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勞煩世平兄殺些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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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其實是不好意思。”

    李軒略微躬身,學著張世平的樣子伸頭翻臉朝上看了看洞頂,啥也沒看出來,無聊的又站直了身子,“小弟每次要為一己之利,傷及無辜的時候,心中就不落忍,你說我是不是童心未泯?”

    “有屁就放,不說我走了。”張世平輕瞥了李軒一眼,抬步作勢欲走,

    “勞煩世平兄殺些無辜。”李軒在張世平與他錯身而過的時候,輕聲說了句。

    “殺誰?”張世平聞聲止步,扭過身來,臉現疑惑,“殺些?”

    “對,殺些。”

    李軒兩手朝背後一背,負手走到張世平近前,聲音略低,“軒不管世平兄殺多少,隻要達到一個標準就好。隻要你用軍法斬的胡騎,不低於戰亡的胡騎數量,就算達標。”

    張世平平靜的看著李軒,沉吟半晌,微微一點頭:“我猜出了三分,另外七分呢?”

    “呃?”

    李軒聞聲腦袋一墜,搖頭道,“你怎麽也學會擺三分大仙架子了?”

    張世平冷臉微紅,沒好氣的瞪了眼李軒:“說不說?”

    “小弟募胡騎加強戰術執行兵力不假,但最多隻有三分是為軍事目的。”

    李軒輕聲道,“這一拳既是打黃巾之腹,也是打給塞內外諸胡看的。我一人一個小喇叭,喊著太費勁,幹脆就多招點人形喇叭,跟隨我軍作戰。讓喇叭習慣被我軍指揮,習慣聽我之令,習慣被我震懾,習慣敬畏於我,習慣感激我,習慣孺慕於我,希望變成我。並把這個習慣,這一希望,帶回諸部,帶回草原。”

    頓了頓,一笑,“為了加強喇叭的說服力,喇叭們回去的時候,我希望喇叭們可以滿載而歸。這些從各部租來的胡騎,返回各部的時候,我希望他們每一個人都能帶回去,至少兩匹馬都馱不動的戰利品。你知道我最是善財難舍了,你用軍法多幫我斬殺一人,我便能少掏兩匹馬的戰利品。”

    “你確實是童心未泯。”

    張世平服氣的點點頭,麵無表情道,“壞事就交給別人幹,黑鍋專找老實人背,蘇雙不挺閑的麽?”

    “蘇當家的裝冷臉裝不像啊,他那大包子臉不笑都倆酒窩,冷麵俠是需要天分的。”

    李軒笑嘻嘻的拱了拱手,做了個討饒的表情,“蘇當家的外熱,義氣,豪俠。他領兵結以義氣是習慣,是天性,與戰力有增益。讓他幹違反天性的糾結事,容易憋傷了他。若因此失了一往無前的灑脫,豈不對戰力有損,於成長不利?”

    說著,又是一拱手,“世平兄就不同了,您是抓總的呀。脾性又與我二姐相似,皆內熱外冷之人。執軍法之威,添些六親不認的殺氣,對世平兄隻有補益而無損嘛,”

    “怎麽說都是你知人善用。”

    張世平無奈的歎了口氣,“反正黑鍋總有人背。”

    “能者多勞,能者多勞。”李軒嬉皮笑臉,“我倒是想頂缸來著,關鍵雜技真不是我強項。”

    “你強項是啥?”張世平沒好氣。

    “寵辱不驚,看庭前花開花落。去留無意,望天空雲卷雲舒。”

    李軒昂頭四十五度角仰望星空,老神在在,“要說我的強項嘛,就是一個人,靜靜的發呆。”

    張世平聞聲嘴角抽了抽,眼神發呆。

    “知道我為什麽這麽聰明麽?”李軒臭屁的問。

    “不知。”張世平木著臉。

    “因為我不是一個人在戰鬥,不是一個人。”

    李軒認真道,“一個我在局中與人對弈,另一個我站在局外,看著局中人對弈。兩個我,都是我。兩個我,都不是完整的我。

    一個我站在光明中,另一個我遁入黑暗,兩個我,都是我。兩個我,都不是完整的我。

    我在圈裏站在圈外,遊走在光明與黑暗。故我愛誰,另一個我就會變成誰,問自己愛什麽樣的人,再讓另一個局內的我,變成另一個我愛的人的模樣。

    知道為何我不恨黃巾,不恨胡人,甚至不會恨任何敵人麽?因為愛自己愛的人容易,愛自己恨的人難。

    如果我恨黃巾,恨胡人,恨敵人。另一個我就變不成黃巾,胡人,敵人的模樣了,那我就失去另一個我了。

    我若是失去了另一個站在局外的我,我就會對黃巾,胡人,敵人,一無所知。

    小弟希望世平兄也盡快找到另一個局外的自己,越快找到,就越是封侯有期。”

    “如何找?”張世平動容道。

    “不知道,我是天生精神分裂,精神病怎麽得我也不知道。”

    李軒眼神鬱鬱,“或許是多觀史,多觀事,多觀戰吧。你看誰就能把誰學的惟妙惟肖,或可找到。你看到了誰,不是你在看誰,而是你就是誰,或可找到。”

    說著,歎了口氣,“我其實不想要另一個我的,隻是神經這病吧,我既不知道是咋得的,也不知道咋治的。另一個我對我不拋棄,不放棄,我又能咋地?”

