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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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玄想起來告訴黎姿:“你的戰績很漂亮,《太陽報》把你描述為減少我軍傷亡的斬首天使,在首都引起不小的轟動,民意調研反響極佳。你不需要上前線了,班師以後隨我回戰神殿述職——眾議院應該會有你一席之地。隻要你保持目前的支持率,你日後的成就甚至會超過你的母親。”

    黎姿低頭說:“謝謝您照顧。隻是我搶了底層軍官的功勞,心裏有些……”

    鄭玄打斷黎姿:“你救了他,搶功勞是碰巧。”

    黎姿攥緊刀柄,盯著遠處奮戰的牧歌:“我必然要搶他的前程,救他才是碰巧。我很清楚。我們的運作是不對外公開的。”

    “自由聯邦的語法裏沒有‘搶’這個用法。正確的拚寫方式是‘再分配’。”鄭玄慈祥地開導女孩:“你母親提拔了我,我願意為她做一切必要之事,因為隻有這樣才能維持她的聖潔。黎姿,人生就像洗碗,雙手蒙垢,是為了更重要的清潔。所以精神潔癖要適可而止,否則你無法在眾議院站穩腳跟。”

    “謝謝您的教導。道理我都懂的。”黎姿說。

    “接通會議。我馬上到。”鄭玄歪頭聽電話,轉身去處理公務。黎姿屹立在艦橋上,隔著全景落地窗,眺望那個在塵土中為理想而怒吼奮戰的基層軍官。

    “牧歌。”黎姿走了神,細眉不知不覺蹙起來,“我要比你更加努力,這是我力所能及的公平。”

    遠處的少年在灰塵裏激戰,卑微地奮鬥著,渾然不知朝思暮想的女神已視他為競爭者。

    “砰!”的一聲,吳宇的護臂被流火刀砍出裂紋。吳宇的光塵用盡,再凝不出拳劍,保命之下,竟然拿昂貴的護臂去擋牧歌的流火刀。好在牧歌也拚得燈盡油枯,流火刀上隻剩一層薄薄光塵,並不足以砍碎護臂,吳宇才沒有變成殘疾人。

    牧歌氣喘籲籲,汗水啪嗒往下掉,兩臂執刀一用力,竟把吳宇按在地上跪著。

    “不打了!”吳宇突然哈哈大笑,仰起笑臉,像迎客似的張開雙臂,任牧歌的刀切向他的脖子。

    牧歌差點殺傷袍澤,好在他刀術純熟,電光火石間收住手,退一步挽個花,歸刀回鞘,看著吳宇說:“怎麽?我們的光塵都耗盡了,正是分勝負的時候,怎麽不打了?”

    吳宇頑皮地指著牧歌大叫:“你還說!要不是被你趴在身上侵犯,我早把你打敗了。你故意貼著我,不許我使出光矛。”

    “是炎槍。你那三腳貓工夫,離開光矛還遠。”光武決不允許牧歌在言語中輸陣,所以加入舌戰。

    遠處的鄭小姐低頭噗嗤一笑,拉著其他秘書走,那些姑娘卻推推搡搡,非要駐足看。

    吳宇豪爽地伸手嚷:“你們兩個以多欺少,我投降還不行嗎?平手,我們算平手!”然後他親昵地走過來,抓著牧歌的手,扭頭對著什長們哈哈大笑,姿勢酷似握手的元首配合記者拍照:“牧歌兄弟把我的身體都掏空了,我應付不了姑娘啦。那就成人之美,把女俘送給自由旗的兄弟好了!我們是有原則的人,兄弟不能為了女人打架。改天我們民主旗擺酒請客,消除誤會。”

    民主旗的什長都是老油條,全部配合吳宇喝彩,“好!”“自由旗的兄弟快把美女俘虜帶走!不收都不行!”“牧歌,你要是拒絕,就是不認吳副旗的兄弟情義了!”

    光武沒料到吳宇認慫都能如此果斷幹脆,投降、求饒灑脫利落,割地、賠款一氣嗬成,毫不拖泥帶水,令人歎為觀止。光武頓時驚愕,暗想人中豪傑果然與眾不同。

    牧歌反而有點不好意思。他拔刀力戰,純粹是為了不辜負戰神鄭玄的賜刀之恩,他本意是不願意得罪人的。現在吳宇這麽熱情,他就隻好幹巴巴地說:“吳兄你客氣了。何須破費。不打不相識,以後還是兄弟。”

    吳宇鄭重地雙手捧住牧歌的手,低聲、沉重地私語:“牧兄,你別跟我客套虛的,我是真拿你當兄弟,武士團裏我最佩服你,我才跟你說這些。你再客套,我是能看出來的,你就會寒了我的心。”

    牧歌招架不住,隻好低聲說:“好,我不客套了。別的不說,以後一起喝酒。”他的手依舊被吳宇暖烘烘地攥著,仿佛被求婚。

    吳宇繼續低聲私語:“你也看出來了,我以前也是夏星一個闊少,縱欲慣了,被子稀亂,房間從不收拾,內務考核總是最差的,戰力榜也排第十,我真的不是軍官的料,我隻想過快活日子,所以就為了個女人跟你爭了下麵子。兄弟我有這缺點,我承認。不過我敬佩你,你是一等一的,我們一起努力,你一定前途無量。好吧?”

    這話語間,才算真正把誤會厘清了:吳宇大概在表示不跟牧歌爭鋒。

    “好,行行行。我們都前途無量。”牧歌實在不擅長互吹,無法像吳宇一樣瞬間取信於人。他都感覺自己的嘴巴有點笨拙了。

    “那我吩咐人把女俘送到你房間去。你別擔心《公約》,我會托關係幫你造冊,把這女俘劃成難民,戶口文件也幫你造好,當做私用女仆報批,保證過審。”吳宇劈裏啪啦地說一大堆,讓牧歌大開眼界。他總算知道,為什麽吳宇敢給部下物色泄欲工具了,原來他對程序都了如指掌。他頓時覺得,吳宇這樣的人還是當朋友比較好。做敵人未免太可怕了。

    “好。”牧歌隻想早點擺脫他,這不知道這是他說的第幾個“好”字了。

    “到時候我派個什長把女仆的證明文件給你送過來。”吳宇的說話技巧很到位,又殷勤地提到了“什長”。然後他就揮別了牧歌。

    光武興奮無比:“牧歌,你真他媽給咱們自由旗長臉!你看吳宇,鍍金團怎麽的?官二代怎麽的?在你麵前跟孫子一樣。”

    “臉上能裝孫子,總有一天能當大爺。天天裝大爺,這輩子免不了當孫子。”牧歌叮嚀光武,“說了多少次,吳宇很會做人,你學著點。”

    光武細想一下,的確有道理。吳宇當時是露了敗象,果斷認輸,不僅麵子到位了,還顯得豪爽仗義,顯得胸懷寬廣,讓圍觀的人更想湊到他麵前去討便宜。這樣的人,很容易迅速聚攏一批支持者。

    最關鍵的是,吳宇成績還賊差,內務每回都不及格,天天口若懸河地跟別人講怎樣吃喝玩樂,聽得一圈人都津津有味,完美融入部下氛圍。而關鍵時刻,吳宇還特別能搶戲,拿雞毛當令箭,指揮牧歌好幾次,還不知道是不是假傳命令,總之特別有大將風範——這麽一看,“什麽場合該拿出什麽形象”,吳宇分的很清楚。

    吳宇很清楚怎樣當一個官僚。而其他人還在摸索。牧歌叫光武學著點,畫外音就是肯定了吳宇的情商。(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