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怎麽才能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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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地臣看著楊坊,心裏卻有一種奇怪的感覺,先前去見趙大貴前,這楊買辦還一臉的著急,去完之後回來,表麵上還憂慮,實際上卻放鬆了許多。

    這些中國買辦一個個都不可靠啊,一個個都隻想著自己的利益,馬地臣覺得楊坊必然是在趙大貴那邊有了某些收獲,肯定不是他自己說的那樣一無所獲,但也無法可想,隻得揮一揮手,讓楊坊自行退去。

    在這一時期,也有幾艘遠洋商船到上海來做生意,有拿洋布過來的,也有拿銅鐵玻璃等其他洋貨過來的。

    隻是上海的洋行此時都自顧不暇,沒有幾個去認真拉這些活計的,倒讓大貴商行撿了不少便宜。

    大貴商行也不敢沾洋布,但其他生意還可以做,便順手賣鞋土絲和茶葉等,手中的資金實力更殷實了些。

    到了十二月中旬的時候,事情終於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原先不可一世的義升行挺不過去,接連出現多起無法支付貨款的事情,引起極大的恐慌。

    接著,被欠貨款的商人們又是恐懼又是憤怒,拉了一大幫人到義升行打砸搶了一番。

    宮慕久和巴富爾都覺得這事情不好沾惹,明知道這些人行為有些過激,竟沒有一個想出來說公道話的。

    這時候站出來製止眾人打砸搶可以,但那樣一來,就要負責讓義升行還錢,這種麻煩事,但凡一個理智點的政客都不會參一腳的。

    給義升行借錢的人,除了給他們賣絲茶和洋布的商人外,還有幾家錢莊和放高利貸的,都是背景硬實,手中有一定人手的。

    這樣打砸搶的事情發生了三次後,義升行還遲遲不能解決欠款的事情,終於讓這些債主失去了耐心,終於糾集了數百人,衝到義升行店鋪和林阿欽家裏,把林阿欽本人和掌櫃夥計們全部扣押,軟禁起來。

    義升行原先用來存放洋布的倉庫,也被債主們控製起來,不讓義升行的人接近,免得他們偷偷把貨轉走。

    在上海的所有商人們,都充滿憂慮地觀察事情的發展。

    不斷有人來拜訪趙大貴,有來借錢的,有願意低價賣存貨的,還有願意低價出讓在本地和湖州等地的鋪麵的,總之是要趙大貴出真金白銀幫助自己的。

    趙大貴不勝其煩,就帶著一家子搬到吳淞江南邊建造好的公館去,也就是後世所謂的趙氏公館,然後隻在學院和造船廠等地方轉悠,絕不接客。

    就在這紛亂的時候,趙大貴的一位熟人,也就是德庇時總督手下的少校軍官斯塔克,從香港坐郵輪北上,拜訪趙大貴。

    “斯兄能過來,真是太好了。上次我在香港得到斯兄的款待,一直想著回報一下,你此次過來,吃的喝的都由我來包了。”趙大貴高興地說道。

    “嗬嗬,趙兄又調皮了,我姓斯塔克不姓斯,這你是知道的。”斯塔克嗬嗬一笑說道。

    “我這段時間有些閑暇,特意自釀了一些葡萄酒,還請斯兄品鑒一番。”趙大貴卻不理斯塔克,繼續熱情地招待。

    “唔,自釀的葡萄酒,還要多謝盛情款待了。”斯塔克遲疑地說道。

    趙大貴不過是剛發家沒幾年的商人,又不是歐洲人,哪懂得釀造葡萄酒的奧秘,但到人家裏做客,也沒有挑剔人家酒不好的道理。

    趙大貴設下晚宴,招待斯塔克,果然帶上一瓶葡萄酒。

    斯塔克仔細看了葡萄酒的顏色,又把酒倒到被子裏晃一晃,聞一聞,然後又喝下去一點仔細品嚐,然後點點頭誇獎起來。

    “果然是好酒。”斯塔克是出身名門之人,對聲色犬馬類的東西都非常精通,品鑒葡萄酒更是其專長,不住口地誇獎這酒釀造得不多。

    “不過,一向以為趙兄出身中國書香門第之家,沒想到原來是出身法國皇室,還是路易的,十三的。”斯塔克評論道。

    趙大貴不由哈哈大笑,高興地拍打斯塔克的肩膀。

    原來,趙大貴先前在香港跟斯塔克很是投緣,後來在澳門還被斯塔克拉著去喝修道院的名酒,品嚐過修道院裏收藏已久的路易十三時代的葡萄酒。

    斯塔克這次過來,趙大貴有意好好招待,便特意弄來一瓶路易十三的酒,讓斯塔克品嚐一下,也算回報對方當初的招待了。

    路易十三的葡萄酒,在後世能排出高價,但此時時隔不遠,也就是高檔的奢侈品罷了,不難獲得。

    斯塔克跟著趙大貴大笑,暗中卻不易察覺地皺眉。

    當初自己請趙大貴喝路易十三的酒,趙大貴同樣回報以路易十三的就,這意思很明顯,那就是你給予我什麽,我就回報以什麽,既不多一分,也不少一分。

    一想到自己此次過來見趙大貴,實肩負著重要的任務,要跟對方討價還價一番的,斯塔克不由感到一陣頭大。

    “我還是第一次來上海,趙兄可否帶我逛一下上海?”斯塔克想了想,便提出了要求。

    “那是應該的,樂意之至。”趙大貴點點頭。

    在1845年11月29日的時候,上海道台宮慕久和英國駐上海領事巴富爾共同發布了“上海土地章程”,允許英國人在吳淞江和洋涇浜之間的地區租用土地,作為居住和經商之用,這就是上海租界的起源。

    最早的租界區域隻有八百三十畝左右,趙大貴的大貴商行擁有租界地區五百畝以上的土地。

    按照這個協定,英國人並不是強製性獲得這八百多畝土地,而是有權跟這些土地的所有者協商,然後簽署二十五年或三十年的租地合同,獲得合同期限內的使用權。

    租界區域內的土地價格上漲極快,在1844年初的時候外國人還能以每畝土地每年一兩銀子的租金獲得土地使用權,但地價之後一路上漲,又經過大貴商行的一番炒作,三十年期土地使用權的價格漲到每畝三百元以上的程度。

    上海土地章程公布後,還有部分農民在租界裏保有土地和房產等,不願意出讓,隻想趁現在的機會,將手中的土地賣出離譜的高價,也算是大清第一批“釘子戶”了。

    趙大貴無意用強,反而想利用他們進一步推高地價,因此很是容忍。

    從法律角度上看,“上海土地章程”的地位相當複雜,很多人以為這是中國失去領土主權的開始,但事實上這項合同隻是給予英國人租地的權力,而不是直接割讓,甚至連租界區內的執法權還是屬於清政府的。(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