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願+調查事務所”小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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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仔細一想,成辛又搖起了頭。

    “這個孩子意誌力很強,不管我們玩得多開心,吃什麽好吃的,一到四點半,她必回家。”

    餘勒露出不足為慮的笑容:“那你就改變一下四點半的定義唄。”

    第二天,小女孩果然放學就來。

    大概是被餘勒昨天新補充來的零食庫吸引了吧。在小女孩某一次去衛生間的時候,成辛悄悄撥亂了鍾表。

    時間從臨走,倒回到初進門的點數。

    然而成辛又猶豫了。

    小女孩提到她爺爺奶奶時發自內心的甜笑容在成辛腦海裏晃,也許是自己太敏感了呢?畢竟堅守承諾是一個美好的品質,她這樣貿然打亂真的好嗎?

    手撥時針又恢複到正常時間。

    然而內心小人又出來呐喊了:可萬一真有什麽黑暗的事情呢?這樣眼睜睜地自我催眠假裝沒看到良心不會痛嗎?

    正在極端矛盾中,小女孩擰門鎖欲開門的聲音傳來。下意識的,成辛選擇了將指針倒退。

    愉快的時間總顯得短暫,小女孩對慢了的時鍾毫無察覺,等鍾表顯示為四點半的時候,成辛知道,那其實已經將近6點鍾了。

    令人遺憾的是,並沒有人來找小女孩。

    小女孩毫無防備地背著書包向成辛揮手道再見。

    成辛的悵然裏夾雜著一絲不安。

    暗室裏,餘勒合上電腦,走了出來。他走到門口眺望的成辛身後,輕輕撫摸她的肩膀:“好了,我們也回家吧。”

    “總覺得有點心不安。”

    餘勒另一隻手裏魔術般遞上一隻望遠鏡:“要不,你看兩眼?”

    兩個人關了門,透過門楣上的玻璃,往對麵二樓窺視。

    幾番搜索,終於看到了小女孩的身影。那應該是一間廳,三人座沙發,餐桌、櫃子都能望見,顯然是淩亂的,這跟小女孩給她的貧寒印象一脈相痛。

    畫麵是平靜的,小女孩回家後放下書包,去了另一個空間,應該如她所說去做飯了吧。

    畫麵靜止了5、6分鍾,成辛就那麽拿著望遠鏡不懈地觀望著,餘勒也不去催。

    忽然,對麵的房門打開,一個帶著齊腰男孩的婦女進了放,婦女看上去不修邊幅,她像是在吆喝、指責小女孩,小女孩怯生生地從廚房跑出來,垂手站著。

    沒過多久,一位看上去骨架高大的男人回來了,他看上去很疲倦,也很暴躁,進門就摔了東西,小女孩再次從廚房跑出來,那個男人隨便操起什麽東西就往小女孩身上打去……

    成辛手一抖,錯過了令她揪心的一幕。

    “虐待。”

    成辛心一橫,拔腿就往外衝。

    卻被餘勒一把拉住:“不是我潑你冷水,現在暫時還沒有專門的兒童保護法律體係,僅有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也不具可操作性。

    你這樣貿然去幹預,家長領到的處罰非常輕。

    《未成年人保護法》中關於處罰的規定隻是“勸戒”、“製止”、“行政處罰”;而《治安管理處罰法》對父母虐待孩子的處罰也隻是五日以下拘留或警告。《刑法》中的虐待罪是自訴案件,得兒童主動起訴父母……”

    成辛目不轉睛地盯著餘勒。

    “不救則已,救就要救徹底。

    你得平靜下來,從長計議。

    第一步,是問小女孩自己的意願,是否願意脫離她父母的監護。你不能違反當事人的意願,想當然地替人裁斷。你還需要明白,送進福利院,或許並不是最好的出路;尋找領養人家,需要碰運氣;而我們這樣新婚的夫婦明顯是沒有領養資格的。

    在清楚一切的情況下,如果她下了決心,我們就可以正式介入了。我們可以不介意費用,但我們不能讓她以為我們的莽撞幹預陷入更被動的情形。”

    餘勒的話,無從反駁。

    成辛隻好懷著心疼與憋悶,一邊懊悔自己撥時鍾的舉措,一邊等待明天下午三點的到來。(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