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出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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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章 出手(上)

    既然曾毅都同意了這個價格,陳龍也不好再說什麽,當下雙方草擬了個協議,付過定金後,房子就算租下來了。

    出門的時候,陳龍還冷著個臉,老七向他賠罪,他都沒搭理。

    上車之後,陳龍卻主動承認錯誤,道:“曾老弟,今天的這個事,實在是對不住,現在想一想,我也是考慮不周啊!”他看出來了,曾毅並不是那種什麽小恩小惠都會吃的人,是自己把人家的境界想得太低了。

    曾毅笑了笑,道:“你幫我找到這麽滿意的房子,我感激還來不及呢。”說完,他看了看天色,道:“今天真是不好意思,耽誤了你這麽久的時間,現在時候也不早了,這樣吧,晚飯我來請。”

    陳龍連忙擺手,“這哪行,一定要我請!”

    此時華燈初上,整個榮城在霓虹燈的照射下,璀璨生輝。榮城人有到夜市喝茶的習慣,天一黑,很多店家就在道路邊的人行道上,擺出精致的方桌,除了賣茶外,還做一些燒烤、串串、兔頭、鹹花生的生意。一些做得大的夜市,甚至還有歌舞表演。

    車子一路駛過,曾毅覺得有趣,就道:“陳所長,不如就到夜市上去吃吧,我還沒體驗過咱們榮城的夜市呢。”

    “太簡陋了,太簡陋了!”陳所長直搖頭,“還是我來安排吧!”

    “不了,就夜市吧,你就挑榮城最有名最有特色的夜市!”曾毅說得非常肯定。

    陳所長想了想,道:“那就去清江邊吧,那裏的公園夜市還是非常不錯的。”

    清江是一條貫穿榮城東西的河流,因為江水清澈、環境優美,市民都喜歡到江邊來遊玩。前幾年,榮城市政府投入了大量財力物力,在江的兩邊建成了長達十幾公裏的江濱公園,沿線更是開發出好幾個大型的購物、飲食中心,現在已經成為榮城人遊玩消費的首選場所。

    公園夜市就位於江濱公園之內,幾十家各具特色的夜市連成一片,熱鬧非凡。

    陳龍將警服脫下扔在車裏,隻穿了件白色的背心,領著曾毅走進了夜市。在一家燒烤店前,兩人找了位子坐下,點了榮城最有特色的兔頭和烤肉,又叫了一大桶紮啤。

    “曾老弟,第一杯酒我敬你!”陳龍倒了滿滿一大杯的紮啤,“以前有什麽衝撞的地方,借這杯酒,我一並向你賠罪。”

    “陳大哥要是這麽講的話,這酒我沒法喝了!”曾毅捂著杯口,沒有拿起的意思。

    陳龍一琢磨,就明白了,“是是是,我說錯了,這麽講,倒顯得曾老弟你氣量小了,我自罰一杯!”

    “自罰就不用了!今天第一杯酒,必須是我來敬你,不為別的,就為你是老大哥。”

    陳龍一聽,心裏暖乎乎的,人家的格局之高,遠比自己能想象到的還要高出很多,什麽過節,什麽梁子,人家根本就沒放在心上。他舉酒杯,激動道:“好,咱們先幹了這第一個,今晚不醉不休。”

    夜市的最中央有一個舞台,有歌手在上麵唱歌,這是公園夜市的一大特色。如果有哪位客人需要以歌助興,就可以上前點歌,請駐場的歌手登台演唱,費用也不貴,一首歌一百塊錢。沒人點歌的時候,歌手就在上麵演唱一些自己譜寫的歌曲,下麵要是有人覺得唱得好聽,也可以付上一筆小費,算是捧場。

    聽說這裏以前曾經走出過一位天王天後級別的歌手,所以有一些想成名的歌手,晚上會來這裏碰碰運氣。

    酒喝兩巡之後,舞台上換了一位女歌手,一開口,喧鬧的夜市,也為之寧靜了幾分。她的歌聲清澈得猶如清江之水,不含有一絲一毫的雜質,飄逸得又像天上的流雲,雲卷雲舒,灑脫無際。

    曾毅被歌聲吸引,回頭多看了幾眼,他發現女歌手的容顏,竟然也跟她的歌聲一樣,清新自然,又有幾分灑脫,唱歌的時候,她的樣子非常地專注迷人。

    “這位歌手唱得真不錯!”曾毅忍不住讚了一句。

    “曾老弟說好,那肯定就是好!”陳龍此時心情大爽。他這個派出所的所長,在老百姓的眼裏,或許是威風凜凜,但在體製內,就屬於是金字塔的最底端了,又苦又累,還不討好,想要往上爬升,如果沒有上麵領導的支持,幾乎是不可能的。今天曾毅邀請他一起喝酒,確實讓他喜出望外,可以想象,自己跟曾毅攀上交情,那不就等於是跟杜大局長,甚至是唐大秘書攀上了關係嗎。

    一招手,陳龍把服務生叫了過來,掏出兩百塊拍在托盤裏,“去,給那位唱歌的小妹送去,就說是我兄弟賞的。”

    曾毅叫住那服務生,又拿出兩百塊,道:“你去告訴她,就說她唱得非常好。”

    陳龍哈哈笑了兩聲,舉起杯子:“沒想到曾老弟不僅懂醫,還懂地聽歌,真是個全才。來,我們接著喝!”

    女歌手唱完一曲,收入不錯,除了有曾毅和陳龍拿出的四百塊,還另外有一個人拿出了五十塊。這裏是夜市,前來消費的大多數都是工薪階層,能像曾毅兩人舍得一下就拿出兩百塊的,還真是不多。

    聽了服務生傳的話,女歌手就朝曾毅那邊望了過去,可惜隻看到曾毅的一個背影。

    唱完兩首後,女歌手站在那裏等了一小會,看沒有人點歌,就準備下台換後麵的歌手。因為來這裏的歌手比較多,大家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如果沒有客人額外點歌,所有人就按照排隊的順序,一人唱完兩首,然後換下一個人,這樣所有的人都有露臉的機會,隻要有人捧場,那今晚就算是有收入了。

    女歌手剛轉身,還沒來得及走,最靠近台子的位置突然來了七八個人,大咧咧地坐下後,就朝台上喊道:“先別著急走,我們要點歌!”說著,在桌上拍下厚厚的一遝錢,“唱吧,隻要你敢唱,這錢就都是你的!”

    夜市上的人就知道是這群人是故意來搗亂的,一百塊錢一首歌,那遝子錢少說都有一萬塊,那就是一百首歌。如果連續唱一百首歌,人豈不是都唱廢了?(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