻是自然反應罷了。

    十多分鍾之後,龐謝在機場東側找到了那輛七十年代出廠的羚羊汽車,隨手拉開車門,正看到一個三十多歲的中年人趴在方向盤上睡覺,黑褐色的頭發,身材瘦高,看起來有些精神不振,在副駕駛的座位上則扔著一部手機。

    “你好,是夏洛克.霍姆斯先生嗎?”龐謝彎腰湊了過去,輕輕拍了拍他。

    “啊……”中年人睜開睡眼惺忪的眼睛,長長打了個哈欠,緩緩坐了起來,瞧了龐謝一眼,問道:“你是龐謝?”

    出乎意料,這個人雖然是白人,卻能說一口極為正宗的華國話。

    “是我。”龐謝點點頭。

    “上車吧。”霍姆斯沒有多說,伸手拿開手機,招呼龐謝上車。

    “好。”龐謝同樣沒有多說。

    等龐謝坐到座位上之後,霍姆斯發動汽車,飛速駛離機場,一路上沒有多說什麽,兩人就這麽沉默著,向大都會中心開去。

    夏洛克.霍姆斯是李玉玲介紹的熟人,曾經因為工作關係,兩人有過一段時間的接觸。

    據李玉玲所說,他是美索聯邦少有的靠譜私家偵探,看起來雖然有些頹廢,卻擁有一顆頂級的大腦,以及非常廣發的消息渠道。

    在美索聯邦期間,龐謝無論有什麽事情,都可以找他幫忙,保證不會讓龐謝失望。

    如果有什麽事霍姆斯也搞不定,那麽恐怕也沒什麽人搞的定。

    ……

    大都會的千萬人口主要分布在四個區域,分布是曼哈頓區、皇後區、布魯克林區和羅德島。

    曼哈頓區是整個美索聯邦的金融中心,也是全美索聯邦最為奢華的富人區,羅德島區則是大都會中產階級的樂園,整個區域充滿了各種各樣的奇怪的藝術氣息,皇後區則是移民區,大多數移民到大都會的外國人都會選擇這個地方居住。

    至於布魯克林區,則是大都會的貧民窟和犯罪分子的藏身之所,這裏潛藏著整個美索聯邦,甚至於全世界最為危險的罪犯。

    很不幸,或者說,很不巧的是,霍姆斯的房子就在布魯克林區的一條大街上。

    一個多鍾頭之後,兩人到達目的地,霍姆斯把車停在路邊,帶著龐謝進了他的屋子。

    這是一棟兩層高的臨街小樓,看起來有些年頭了。

    屋裏的暖氣很足,剛一進門,龐謝頓時有一種溫暖到炎熱的感覺。

    “想吃點什麽?”霍姆斯問道。

    “隨便。”龐謝隨口說道。

    “你等等,我去熱點東西。”霍姆斯點點頭,轉身進了廚房,把龐謝一人扔在客廳,完全沒有多介紹幾句的意思。

    龐謝站在客廳,轉頭向四麵望去,客廳的三麵都是書架,上麵堆滿了各式各樣的書籍,包括社會學、心理學、犯罪學等等,甚至還有十多本專門介紹養蜂的書籍。

    最為奇特的是剩下一麵牆,整整齊齊地堆著六台電視,大小、型號完全一致,堆在一起,就好像商場那樣。

    “這家夥不會兼職電器銷售吧?”龐謝忍不住想道。

    時候不大,霍姆斯端著一大塊披薩,一隻烤雞,一碗沙拉,外加一壺咖啡走了出來。

    “吃點吧,吃完了早點睡覺,今晚住我這裏,明天帶你在康奈爾大學附近找房子。”霍姆斯邊吃邊說。

    “不需要。”龐謝端起咖啡喝了一口,說道:“我在這隻是找個人,見麵之後會帶她回國,用不了多久,住旅館就行。”

    “需要。”霍姆斯說道:“我打賭你在這至少要住兩個月。”

    “哦,為什麽?”龐謝問道。

    “我查過你要找的人了,她現在正在康奈爾大學讀新聞傳播,目前正在參與一個校內項目,大概還有兩個月就會完成,接著就能拿到畢業證書,你認為她會現在跟你回國嗎?”霍姆斯問道。

    “你已經找到她了?”龐謝問道。

    “你提供了足夠詳細的資料,我要是再找不到,就隻能改行去開診所了。”霍姆斯說道。

    “我明天先去見見她吧,需要的話,再找你幫忙。”龐謝說道。

    “嗯。”

    當晚,吃完飯後,兩人各自回房休息,霍姆斯為龐謝準備好了房間,就在二樓,簡單幹淨。

    霍姆斯則沒有睡覺的意思,留在一樓看電視,他看電視的方法很特別,六台電視一起打開,坐在那裏同時觀看,一副炯炯有神的樣子。

    “這家夥精神力很強啊……”

    龐謝神識掃過之後,忍不住說了出來,他發現這家夥並不是在看直播,而是在看預先錄好的錄像,二倍速度播放,同時也明白了,霍姆斯為什麽看起來萎靡不振。(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