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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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貝奧武夫圖書館的門臉並不算大,裏麵卻很幽深,布局也很奇怪,看起來不像圖書館,倒像是某個貴族的庭院。

    “我問過管理員了,昨天上午,有兩男一女三個人來過這裏,在第五閱覽室呆了三個鍾頭,直到中午才離開,那間閱覽室平時並沒有人進去,所以管理員記得非常清楚。對了,我記得哪裏充斥著歐羅巴大陸記載黑魔法的書籍,以及大都會的曆代建城圖紙。”霍姆斯說道。

    “這兩種東西為什麽會放在一起?”龐謝奇怪問道,這兩種書籍完全不沾邊。

    “誰知道呢?也許是因為這兩種東西都沒人關心。”霍姆斯搖搖頭。

    推開閱覽室的屋門,院子裏的微風吹進閱覽室,卷起一陣富有曆史痕跡的塵土氣息,嗆的人直想咳嗽。

    第五閱覽室並不算小,足足有十個又高又寬大書架,藏著數以萬計的圖書。

    “看來咱們有的找了。”望著眼前的書架,霍姆斯歎了口氣。

    “那倒不必。”龐謝目光閃動,神識隨即放出,霎那之間,便將十多萬冊書籍一一掃過,隨即,發現有十多冊書籍上麵的灰塵被人擦掉,是最近剛剛被人翻過的結果,便把這些書從書架裏取了出來。

    “他們翻過的就是這些書。”龐謝說道。

    “確定?”霍姆斯一怔。

    “當然。”龐謝點點頭,若是沒有這些灰塵覆蓋,他或許沒這麽快發現,不過,有這些灰塵的幫助,找到這些書籍並不算難。

    “李玉玲說的沒錯,你果然有些特別的本事。”霍姆斯說道。

    靠窗的位置,正好有一張桌子被擦幹淨了,應該是鐵輕雨她們昨天擦的,正好在上麵翻看。

    “大都會的一百零一個黃金商鋪……這本書我看過,其中百分之九十都已經被拆了……”

    “血族七大黑暗領袖……這是純粹的幻想小說,其中,至少有三個隻是地下黑幫的頭目而已,最終死於大都會監獄的監牢之中,我曾經見過他們的審訊記錄……”

    “明日之子……大都會預言中領導者……這本書簡直是胡說八道……這座城市沒有人能領導……”

    “大都會的十七座曆史建築……奇怪,我上次在這裏可沒見過這本書……等等,洛克莊園……我早該想到這裏,該死的,他們一定去了這裏!”

    大約兩個小時之後,霍姆斯霍然站了起來,指著書中的地址,說道:“咱們盡快去這裏吧,他們有80%的可能性呆在這裏。”

    “聽你的。”

