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輕描淡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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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天興槍家——就算二爺爺不這麽說,大家也知道,槍家這次必然是崛起了。

    野雞變鳳凰,這話聽起來像是在罵人,但理就是這麽個理。大家都很激動,二爺爺,二奶奶,和奶奶直接就哭了,然後是大伯、爹、二叔、三叔、大姑他們這些長輩,再然後是同輩人,最後不諳世事的小輩們也跟著哭了。

    一大家子的人都哭了,這個結果,是我完全沒有預料到的。

    我們開會的時候,老農和雀兒在屋外。他們不知道裏麵的情況,隻知道裏麵先是哈哈大笑,然後沒過一會兒就是哇哇大哭,感覺奇怪,就打開個門縫兒查看情況。我發現了他們兩個的小動作,就朝老農勾了勾手指,讓他和雀兒進屋。

    一開始老農不進來,還把門關上了。無奈之下,我隻能在大家疑惑的目光中下床,走到門口,把門打開,將門外的兩人拽進了屋子。

    “對了,我還要說一件事。”

    在把兩人拽進來之後,我對剛剛舒緩下來情緒的大家說。

    “這棟房子是舅姥爺留給我娘的,娘,老農是什麽人,和我是什麽關係,您都明白。以後咱家肯定是不能住這兒了,我想代您做個主,把房子讓給老農,您看行不行?”

    “不行!”

    不等娘說話,老農就紅著臉站到我麵前,對大家說道。

    “這房子我不能要!槍爺剛幫我走路子升了官兒!明天任命就下來了!這已經是天大的恩情!我要是再要房子,我成什麽人了我!”

    大家感歎似的“哦”了一聲,然後認同的點了點頭。娘也點頭了,不過隨即她便露出笑容,對老農說道。

    “勝子啊,我知道你良心重。這樣吧,這房子我不送給你,按市價租給你。租滿10年,這房子就給你了,怎麽樣?”

    “那也不行!”老農搖了搖頭,“嬸子,我雖然沒租過房,但行情我是知道的,哪有租滿10年就過戶的?我老家那邊也好,京城也好,都是租滿30年才過戶。親兄弟明算賬!該多少年就多少年!要不然我就不租!”

    “行,那就這麽定了。”娘笑眯眯的看向雀兒,“有了房子,就能成家了。”

    雀兒被說的小臉一紅,害羞的低下頭。家人們見狀,哈哈大笑,老農先是一愣,然後便將雀兒往自己身上一摟,跟著哈哈大笑起來。

    搬家的日期定在明天。雖然畢錦談的那單生意還沒定下,但宅子已經有了,而且足夠多。居住也好,開買賣也好,都有地方做。

    在定下這件事之後,爹便做東,請一家子人去飯店吃飯。因為時候還早,大家都不餓,所以主要是喝酒,聊天。

    老農說,等過完了年,他就回家成親,然後把爹娘接過來,讓他們在這邊開個包子鋪。包子鋪用不著多大店麵,普通的房子就能開,直接在家改成鋪麵就行,他老家那邊的店就是這麽開的。

    “那你老家那邊怎麽辦?把房子賣掉嗎?”

    “老家那邊就給我大哥了。”老農哈哈一笑,“就當是提前分家了!”

    我對老農的家庭不是很了解,隻知道他家是賣包子的,而且爹娘都健在。至於其他方麵的事,就一概不知了。

    “老農,你家是哥兒幾個啊?”

    “四個。”老農伸出五根手指,又收回一根:“本來是五個,大哥後麵沒了一個,是大姐。活下來的四個全是小子。”

    “那你排老幾?”

    “老二。”老農又收回兩個指頭,“下麵兩個弟弟都小。老三今年應該14歲了,老四比他小4歲,今年10歲。”

    “我記得,你好像說過,你是十四歲當的兵?”

    “嗯。本來年紀不夠,但實在是找不到人,又不能強抓。征兵的看我長得大,就把我收下了。”

    “四年兵就當了軍士,已經很厲害了。”

    “嗨!槍爺,你可別寒磣我!”

    “不是寒磣,我說真的。”

    一般從列兵升到軍士,要十年左右的時間——我是說在不打仗,不立功的情況下。就算是以最低年齡十六歲入伍,一般來說也得二十六左右才能當上軍士。

    老農是十八歲當上的軍士,雖說比我晚了一年多,但是他和我不同——我是說,我們進軍隊的方式不同,升職的過程也不同。我是被司琮魄通過關係破格提拔的,他卻是憑著自己的本事被一點一點提拔上來的。

    當年我一進軍隊就是上士,他卻是努力了三年才升到了上士。後來他自己也說了,他當初找我麻煩,就是因為心裏不平衡。如今又說到這件事,他還是這樣說。不過和上次不同的是,這次他又說了一個原因。

    “槍爺,一開始我以為,副連長拉你進部隊,是頂邵哥的位置的。邵哥就是你進部隊之前,在賭場被打死的,他就是上士。自打進了部隊,我就是被邵哥帶著,他一死,我心裏難受。後來有人多了句嘴,說副連長讓你頂替他的位置,我這火氣一下子就上來了。

    啊,對了,那時候副連長還是排長呢,現在人家都調去近衛軍團了。哎呀……才兩年多的功夫,啥都變了。現在想想啊,我當初真是傻,幹嘛和你過不去呢?不過再一想,我也是好運。要是當初沒被你打一頓,被你給打服了,我哪能有今天呢?哈哈!”

    說起那位上士的死,老農的語氣很是輕描淡寫。我知道,這不是他薄情,而是現實使然。在這元興城,每天死個十幾二十人太正常了——我說的不是自然死亡,是遭遇意外,或是刀槍殺死的,這個數字我還說少了。

    雖說沒殺過人——我是說,沒有親手殺過人,但親眼見過的次數已經很多了,早就習慣了。其實我進軍隊之後,除了老農以外,還有一個人和我關係很好。去年過年的時候,他在與持槍的悍匪交火時被流彈打死了。

    現在要是讓我提起他,我也會像老農那樣說的輕描淡寫。因為除了這種輕描淡寫的說法以外,我也不知道該怎麽說他的事。他死的就這麽簡單,轉眼之間,人就倒下了,再也動不了了,死了個徹底。

    要是讓我說仔細些,我也不知道該怎麽說。我隻知道那家夥膽子不小,但是很滑頭,每次交火時都躲在最後麵,在有掩體的地方開火。結果那場槍戰我們總共就死了一個人,死的就是他,而且誰也不知道他是什麽時候死的,所以隻能說他是被流彈打死的。

    我做過一個統計。從我加入第七軍團開始,到現在,4連一共陣亡了13個人,其中包括一個二等軍士。補充進來14個人,是分三次補充的。第一次是4個人,第二次是6個人,第三次還是4個人。

    兩年死了13個人,平均下來,一年6個半。4連總共就60幾個人,一年就要死十分之一的人。所以說,在現今這世道,當兵是件風險很高的事。尤其是在元興,在這裏當兵,等於是把腦袋別在褲腰帶上討生活,危險著呢。(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