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二章交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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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行吧,沒事的時候學習過一些法律知識。”
“你倒挺愛學習的!”女警官又是一笑:“你說你是被強迫紮針的,那有證據嗎?證據確鑿嗎?”
“證據當然有!”我點點頭:“隻是現在不在我這裏。”
“那在哪裏?”女警官疑惑的問道。
我搖搖頭:“現在不能說,我要求請一個律師當我的公證人,我還要有一個保釋人,他們兩個到位後,我才能把證據交給你們。”
“張揚,我不得不承認你真的很聰明,可你的聰明用錯了地方。這是公安局,檢測報告的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你以為你心裏想的是什麽我不知道?”
“我心裏想的什麽你還真不知道!你可以查查我的背景,我就是一個平頭老百姓,我不可能有什麽歪心思,我要求有公證人和保釋人,也隻是想給自己一個安全保障而已,我覺得警官同誌您應該能理解我。”
聽完我的話,女警官沉默了,男警官也把筆放下,隨即湊到女警官的耳邊:“茜姐,要不,我去查查這小子的背景?”
“去吧,我跟你一起去。”
“警官同誌,我不得不提醒你一句,在我進局子之前,我就已經委托過我的朋友,如果我24小時沒出現在他的麵前,那麽他就會把視頻證據直接送到你們公安廳高級領導的領導郵箱裏,到時候會有什麽樣的後果,你是知道的。”
“張揚,說你不是個壞人我真不信,哪兒有平頭老百姓有你這麽生性多疑又聰明的讓人想打你的?”
“多謝警官同誌誇獎!”我嘿嘿一笑,有些恬不知恥的把女警官的幽怨當作褒獎。
一開始我看到她的樣子,就知道我的底氣發揮作用了。
我的證據就是我脫身的武器!
如果現在這個女警官讓我認罪,或者強迫我認罪,那麽24小時後,我的證據到了公安廳領導的郵箱裏,到時候我不僅會被公安廳解除罪名,還會讓我認罪的兩個審訊官,也吃不了兜著走。
不讓我認罪也可以,就這樣關著我,而沒有我簽字的筆錄,也就沒有對我進行拘押的權利,現在最多叫扣押。
而扣押的時間是24小時,如果24小時既沒讓我認罪,又沒放了我,那麽這兩個審訊官和批逮捕令的相關部門,也都會吃不了兜著走。
所以目前的情況來看,我是穩贏的,最多進戒毒所蹲一陣子。
而且到現在為止,我沒有感受到任何不舒服的感受,所以也開始抱僥幸心理,也許被注射個一次兩次,不會有賭癮的產生呢?
如果是這樣的話,公安局也沒理由讓我進戒毒所待著吧。
反正無所謂了,隻要不去號子裏待著,我這輩子就不算完。
又等了大概一個小時左右,女警官和男警官回來了,同時還帶來了一個中年男子,中年男子沒有穿警服,但他的衣服胸標上貼了三個字:檢察院。
一般逮捕令都是檢察院批的,所以我隱隱覺得這個人應該是有目的衝著我來的。
此人身上的氣場非常強,但看外表,基本上都能感受到這家夥應該是個雷厲風行的性子。
果然,他一坐下,就氣勢洶洶的逼問道:“張揚,我們檢察院之前接到舉報稱,你跟一起走私販毒案有關啊!你所說的那些,茜子都告訴我了,你所說的證據,如果真的有,麻煩你交出來,但是,證據一定要全麵,一定要能保證,你跟我們接到的舉報沒有任何關係,否則的話,我們依然會有繼續拘押你的權利!”
“販毒?”我無奈的搖搖頭:“這事什麽時候歸檢察院管了?”
“少廢話,趕緊把你的證據交出來。”
對方的話,讓我心中一陣吃驚。
我被人舉報販毒?這事十有八九又是王聰幹的!
且不說這事是莫須有,就算真的有,那我也隻是跟緝毒大隊的人合作而已。這種事一般來說都是機密,所以這些檢察院和公安局級別不高的人不知道也正常。
更何況王聰在舉報之前肯定會做許多工作,所以要解釋起來,基本上沒希望能幫我洗清罪名。
還是得拿出有力的證據,才能證明我的清白啊!
可是目前我除了有證明我沒有吸毒之外,也沒辦法證明王聰陷害我啊!
如果沒法證明,我可能還是要被關幾天甚至是刑拘!
有了!
突然,我腦子裏靈機一動:“交出證據沒問題,但我要求看我被人舉報的材料,不用太詳細,大概內容就行,也不看舉報人的信息,咱們一手交證據,一手交材料,如何?”
“你還會講條件?”那個檢察院的領導冷笑一聲:“我就從你一次,陳茜同誌,麻煩你去拿一下舉報材料。”
“檢察長,我們有必要跟他妥協嗎?”陳茜似乎有些不甘心。
“去吧,那檢查材料我們也沒法確認真假,如果是真的,我們不能錯過一個壞人,如果是假的,我們也堅決不能冤枉一個好人!”
“好吧!”陳茜點點頭,重重的歎息一聲,隨即便離去了。
這個檢察長的話,還是讓我心裏蠻舒服的,看起來,這不僅僅是一個做事雷厲風行的家夥,還是一個清正廉明的代表。
當然,清正不清正,廉明不廉明,暫時還沒法下結論,反正我對他的第一印象還算不錯。
十分鍾後,陳茜把舉報材料拿了過來,而我也打了個電話給李晴,讓她把視頻發過來。
我明白,交出視頻的那一刻,我就沒有了退路,沒有就沒有吧,如果連破釜沉舟的勇氣都沒有,我下半輩子很可能真的要吃牢飯了。
看了看檢查材料,材料上說我2月20晚上在郊區某廢棄工廠進行了毒品交易,還有幾張偷拍的照片,從照片的內容來看,這個拍照片的家夥在那天我跟陸校全他們的行動中時也在現場。
這龜兒子,還真是仗著這些人不知道緝毒大隊的行動就胡亂扣帽子啊!
一時間我不禁滿心的無奈。
王聰看起來也不是什麽聰明的犯罪者!在這種事上還是有漏洞的。
想到這裏,我便咧嘴一笑:“檢察長,審訊官同誌,我有證據2月20號當天我沒有在吸毒。”
“證據是什麽?”
“你給陸校全打電話問一下就知道證據是什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