    龐謝沒有問原因,徑直跟在霍姆斯後麵,一起向外走去。

    ……

    洛克莊園並不在羅格島,甚至都已經快出了大都會的邊界,位於整個大都會的最西北方,皇後區與新澤西州交界的地方。

    從羅格島去洛克莊園,需要穿越大半個羅格島,一整個布魯克林區,以及將近一整個皇後區,全程需要三個多小時。

    霍姆斯和龐謝離開貝奧武夫圖書館之後,馬不停蹄,徑直往洛克莊園趕去,沿途之間,在汽車餐廳買了兩份快餐,就權當今天的午餐加晚餐了。

    三個小時之後,兩人終於來到了大都會與新澤西州的交匯處——洛克莊園。

    美索聯邦地廣人稀,麵積與華國類似,人口卻隻有華國的五分之一,土地在這個地方並不是什麽稀缺的資源,也正因為如此,出現了很多跨州連縣的大地主。

    洛克莊園的大小超過的龐謝的預料,超過三十平方公裏的麵積,林木河流無所不有,甚至還看到了鹿群這種野生動物,讓龐謝大開眼界。

    在莊園的最外側,有一圈木柵欄,隻是無人看守,兩人也不在意,直接撞翻了柵欄向裏麵開去。

    “我還以為這個時代已經沒有貴族了……”龐謝望著車窗外的景色,歎了口氣說道,擁有這麽大的領地的領主,即使在古代也不多。

    “隻是表麵上沒有了,實際的分野與曆史並無差別。”霍姆斯說道。

    “看來你是有感而發。”龐謝說道。

    “是啊,因為科技的進步,物質財富的影響力越來越多,不同層次之間的鴻溝也越來越大,甚至到了不同階層很難見麵的地步,真不敢想再過幾千年會是什麽樣子。”霍姆斯說道。

    “嗯,也是,洛克莊園這麽大,又是私人領地,隻要裏麵的人不出來,外麵的人一輩子也見不到他們,話說回來,洛克莊園在美索聯邦算特別大的莊園嗎?”龐謝忽然問題。

    “當然……不算,我在科羅拉州老家的莊園就比這地方大得多,小時候,還有考古隊在我家的莊園裏搞過考古,有幾項重要的發現就是在我老家發現的,我也是那個時候迷上勘探的。”

    “考古……原來你是地主……”龐謝一陣無語。

    “不,我是鄉紳。”霍姆斯毫不猶豫的說道。

    穿過柵欄之後,前麵是一體窄窄的鄉道,也是柏油路,不過稍微窄了一點,隻能容兩輛車並行。

    又向前開了不久,道路的西側出現了一座山丘,龐謝忽然說道:“稍微停一下,那邊有動靜,咱們走過去。”

    “好。”霍姆斯說道,接著,從座位下取了一把槍,塞進夾克裏,整個過程非常熟練,就好像已經幹過幾百遍。

    “私人領地可以帶槍進去嗎?”龐謝問道。

    “站在審判庭上,總比躺在太平間裏好。”霍姆斯回答。

    幾分鍾後,兩人一起翻過山丘,接著,就看到了非常奇幻的一幕。

    就在距離兩人一兩千米之外的地方,兩夥人正打的如火如荼。

    其中一夥人大概有七八個,全都穿著黑色的連體防刺衣,頭上戴著頭盔,眼前罩著墨鏡,捂地嚴嚴實實,有點像潛水員的意思,不過,行動能力可比潛水員強多了。

    這些人速度極快,奔跑之際,甚至留下殘影,手中提著鋒利的細劍,閃爍著淡藍色的光芒,揮舞起來幻化出重重幻影,身體素質遠遠超過一般人。

    與他們交手的是三個人,三個都是龐謝的熟人。

    當前一位是“狼獾”羅根,他手上提著長柄戰斧,奮力向其他幾人揮砍。

    他的速度沒有黑衣人快,不過,力量卻大得多,還有些膽大不怕死的架勢,居然壓的黑衣人節節後退。

    守在他身後的則是“小爬蟲”帕克,他手持兩柄短劍,飛快的奔走,急速地揮舞,不斷地與黑衣人手中的長劍碰撞,發揮“鏗鏗”的碰撞聲,濺出點點火花。

    帕克的速度非常快,甚至還在黑衣人之上。

    站在帕克和羅根之間的則是鐵輕雨,與上次見麵時不同,就在鐵輕雨的腦袋上,長出了兩隻短短的小角,約麽三寸多長,剛剛長成的樣子。

    鐵輕雨手上提著一條皮鞭,迅疾地揮舞著,不斷環繞在三人周圍,擋住黑衣人的攻勢。

    “蒼狼與白鹿……”龐謝忽然想到,鐵行雲曾經提過他的血脈流傳。

    “喔噢,沒想到能在這看到一場奇幻劇!”霍姆斯大聲說道。

    “你好像一點也不驚訝?”龐謝奇怪說道。

    “當然,如果你翻翻大都會警局的絕密檔案,就會發現這種事情不過如此,沒什麽值得驚訝的,當然,前提是別讓管檔案的逮著,否則,他們會把你關一輩子。”霍姆斯說道。(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