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7 劍聖與戰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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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鄧布離開後,圖達走入房內,把被弄昏在地上的妻子搖醒,醒後,妻子用著憤怒眼神瞪著他,圖達卻不閃避,走近後,拿出一枚金戒指,往妻子的手上套去。
“你不要怨我,鄧布這個非人,不知在哪裏看過你一眼後,就威脅我,若不把你獻上去,我們一家都要倒黴,我們可愛的女兒,才剛剛出生,你想想她,我也是沒辦法,你相信我,有一日我會爬到他頭上的,那時候不隻金戒指,你的十指都能戴上鑽石,連腳趾都行……。”圖達又哄又騙,妻子終於服軟,擁他而泣。
……
……
“我好命苦啊!”
一個年輕貴婦正在布蘭琪麵前哭哭啼啼,她是加瑪郡郡長貝鐸的妻子-詩雯夫人,一個月前,她的丈夫要把她休掉,最近又大吵一架,所以她連夜趕來月光宮,要讓侯爵作主,不過波尼北上,蘭德爾沒回來過,女管家把她安排在客房,最後布蘭琪聽見她的哭聲,出麵接見她。
聽從抱怨,也是領主夫人的工作,如果領主不在,領地農作收成差了,就會有農民代表陳情,但那是小領地。數十萬人的巴賽郡,還有九十萬的總領民,每天產生的陳情案,超過二十件!所以,隻有特定身分之人的抱怨,才能到布蘭琪麵前。
以前沒有女主人,這些事也是蘭德爾處理,最讓蘭德爾煩的事,來陳情的女人哭啼便罷,年輕些的常說著說著,就袒胸漏乳,讓他不受其煩……。
“那個混球,才幾年,就嫌棄我老,好久不碰我了,小夫人,你要幫幫我!”
布蘭琪看著詩雯長相,好奇比道,艾咪接著轉述,“小夫人問,夫人多大了?”
“都快十八了,臉越來越老,這該死的歲月毫不留情,我每日都勤加保養,還是沒什麽用處。”
詩雯的正確年紀是隻有十七歲十一個月,大布蘭琪兩個月,八歲就嫁給十八歲的貝鐸,十四歲前生了兩個女兒,全都早夭,生下第二胎後,三年時間,她沒有再懷孕,貝鐸則跟外麵的女人生下一個兒子。
私生子可不光彩,詩雯的家族讓他將關係斷除,他卻不願。夫妻冷戰了幾天後,貝鐸再也不回家,詩雯忍不下這口氣,誓言報複。
國王是男人,教宗是男人,騎士是男人,什麽都是男人說了算,詩雯幹出離家投訴丈夫這種醜事,已經沒有回頭路,如果沒得到滿意答案,也許回去後,重視麵子的貝鐸會把他殺了,當然,肯定向外說是急病而亡。
“那位女仕…人多大?”艾咪好奇道。
“好像十三吧?”詩雯擦擦眼淚。
布蘭琪跟艾咪吸了一口涼氣,阿拉貢的貴族,多在十六七才成婚,法蘭人是早了些。而且光看長相,詩雯可說年輕漂亮,漂亮的亞麻色頭發,烏溜的大眼珠,跟豐滿的身材,很合阿拉貢人的審美。
布蘭琪手摸著詩雯肩膀,給了讓她安心的神情,她已了解事情經過,但也不知道能幫上什麽忙,畢竟家事難斷。
“想……怎……麽……幫……你?”布蘭琪用了快兩分鍾的時間道。
她從艾咪那裏聽說,關於自己是啞巴的留言傳的很大,所以這幾日,她都會在人前說上一兩句,並向外解釋她喉嚨受傷,所以無法順利開口。
“我不離婚,我永遠都是貝鐸的妻子,他的正牌夫人,我求您下令,讓他把那孩子送去修道院,當個修士,一輩子不準繼承領地。”詩雯又道,“至於那女人,趕出領地,我會給她一筆錢。”
聽見這麽狠的要求,布蘭琪也不敢答應,最後實在沒辦法,用了身體不適的理由,先把詩雯請走。
“怎……麽……辦?”布蘭琪又對艾咪道。
“我看我們別管吧,姑姑。”艾咪道。
“寫一封和好信?讓兩人在談談?”布蘭琪改用比的,每當說太多話,她就會喘不過氣。
“我看這個法子好,就寫請貝鐸郡長多多包涵。”艾咪道。
布蘭琪決定後,坐在書桌前的椅子上,拿起鵝毛筆寫起,她的字跡工整,用詞小心,看了幾次,把一些可能會刺激貝鐸的用詞修改。
