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 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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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
穆定之再忍不住,上前一步,揮手打了穆遠一記耳光。
他畢竟武將出身,年紀雖老,力氣卻還是有。兼之他在氣頭上,根本沒控製力度。而穆遠明明可以躲過卻沒有躲,所以這一巴掌直扇得穆遠歪過頭去。
唇角,也有血跡流下。
穆定之登時後悔了。
這是他的兒子,他的驕傲,他想把最好的一切給兒子,但卻容不得任何違背他的意思。
可是,看著穆遠的臉登時腫起老高,但身板還站得筆直,那眼神還是桀驁不馴,毫不讓步,無聲反抗的樣子,心下又剛硬起來。
不僅是為了自己,為了穆家的利益。兒子這麽迷戀趙平安,如果真的讓他尚主,不僅是這麽優秀的繼承人就從此廢了,再不能掌權,他還敢肯定,從此穆家夫綱不振。
什麽時候,穆家能允許一個女人當家作主?!
他寧願自己親手毀了,也絕不能允許他悉心栽培的繼承人壞在女人的手裏。
“婚姻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問你,就是個走個形式,你要記得,這事什麽時候也輪不到你做主!”穆定之忽然冷靜下來,不帶任何感情的說,“我讓你娶誰,你就得娶誰。你這麽本事,想必也打聽到了,翰林學士院承旨蘇意來過我們家,我們已經商定,在你離開東京城之前,就會為你和蘇家嫡長孫女蘇美華定親!你凱旋歸來,立即成親。你真的死在戰場上,她就是你的未亡人,給我滾進穆家嫁牌位。”
“照您所說,蘇小姐生是我穆遠的人,死是我穆遠的鬼嘍?”穆遠抬手,輕輕擦掉唇角的血跡。
臉上,火辣辣的疼,但不如心上像被撒了一層粗鹽,然後被一隻無形的腳狠狠踩在腳下肆意踐踏那麽難受,那麽痛不可言。
“可惜,她是人是鬼我都不要。”他淡淡的表明態度。
但,絕無妥協的可能。
“我說了,這事你做不了主!”穆定之態度強硬。
“那您娶她進門吧,反正我娘和三郎的娘都故去了,您也沒有正妻。不然……”穆遠深深吸了一口氣,“蘇家要不怕丟了臉麵,父親要不怕與蘇家反目成仇,要不怕兩相得利的事卻為兩家結上死仇,您盡管把這門親事訂下。因為,我會在全天下人麵前拒絕承認。”
“你即便那樣,趙平安也不會,更不能嫁你。”
“那就是我與她的事了。”
“你就為了那臭丫頭這麽不顧一切麽?”穆定之冷笑,“連自己的身家祖宗也不要了!”
“父親,我的兵法是您教的。”穆遠深吸一口氣,“我記得您說過,當被逼入絕境,那就不能再退。因為,那關係到命,平安就是我的命。”
“從家我隻以為你三弟是個忤逆的,今天才見識到原來你才是忤逆到底。”穆定之冷冷的搖頭,“我穆家風水真是好,竟養出你們兩個這樣沒出息的東西,居然把女人當命。”他胸口起伏,臉上不健康的銅紅色更重了些。
穆遠忽然就有點後悔,他不該氣父親,因為他知道父親的身體大不如前。從前隻是在戰場上磋磨,都在於皮骨外傷。自從入了京,開始弄權,那真是殫精竭慮,損的是心血。
可是父親踩到了他的底線,他真的退無可退了。
“父親……”他軟下聲音,試圖講理。
穆定之卻擺擺手,閉著眼睛,深呼吸了好幾次,這才息事寧人地道,“好,你要娶趙平安,我答應你。”
穆遠瞪大眼睛,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但很快,他迅速冷靜,懷疑地望著父親道,“條件是什麽?”
父子之間講條件,世上還有比這更悲哀的事情嗎?可父親已經徹底變了,他隻能如此。
“先定下蘇美華,之後再求娶大長公主。若她們都喜歡你,必定答應做平妻。到時候你寵愛於誰不是由得你嗎?誰又管得你。”
穆遠差點笑了,“父親,您未免異想天開了吧?平安是大長公主,還是國公主,豈能與人分夫?再者,您要與蘇家聯姻,不過就是為了政治利益。若我再娶平安,您到底是哪一派的呢?就算您答應,我答應,蘇老大人未必答應您腳踏兩船。父親,您可是糊塗了?”
“哦,敢情你也知道沒有這種美事?”穆定之哼了聲,“我是不會讓你尚主的,所以除非你死了重新投胎,不然趙平安就不會是你的。那,你還能怎樣得到她?”
“怎樣?”穆遠反問,有點搞不清父親的套路。
“隻要你先娶了蘇美華,和蘇家聯手,把趙氏控製在手中。”穆定之緩緩地道,“那時皇族等同於架空,沒有反對的權利。蘇家那位又喜歡你,必是處處聽你的。你不過就是想要趙平安而已,一聲令下,就能把她抬到咱們府裏。就算貴為公主,又有什麽能力反對?就算是為婢為妾,不也是你說了算嗎?”
這不僅是想得美,還陰毒而肮髒!
穆遠心中登時大怒,全身的骨節因為身體的格外緊繃而咯吱咯吱地響。
他那麽珍視的人,隻覺得娶她都是高攀不上,總覺得處處配不起她,恨不能把她含在嘴裏,放在心尖上才能護著,居然被父親用這樣輕賤的語氣說起。
好像,平安是一個玩物。好像他那麽喜歡平安,隻是為了占有她!
這是他的父親嗎?這是穆家的掌舵人嗎?
如此的話,他真是恥於姓穆!
隻不知當年父親對母親,對三郎的娘親,是不是一般想法,一般的不尊重。
“父親,對此事我再無話講。其實數月之前,我們就已經有過相似的談話。”他忽然還很無力,不想再爭辯了,“我隻說一句,就算您說得天花亂墜,想讓我娶蘇美華那也是絕無可能。就算定親,我也不認!您說我忤逆也好,不孝也好,我從前說過,我可以處處聽您的安排,唯有娶妻之事,我必要自己做主。既然是您違背父子間的約定在先,那就別怪我由著自己的性子。”
…………66有話要說…………
第二更,補全了。
閑話就是:不知不覺,我弟弟已經走了一年了,今天是他的周年祭日。整整三百六十五天,沒有感受到時光的流逝,居然就這樣就過去了。
想念他。
非常非常非常。
但我想,人生在世,不管過程如何,最後大部分人都是殊途同歸。因此,總有重逢的那天吧。(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