    張世平:“……”

    ……

    淶水東,上穀郡與廣陽郡交界,拒馬河段,西南二十裏,小孤山。

    丘陵隆起的山陰疏林外,栓著三十多匹馬,有一伍北方軍看管。

    陵上聳起的岩峰下緣,二十多個身體前傾,上肢撐地抓草的家夥,正壁虎一樣的朝山頂爬。

    受地球曲率影響,人眼在平原能看到的最遠地平線為4600米左右,十三漢裏上下。

    而此時,位於小孤山東北偏北,二十裏外的拒馬河西畔,一場大戰正在發生。

    壁虎一樣朝山上爬的,正是吊靴鬼一樣跟在鄧茂與公孫瓚身後已十二日的北方軍人馬。

    李軒等人脫離大隊來爬山,就是被一個神奇的消息激勵,興衝衝的來觀戰的。

    據行營探馬急報,公孫瓚三千幽州突騎,人馬上甲,於鄧茂東渡拒馬河時,主動向近六萬黃巾軍,發起突擊。

    “呸呸,三冠呀,你別亂蹬,土糊我臉上了,你讓我先爬。”

    傾斜的山坡上,李軒蛤蟆一樣的四肢趴地,前肢兩手上抓雜草枝藤借力,下壓岩石,土塊的凸起,後腿輪番上下朝上蹬。

    隻不過爬著爬著,腦袋就是一陣陣土塵下來,怕迷眼都不敢抬頭。

    朝上麵的田豫喊一嗓子,嘴裏就進了土。

    “差兩步就到頂了。”

    田豫身手比李軒矯健的多,上肢隻不過偶爾摁地一撐,借力即起,在傾斜角度很大的山坡上都“噌噌噌”一溜小跑似的就蹬了上去。

    隻不過腳下用力過猛,又是一陣煙塵滾滾朝下卷去。

    李軒淚眼婆娑,麵對又一次撲麵而來的兜頭黃沙,絕望的閉上了眼,一行清淚無聲滑落……

    真情,像梅花開過。冷冷,冰雪不能掩沒……

    頭上簌簌落土,李軒眼中淚混著土,雙手撐地,氣喘籲籲,內心淒涼。

    自家這幫屬下真是狼子野心,開始挺好,知道讓領導先上。可他媽領導爬不動了不知道等等,一個個活蹦亂跳的就超過去了,兔賊一樣的在領導腦袋上狂蹬土。

    一個破山坡一幫傻蛋爬那麽快有啥用,爬個山都敢把領導甩半道,這進步的表現真是令人無語凝噎,嫌鞋大。

    “李君且上。”

    李軒正獨自傷感的時候,肩下肋一股托力傳來,側臉就見一個皮膚粗糙,臉有戾色的青年,正略帶恭謹的舉手上托。

    左下腰又是一股托力傳來,扭頭就見與右下側青年樣貌有幾分相似的青年,同樣麵帶些許巴結的朝上托他。

    “謝謝鮮於兄弟。”

    李軒笑著感謝了兄弟二人一句,也不矯情,借力就朝上爬。

    鮮於輔與鮮於銀兄弟,是田豫的漁陽老鄉,半個在地豪強,缺豪隻有強,屬於欺行霸市型的鄉間義氣惡霸。

    雍奴水泊放舟低價強製收漁收藕時,就是惡霸,不賣他不行。可鄉人受外人欺負了,惡霸又護鄉,對跟著混飯的小弟不小氣。

    這號就是治世充軍砍頭,牢底坐穿,亂世一遇風雲便化龍的大澤野生食肉大鯉魚。

    可畢竟鮮於兄弟此時隻是池中物,鄉下土霸王而已,麵對沒事就在豪族塢堡前搞軍事演習的北方聯盟,要在雍奴大澤放養三百萬隻鴨時,沒有強製收蛋的膽。

    反是北盟“土豪聯盟”的諢號,對土豪一向友好,倒叫鮮於輔團夥試探性的提出要包放三十萬隻鴨,

    結果,得到了北盟的認可,第一批三千隻麻鴨已經無償領走。

    為鮮於兄弟背書的就是田豫,發放麻鴨予鮮於兄弟的還是田豫。

    這讓鮮於兄弟極為佩服,因為在麵對田家老中青三代時,鮮於兄弟都是以一副惡霸的麵目出現的。

    因為田豫家貧,祖父子三代皆在雍奴大澤,以挖藕捕魚貼補家用,沒少受鮮於輔兄弟盤剝。

    可田豫知鮮於輔兄弟惡霸歸惡霸,欺行霸市歸欺行霸市,但有能力包放三十萬隻鴨的人,也就得這樣欺行霸市的惡霸才行。

    小農多膽小甚微,十分能力也隻敢應三分,那三分就是餘出的口糧,擠出來的騰挪空間。折騰壞了不至於傷筋動骨,大不了繼續種地,量入為出慣了。

    惡霸不同,有一分身家敢做十三分的事,自己的一條命,連房帶地加老婆全壓出去,要麽一分賠完,要麽一次身價翻十倍上去。

    什麽叫做大事的人?做沒有後路的事的人,就叫做大事的人。

    大小是相對的,沒有矮哪來的高,沒有窮哪來的富。

    十萬貫的買賣對千萬貫身價的巨賈來講,就是小買賣。百貫的買賣,對於身家性命綁一塊,就值十貫的人來講,就是大買賣。

    做超過身價的買賣,才叫做大買賣,賣的就是身家性命,賺的就是潑天富貴。

    敢做大事,大買賣的人,無論成敗,都是豪傑。

    隻有想不到的事,沒有豪傑做不到的事。

    田豫知道鮮於輔兄弟是豪傑,即便是欺過他的惡霸,還是豪傑。

    舉賢不避仇。(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