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三章眼紅添堵(八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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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了,莫家是除外的。
隻不過,莫家是在鎮上做生意發的家,如果光靠他家裏的那點地,估計他們一家現在還趴在土裏刨食呢。
既然村子裏基本上都是土坯房,林嬌杏翻蓋的這幾座屋,可就有些鶴立雞群的感覺了,村子裏一波接一波的人到林嬌杏家參觀,看著寬敞又亮堂的屋子,還有屋子裏嶄新的家俱,那叫一個羨慕啊。
吃不到葡萄就說葡萄酸的人也是有的,因為眼紅,就在背後嚼林嬌杏的舌頭,說林嬌杏跟方有根分家的時候,她還窮得吃了上頓沒下頓的,幾個月的時間,她就有錢蓋大瓦房了,這銀子鐵定來路不正,要麽是搭上了莫梓楓,跟莫梓楓之間有了見不得人的醜事,要麽就是跟馮寡婦一樣,也是個賣的,隻不過比馮寡婦藏得深,大夥兒都沒發現罷了。
本來嘛,大夥兒要窮就一起窮,一樣的吃不飽飯,那就誰也不說誰了。
可是本來在一條線上的人,突然有一個跑到了他們前麵,還把他們甩得遠遠的,自己再拚命追,那也是追不上的。
這下後麵的人中,有些人就心理不平衡了,前麵的人吃香的喝辣的,他吃不到也喝不到,他心裏急啊,隻能拚命的編排跑到前麵的人的不是,維護一下自己的麵子。
他的意思就是在說,他窮不是他沒本事,是他不屑於做那些見不得人的勾當,要不然,他也早就富了。
要說起來,莫家比林嬌杏可有錢多了,蓋的屋子也比林嬌杏家的氣派,為什麽就沒人說莫家的閑話,反而還高看莫家呢?
這是因為莫家跟他們原本就不是一條起跑線上的,所以莫家再有錢,他們也隻是羨慕,而不是陰陽怪氣的說些酸話。
其實這種心態,就是林嬌杏穿來的那個時代,也一樣有。
比爾蓋茨是世界首富,大家提起來,都是羨慕的不得了,可是沒人嫉妒他。
可如果身邊那個原本跟自己一樣家境的人突然發了家,那可不得了,各種羨慕嫉妒恨啊,他不會去想怎麽追上人家,他隻會背地裏說些風涼話,隻有這樣,他心裏才會舒服一些。
話題扯遠了,言歸正傳。
其實林嬌杏屬於那種心大的人,對村裏的那些風言風語,她基本上是不聽不問。
就算是有人學給她聽,她也是左耳朵時右耳朵出。
她站的直,行的正,她怕什麽?
更何況她身邊還有四英嫂和兩個孩子,就算是她想做什麽見不得人的醜事,有6雙眼睛盯著,她怎麽做?
所以說啊,那些嚼她舌頭的人,都是沒腦子的,他們說的那些話,根本就站不住腳好?大夥兒又不是傻子,誰是誰非,大夥兒心裏明鏡似的。
旁人,因為眼紅林嬌杏,背地裏說說林嬌杏的壞話也就是了,可有個人,卻身體力行的給林嬌杏添堵來了。
這個人就是劉氏。
林嬌杏剛搬到新屋子裏,劉氏就來了,說要搬到林嬌杏家住。
說來也巧,林嬌杏翻蓋屋子的這段日子,天一直旱著,中間就下了一場小毛毛雨,然後就一直也沒下雨。
林嬌杏剛搬到新屋的當天夜裏,就下了一場瓢潑大雨。
方家屯的人都說,這是林嬌杏上輩子積了善,所以這輩子老天爺才特別眷顧她,知道她翻蓋屋子,怕她住到帳篷裏受罪,所以才一直不下雨。這不,林嬌杏剛搬到新屋子裏,雨就來了,而且還是一場大雨。
旱了這麽長時間,現在來了一場大雨,大夥兒心裏都挺高興的,可劉氏卻不高興:憑什麽林嬌杏就能住好屋子,她一個當婆婆的,就得住到小破屋裏去?
其實開始的時候,劉氏是壓根兒就沒有想過要住到林嬌杏的新屋子裏去的。
她現在住的屋子,雖說不是特別新,可不漏風也不漏雨,而且也沒人管她,她想吃啥就吃啥,早上想睡到啥時候就睡到啥時候,別提多舒服了。
可劉氏這人最大的毛病是經不起挑唆,尤其是經不起何氏的挑唆。
何氏的嘴皮子能說會道,而且她跟你說話的時候,句句都能說到你心坎裏去,你感覺她就是為了你好。
林嬌杏跟莫梓楓走的近,現在又蓋了新屋子,而且蓋新屋子的時候,莫梓楓也出了不少力氣,這些都讓何氏氣不過,她必須得給林嬌杏添點堵,不能叫林嬌杏的日子過的太鬆快了。
劉氏可不知道何氏心裏打的什麽鬼主意,反正她經何氏一挑唆,立馬就來找林嬌杏了。
她想要住到林嬌杏家裏的理由就是,她現在住的屋子太破了,漏雨,而且屋子裏還潮,她又是老寒腿,受不得潮氣,要是受了潮氣,腿就不能走路了。
林嬌杏怎麽可能會讓劉氏進自己家的門,立馬懟劉氏道,“我聽說慶林爺在世的時候,是你主動要求分的家,而且當時把族裏的老人也一並叫來了,當時你說你誰也不跟,要單獨自己過,隻要兩家按時給你養老錢就行了,這是你自個兒說的話,咋了,這麽快就忘了?”
方富發達的時候,劉氏跟著方富享了好幾年清福,可是方富剛一潦倒,劉氏就吵著嚷著跟方富分了家,而且方富窮困得都快要吃不上飯了,劉氏也從來沒有過問過一句,靠著以前從方富手裏得的銀錢舒舒服服地過著自己的小日子。
雖說方富窮困潦倒也是罪有應得,可劉氏這個當娘的,對親生兒子不聞不問,這天底下,估計沒有幾個當娘的能做到這種地步。
就憑這一點,林嬌杏就十分的鄙視劉氏。
以前,她窮,在這個家裏,沒有話語權。
可現在她有錢了,腰杆也挺的直了,劉氏要是還象以前一樣揉捏她,她可不答應:你是婆婆怎麽了,你是婆婆就能不講道理,任意拿捏兒媳婦嗎?
劉氏聽了,尖著嗓子叫道,“此一時彼一時,那時候我歲數還沒這麽大,身子骨也好,我就是受點累吃點苦,我也能承受得住。
可眼下我歲數大了,身子骨也不行了,我受不得那個罪了,想跟兒子住到一塊兒,身邊也好有個人照應著,有啥不對的?
咱這兒的規矩,當爹娘的,都是跟大兒子過,眼下方富不在了,你就得代他在我們跟前盡孝,我們老兩口不跟你過,跟誰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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