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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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架一定要升級到打架嗎?”牧歌堅定地搖頭,“我不會打老婆的。你來吧,我不還手。”
黎姿的殺氣漸漸熄滅,羞惱交加地抗議:“誰……誰答應過你!竟然叫老婆……你太自信了吧!”
牧歌想了一下,修改措辭:“好吧,我不打女朋友。你盡情地摧殘我吧,打疼我算我輸。”
黎姿被他的自信鎮住,仔細一想,在空間站大打出手恐怕會被處分。她決定到行星上再挑戰牧歌,所以低頭喝梅酒:“你終於說出這三個字了啊,我以為你還在舉棋不定左右為難呢。”
“你既然那麽介意,為什麽不說?”
“提醒你的話就沒意思啦。我想看看你是不是像你說的那樣喜歡我。”黎姿振振有詞。
“結論呢?”
“結果發現,你對我也沒有那麽喜歡。”黎姿不滿地扭頭看牆。
牧歌想,女朋友好麻煩。
牧歌繞過桌子坐到她身邊去,默默捉她的手。黎姿也沒那麽生氣,嘴裏嘟囔著“不要”,手卻軟軟地給他捏著,羞紅漸漸浮現。
“我們兩個人可能不合適,麵前有艱難險阻。”牧歌誠實地說。
“早就告訴你啦,咱倆不合適。”黎姿心中刺痛,抬高下巴,扭頭裝作不介意,又忍不住回頭端詳牧歌的表情:“那麽,你後悔嗎?”
“我不後悔。我會料理好一切問題,不會後退一步。如果我向世界投降,就不算一個體麵的男人。”牧歌捏著她的手說,“謀殺,追殺,我都不怕,如果有人宣戰,就讓他們來好了。我不會認輸,因為你值得世界上最強的人的陪伴,而那個人應該是我。”
“你好囂張哦。”黎姿笑著刮他的鼻子。
“真的。”
“你這個人啊,又狂妄,又魯莽,沒什麽錢,還目空一切,特別是喜歡得罪人……”黎姿如數家珍。
牧歌的表情變得僵硬。
“而且你不洗頭發,嘴巴有煙味,皮膚也不好。”她坦然說完,抬起睫毛看牧歌:“可是牧歌,我好喜歡你。”
梅子酒和真心話終於打開了黎姿的心扉。
牧歌一怔,心髒劇烈跳動。最後四個字突如其來,讓他猝不及防。
“我的夢想就是,有一天你變成舉世無雙的大英雄,我可以做你的副官或者秘書,就像今天跟隨鄭玄一樣,從此與你形影不離,於公於私,都能讓我全心全意地崇拜你、迷戀你,那一天肯定是最幸福的。”黎姿的夢想竟然這麽簡單。
不過潛台詞依舊紮心。黎姿顯然嫌棄這個時代的男人不能贏得她的迷戀和崇拜。原因是,萬神殿議會成功地選拔了擅長吵架的噴子參加競選,嫻熟地許下不能兌現的諾言,勝出後再一心一意地為提供競選基金的門閥服務,這些人組成了寒門之上的朱門。黎姿嫌棄這些男性,甚至嫌棄這個時代。她選擇牧歌做男友,也許因為牧歌身上有古人的影子。
牧歌感動地問黎姿:“難道你現在難道不崇拜我、不迷戀我嗎?”
牧歌太年輕,他以為已經征服了這個被奉為神靈的女孩。
黎姿說:“值得我崇拜的偉人都作古了,牧歌。這個世界裏,‘用錢買不到的東西’已經消失殆盡了,所以值得迷戀的男人隻活在遙遠的詩歌裏。一個時代的悲哀,莫過於沒有一個傾倒天下的背影。我很寂寞,我在期待那個迷住我的人能夠出現。我好希望那個人是你。”她輕輕抓住牧歌的衣袖。
“為什麽?”
“那樣我就不會寂寞了。”黎姿主動靠在牧歌肩上,隨即飄來長發的芳香。
“你現在覺得寂寞嗎?”牧歌幹巴巴地問。他遲疑地摟住漂亮的軍團長。
“每當你露出不成熟的一麵時,我都感到寂寞。”黎姿幽幽抱怨。
牧歌盯著杯子裏的紫色瓊漿,他懷疑那不是梅酒,而是致幻劑。
他意識到,也許靠甜言蜜語,就能占有一個漂亮的女朋友;但是要滿足這個漂亮的女朋友,還需要辛勤耕耘。很可能埋頭苦幹還不夠,因為有些分歧不是一瓶藍色小藥片能夠解決的。
漂亮女人真的值得這種努力嗎?
