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七章:衣服與頭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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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飛鴻向琰羅獻上墨鏡,善於投機經營的李鴻章,見狀也獻上禮物希望得到“主公”的讚賞,他取出一隻包裝精美的木盒,打開後裏麵是一根根的小棍子。

    “雪茄?”

    想不到能在1900年看到雪茄。

    “此物名雪茄?”李鴻章也頗為吃驚。

    雪茄的名字出現在1924年,徐誌摩和梁啟超一起宴請泰戈爾,這位印度詩人抽了一根雪茄隨口詢問這玩意的中文名字。徐誌摩思考了一番說道:“卷如茄,燃如雪,就叫做雪茄。”

    不過說實話名字再好聽也是煙,那個時代因為中國的落後將一個個優美的名字都給了西方事物,看看那些國家,道德的“德”,法製的“法”,英武的“英”,美麗的“美”。外國人給中國起什麽名字?china:瓷器,數千年文明的國家就隻有瓷器麽。

    還是漢唐做為天朝上國擁有自信,給別人起的名字:“犬”戎(狗一樣的士兵),倭“奴”(矮小的奴隸),匈“奴”(凶惡的奴隸),烏“孫”(黑孫子)……

    雪茄在這個時代和墨鏡一樣是不折不扣的稀罕物,琰羅本體不會抽煙秦始皇分身也不會,畢竟吸煙有害健康,不過抽雪茄也沒什麽,別說是這個就是抽大煙都沒什麽,水銀之軀——區區煙草的毒性能比得上汞?

    他將這玩意裝在口袋裏,即便不抽平時給小弟扔一根,也可以提升忠誠嘛。

    目前七國聯軍還沒打到北京,估計要一個多星期才會來,李鴻章要進宮覲見慈禧,現在的北京臥虎藏龍不知隱藏了多少高手,琰羅不願意搞事,也就不打算去探一探100多年前的故宮有什麽不同,讓中堂大人派管家在圓明園附近買了一處大宅子,帶著手下們住進其中。

    李書文,黃飛鴻,霍元甲。

    都是這個時代的格鬥家,國術大師,三人在一起那是相當有共同語言,在這一處裏世界三者的實力水準,李書文毫無疑問是最強,這很可能是現在全中國最強大的功夫高手了,霍元甲其次,畢竟是未來的津門第一,而黃飛鴻隻是廣州十虎之一。

    天津是北方武林最繁榮的地方,與廣州做為南方武林中心相對。

    日後還有“北元甲、南飛鴻”的說法。

    這處大宅子院子廣大,三人平時交手比武,閑時喝一喝小酒。

    霍元甲和黃飛鴻純粹武功比不上李書文但兩人有其他特長,黃飛鴻醫術高超,而霍元甲,居然會“奇門遁甲”,當然他和真正的道士沒辦法相比,畢竟他的奇門遁甲隻是為了配合迷蹤拳這一套拳法,在修行時略有涉獵罷了。

    兩人和李書文交手後都十分後悔,懷疑無法達到最高的境界會不會是因為分心,沒將全部的愛與熱情投入在武學上。

    “都過來。”

    琰羅向院子中正在討論拳理的三人發出了呼喚。

    桌子上擺放了幾隻紙袋。

    打開後裏麵是一套一套的西服還有黑色鋥亮的皮鞋。

    “這是朕讓李中堂,找京城最好的裁縫,為你們定做的衣服。”

    這個年代的清人都是長辮子,這三名武功大師也是如此,李書文比較特殊,他是紅發——至於身上的衣服,還是那種傳統的長衫。

    “洋人的衣服?”

    三人互相看了看,李書文抱拳道:“主公不必為我們花錢這洋人的衣服和鞋子可不便宜。”

    “不要丟了朕的麵子,畢竟你們是始皇帝的護衛……可惜沒有耳麥。”

    墨鏡、西裝、皮鞋都穿上,才應該是保鏢該有的裝扮嘛。

    “你們的頭發打不打算剃掉?”

    “什麽?”

    先前隻是衣服還沒什麽,琰羅說了這句話,三人立刻大驚失色:“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

    這是“孝經”中的開宗明義章。

    “當初清朝攻占南方,就下達過剃發令留發不留頭,留頭不留發。”

    琰羅淡淡的說道:“你們現在的頭發不也已經剃過了?而且還是前顱剃光在後麵留一條長辮子,看起來和豬尾巴似的。你們不要中儒家的流毒,留不留頭發和孝順不孝順有什麽關係?”

    “陛下。”

    李書文沒有稱呼主公而是換了一個莊重稱呼:“您不也留了頭發嗎?這是漢人的傳統。”

    秦始皇·琰羅和本體的發型當然不同,英魂分身一頭長發從臉頰的兩側和後方披拂下去,直到小腿彎。

    “漢人的傳統?傳統有用,大宋就不會被元朝滅掉,這天下也不會被滿清占據,現在的中國也不會在列強欺辱之下毫無還手之力。”

    “短發幹淨易清洗,人也顯得精神,朕是煉成了水銀之軀每一根頭發本質都是肉身精氣與水銀、靈氣的結合,所以不好剃掉。

    秦始皇·琰羅的頭發黑白相間,最外層是黑發,下方則是被水銀侵蝕變色的白發,而且因為修煉水銀之軀吸納和氏璧靈氣,原本銀白色的水銀變成藍白色,現在的發色等於黑+白+藍,披散在兩側和身後一大片,發絲盤卷無風飄蕩,看起來頗為華麗。

    “好,我剃掉!”

    第一個出來表態的居然是霍元甲。

    “既然加入大秦,自然要斷絕和滿清的聯係,我願剃發明誌!”

    黃飛鴻原本還在猶豫,但想一想自己的老爹都掛了還想什麽孝經?咬了咬牙:“我也願剃頭,這大清人不作也罷,這辮子不要也罷!”

    兩人都這樣說了李書文也不好反對,其實做為習武之人,他對頭發有時也頗為厭惡因為戰鬥會受到幹擾。

    之所以不想剪,更大的原因是舍不得這一頭燦爛美麗的紅發。

    “做為表彰,朕秦始皇願親自為你們剃頭!”

    琰羅抬起右手,五行之力中的金行在手中凝出一把金剪刀。

    他沒學過怎麽理發,剃不出什麽華麗的造型,最終給霍元甲、黃飛鴻理成了魯迅與周樹人的平頭,而且是前顱光禿禿,隻有後半部分,兩人麵麵相覷一副生無可戀的表情,李書文目睹這一幕,這名槍神的心中也第一次湧起了驚恐。

    他差點都要對琰羅大喊“不要過來,你走開”了。

    “放心吧,朕剛才隻是手生,現在已經熟悉。”

    在李書文的強烈抗拒下,琰羅始皇硬上弓,不過沒為其剃成與前兩人類似的平頭,而是剪了個中分,嚴格來說這次剃的還不錯,沒成殺馬特,也沒變成狗啃,隻是缺少前半邊顯得有些怪異,話說這也沒什麽大不了的,武功高手氣血充盈,能以精氣刺激毛囊之中發絲的生長。

    無論李書文,還是霍元甲、黃飛鴻,專心運功刺激頭發缺少的過幾天估計就能長出來。(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