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魂魄離體
字數:3472 加入書籤
蘇浣紗知道現在周喜喜什麽都不知道,隻怕自己傷害她,隻好開口跟夏明遠解釋。
我在這裏給小茵降溫,她十分聒噪,我便嚇了她一嚇。”
夏明遠一貫看不慣周喜喜,見蘇浣紗這樣,也沒有起疑,點了點頭就去床前看我的情況。
夏明遠摸了摸我的額頭,確認熱度已經退了下去,這才放心,給蘇浣紗使了個眼神,蘇浣紗立刻心領神會的將周喜喜帶了出去,隻留了他們三個在房間裏。
我們如今已經鑽進了死胡同,不祛噬魂,性命難保,祛除噬魂,也是生死一線,如今到底如何,一定要拿出個主意來,她現在這個狀況,確實不能再等。”
封天羽知道夏明遠這句話句句屬實,中了噬魂並不是無藥可解,但現在我本就受了重傷,根本承受不了藥性撻伐。
不如將兩邊分開,我們先使術將她的魂魄剝離,放在器物裏修養,再使用最好的藥材盡量在她魂魄耗盡之前將身上的傷治好。”
封天羽說的辦法夏明遠之前也想過,但是這個方法風險也大,不亞於之前的兩個方法中的一個。
她如今中了噬魂,即使在我的麒麟尊裏修養,一段時間之後魂魄日漸虛弱,恐怕到時隻會日日沉睡,沒有任何力氣。可魂魄歸體是需要她保持清醒的,到那時又該怎麽辦?”
封天羽愣了一下,確實沒有想到這一點,但是這是目前能想到的唯一的辦法了。
不如我們將她的魂魄帶回冥界,冥界鬼氣盛,修養魂魄最是好不過,肯定比在凡間堅持的時間長,這段時間裏你們就用上最好的藥材,一定要保證她身上的傷完全治好。”
封天羽聽見褚蔚然這麽說眼前一亮!冥界鬼氣鼎盛,沒有任何地方比那裏更加適合鬼魂修養,再說了,冥界有鬼醫,若真的出了什麽的事,還能抵擋一陣。
夏明遠仔細想了想,覺得這個辦法可行,三個人就開始施法將我的魂魄剝離。
我的魂魄離體之後還是迷迷糊糊的,晃眼以為自己是醒過來了,看見這三個人都站在我床邊,還嚇了一跳。
你們怎麽全站在這?誒,我的傷口怎麽不痛了?”
封天羽點了點我的頭,又指了指我的床上,我回頭一看,看見另外一個自己,嚇得跳了起來。
你如今隻是魂魄離體了,所以感覺不到疼痛,你以為你自己是金剛不壞之身嗎?受了這麽重的傷這麽快就好了?”
我摸了摸自己的胸口,平複了一下心情,我雖然以前也曾經魂魄離體過,但是從來沒看過兩個自己,現在乍一看見,還有些不習慣。
你們把我的魂魄離體做什麽?”
封天羽他們的眼神有些失落,我又回頭看了看床上的我,感覺臉色慘白沒有絲毫的人氣。
不會吧?難道……難道我已經死了?”
夏明遠沒見過這麽喜歡咒自己的,走過來狠狠地打了一下我的手。
呸呸呸,你會不會說話,隻是我們暫時將你的魂魄離體了,你還沒死呢,就這麽咒自己,等會封天羽他們會帶你回冥界,等回了冥界,他們自然會解釋給你聽。”
我放心的點點頭,知道自己沒死就好。夏明遠轉過來看著封天羽和褚蔚然。
事不宜遲,你們趕緊帶她走吧,越少耽誤越好,我會立刻聯係最好的醫生。”
封天羽點點頭,和褚蔚然走過來一人抓住我的一邊手,轉身就回了冥界。
夏明遠獨自在房間裏呆了一會兒,狠狠地拍了拍自己的臉,清醒了一下神誌之後走出來。
周喜喜,你那邊有沒有什麽認識的對這樣的傷口很在行的醫生?”
周喜喜搖搖頭,她本來就是千金小姐,生病受傷都是小事,怎麽會認識這樣的醫生。
不過你可以找龍叔,警察局裏經常會有人受刀傷,你倒是可以問問他。”
夏明遠想了想,覺得龍隊長倒是個不錯的選擇,就回房去打電話,剛進自己的房間就發現夏甫禹還睡在床上。
夏明遠走上前去仔細觀察了一下夏甫禹的神情,看樣子他早就醒了,隻是之前封天羽和冥王談事,不知是哪一個將他魂魄暫時封印住,使他暫時陷入了沉睡。
夏明遠單手捏訣,輕輕的在夏甫禹的眼前一招,夏甫禹就緩緩的睜開了自己的眼睛。
這裏……是……”
這裏是林家,我的房間,你沒進來過,自然不知道。”
夏甫禹轉頭一看,夏明遠不知何時已經站在了自己的身邊,又想到之前發生的種種事情,連忙下床,打量著他。
夏明遠以為褚蔚然之前修改了夏甫禹的記憶,他應該已經不記得自己,也不記得林家,沒想到現在一試探,發現並不是這樣,有些懷疑的看著夏甫禹。
夏先生,我知道你在想什麽。我之前的記憶確實被修改了,但是王複耀看出我有問題,已經將我被修改的記憶又修正回來了。”
夏明遠顯然不是很相信夏甫禹,雖然他跟我解釋說不是每個姓夏的人都有可能,但他自己也知道,每個姓夏的人都有懷疑,更何況,他還無緣無故的闖入了這件事,自然就更加惹人懷疑了。
夏隊長,你是一名警察,應該知道,要想一個人不懷疑你,應該拿出相應的有信服力的證據!”
夏甫禹早就想到夏明遠會這麽說,事實上,一般人確實都會這麽懷疑,他隻好將他從我家離開之後的事情,以及和我一起被吉納困住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訴夏明遠。
夏明遠聽著他的解釋,中間故意打斷了他很多次,然後又讓他再重新說,這樣反複了好幾次之後,終於對他放下了戒心。
夏先生,我知道你懷疑我,你剛剛用的這個方法我們警察也常用,你看現在我過關了嗎?”
夏明遠點點頭,現在確實沒有任何疑點指向他,若是僅憑一個姓氏就去冤枉他,也確實有些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