好在牧歌本來就渴望權力。
“所以說,你需要的是一個天下無雙的人來主宰你的精神世界。”牧歌瞧著黎姿微笑,“雖然我可以滿足你,但是,你不覺得這是受虐狂才會提出的要求嗎?”
“討厭。”黎姿被調戲,含嗔捶他。
“我說真的,你平時那麽精致,自信,驕傲,獨立。沒想到你渴望的竟然是一個完美的背影。”牧歌搖頭感慨,“這麽完美的背影,恐怕隻有你自己擁有了,你還不如跟自己談戀愛呢。”
“我才不完美。”黎姿得到了牧歌的豪邁承諾,對他信心大增。當她不再給這段感情留“退路”時,漸漸對牧歌情根深種,溫柔有加。
“怎麽不完美?”
“我花錢好厲害的。”黎姿趴在牧歌耳邊小聲說。
“意料之中。”牧歌想起自己的工資,心頭一沉,強顏歡笑,故作鎮定,“你每月好像有兩萬多吧?”
黎姿猛點頭,神秘兮兮地問他:“你猜月底的時候還剩多少。”
牧歌心頭一咯噔,豎起一根哆嗦的手指,用難以置信的神情問:“難不成,剩下一千?”
“加兩個零。”黎姿鎮定地說。
“加兩個零是十萬。”牧歌鬆了一口氣。
“欠債十萬。”黎姿告訴他。
牧歌氣絕石化,半天才氣若遊絲地回過神來,後怕無窮地想,老子求學二十年才用這個數,並且要再按揭20年才能還清。不行了,如果老子不能及時變成宇宙首富,就會迅速淪為宇宙首窮。升級賺錢已經迫在眉睫了。
“你沒事吧?”黎姿拿手絹給牧歌拭汗。
“沒什麽,剛才稍微昏厥了一下。”牧歌鎮定地接過手帕擦汗,若無其事地問:“也沒什麽嘛,一年的赤字加起來也就一百二十萬。”
“是兩百萬。”黎姿再次糾正他。
牧歌的意識斷片了兩秒鍾。他再次恢複視野的時候,看到黎姿關切地扶著他:“你沒事吧?”
“沒什麽,剛才好像有一場輕微的中風。”牧歌揉著太陽穴回答。他頭重腳輕,眼睛裏有星星在轉,感覺自己的聲音像小孩一樣尖利:“十萬乘以十二不是等於一百二十萬嗎?”
“每年都有好幾次購物狂歡節啊。”黎姿理直氣壯。
牧歌差點腦出血。他努力保持神誌清楚。
“買那麽多衣服很難洗吧。”牧歌盡量不冷場。他刷新三觀的F5鍵快被摁爆了。
“禮服不用洗吧,從紅毯到舞池基本上不會弄髒,隻有到花園散步的時候才會碰到灰塵。”黎姿給牧歌灌輸常識,“而且穿過一次就會捐給慈善基金,所以衣服總是很缺。不過買的最多的是鞋子。”
“哦。”牧歌找不到其他的話了,他在想,慈善基金會不會對黎姿嗦過的麵湯感興趣,興許也能捐了。
“最折磨人的是包包。每次出新款的時候都叫人魂牽夢繞,隨著包裹到手,一切又變得索然無味。”黎姿歪頭歎氣。
牧歌終於產生共鳴,脫口而出:“就跟打飛機一樣。”
“什麽?”黎姿對這個詞比較陌生。
“什麽?我剛才說話了嗎?”牧歌意識到失言。
“你說什麽飛機來著……”黎姿蹙眉思索。
“那你怎麽保持收支平衡的呢?”牧歌佯裝鎮定。
“爸爸和媽媽會輪流替我清理赤字啊。不過那都是以前了。”黎姿得意地抬起下巴。
“哦!那現在呢?”牧歌仿佛看見曙光,恨不得緊緊抓住。
“今年向學姐借了無息貸款。”黎姿義正辭嚴。
“我猜到那個學姐是誰了。”牧歌盯著黎姿說。
“我肯定會還的。”黎姿一口咬定,“隻不過需要慢慢來。但是我保證,有生之年一定會還清。”
牧歌終於相信,黎姿不是看上去那麽完美的姑娘,可是這毫無幫助,因為他的壓力更大了。(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