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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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是什麽,真的很難說清楚,大概就是一種無法道明的感覺吧。忽然間發現了自己為什麽一定要當作家,因為可以肆無忌憚的愛啊,是不是很任性,但真的就是一種感覺,一種日日想念的感覺,想想到現在為止,真正愛過的人,大概有三個,最短的兩個月是單相思,最長的五年,差一點就結婚,雖然都沒有得到善終,可還是義無反顧地追逐,因為這就是我啊,敢愛敢恨的我,追求浪漫的我,喜歡這種感覺,所以喜歡攝影,喜歡畫畫,喜歡寫作,感覺自己應該生在法國才對,nozuonod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