寫完後,接著找來霍亨,他身為月光宮大管家,對於領地內,一定地位的貴族,官員都有一份詳細的紀錄,從家族背景到個人愛好,都記錄在上。
“貝鐸大人跟少爺一樣,很喜歡東方的茶葉,每一年,少爺都會送幾罐過去,當作禮物。如果小夫人想要送禮,少爺的私人庫藏中,還有一些茶葉。”
“方便嗎?”布蘭琪比道,艾咪翻譯。
“其實少爺有交代過,月光宮的任何東西,您都能使用,我現在就帶您去看看。”
霍亨領路,不久,三人來到了西院的一間大房間外。
西院有上百間房間,又分好幾棟樓,這一棟樓隻有一層,布蘭琪首次拜訪。
有三名士兵在這棟樓外把守,看見霍亨,馬上行禮。
“開門。”霍亨表明來意。
領頭一名士兵道,“大管家,您要進入得有信物。”
“小夫人要進去,還要什麽信物?”霍亨說完,領頭人馬上致歉,“原諒我的失禮,原來是小夫人,快請進。”
門鎖共有四道,看守士兵有三道,蘭德爾自己有一道,平日交由霍亨保管,但如果沒有蘭德爾在場,霍亨也進不來。
打開後,布蘭琪便看見各式兵器,有波斯的戰刀,天竺的大砍刀,拜廷的拉丁長槍等各地武器,護胸甲冑有十多套,其中有一套閃亮的黑鐵盔甲,被單獨陳列出來,跟盔甲單獨陳列的還有一把劍,沒有入鞘,用著一塊透明琉璃隔開。
“這是少爺初上陣時的盔甲和劍。”霍亨指道,“高盧傳統,貴族初陣都會記錄下來,尤其是家族繼承人,戰場上所立下的第一份武功,也會寫入家族榮譽中。
這一仗後,蘭德爾頗為反感傷人,甚至見血……。
“那少爺…殺過人嗎?”艾咪有點害怕。
“在這。”霍亨在文件區找到初陣記錄後,念給兩女聽,“少爺的初陣外號可威風了,他還擊殺一隻獠牙凶猛的野豬呢。”
兩女接開初陣記錄,上麵記錄了這場戰爭。
“當我持劍踏入此地時,敵人所建高聳入雲的城牆,阻擋我們麵前,湧出比螞蟻還多的敵人,圍殺我們,我的身後隻一個百人隊,我一手拿劍,一手扶著受傷的王子殿下(坤克),同心齊力拚出一條血路……最後我站在城樓上,提著敵將人頭,往下拋去,而原本繁華無比的大城,紅日之下,已被血與火包圍……。”
布蘭琪看著同時,腦中浮現藍德爾穿上戎裝的英武形象。
而實際情況,在蘭德爾的另一本用“前母語”寫的私人日記中,如此記錄道,“新曆四一二年,十七位貴族子弟同船而行,最高身份者為王子坤克,次之是我,我們乘著船,在正規軍護送下,靠著洋流,快速往北海行了一日,登入一處外族小村莊,準備清理此處。
這是一座安靜的小村莊,炊煙嫋嫋升起,時不時還能聽見屋裏傳來的笑聲,但在我們上岸後,不到一刻,風雲變色。敵人快速集結,大概有兩個百人隊,如果連公狗跟公豬,甚至公雞都算上的話……,原來殺人會傳染的,有人動了第一劍後,大家開始效仿,甚至殺紅了眼,
我沒動手,就這麽呆呆看著,最後我一個人頭都沒拿到,卻沒人敢笑我,因為我氣的拿劍背刺一個比我高大,殺的最歡的騎士繼承人,他傷的不重,加上我的地位比高他十倍,最後坤克出來裁決,解決了這事。
當然,事後我還得花不少金幣打點,且軍功官告訴我,我得了三人頭,五助攻的戰功,僅次於殺了一隻公豬的“馭豬者坤克”,得到“捕獵者”稱號……。回程時,這些死去的異族,被塗上黑色的顏料和刺青,以示他們十分凶猛和野蠻,更要帶回港口展示……而我跟坤克同乘一船,坤克從軍功官那裏,看到他的榮譽稱號,大表不滿,上岸時,把化妝過的家豬豬頭丟給我。
接著坤克把泡過腥血的盔甲穿上,準備登岸接受民眾歡呼。
坤克上岸後,立刻上馬,邊走邊揚起他的騎士長槍,民眾對他投以掌聲和膜拜。
“血染的戰神”,坤克被民眾如此讚揚。
輪到我時,我乘馬配劍,心情甚差,而身後的騎士護衛高舉豬頭,歡呼再起。
“劍聖!”
“劍聖蘭德爾!”
“豬頭劍聖蘭德爾!”
除此外,這場試煉,我也也因背刺夥伴,得到了,“心狠手辣的蘭德爾”,“死媽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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