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滅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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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恬的話,如同一顆千鈞重的石頭,落在秦國君臣的心頭。

    秦國征服巴蜀後,幾十年移民同化,巴蜀地區成功與秦國本土融合,成為秦國領土的一部分。幾任蜀郡守,內政軍政上都頗有能力。不得不說,秦國郡守的素質,隨便擰一個出來,個個都是能臣。蜀守若率軍攻打楚國,開疆擴土。李冰主持修建都江堰,CD平原從此遠離旱澇災害,真正成為了天府之國。秦國沒了蜀地的糧食,好比中國沒了山西的煤炭,後果不堪設想。

    從簡入奢易,由奢入儉難。習慣了蜀地的供血,秦國再也離不開蜀地的經濟支持。

    “仲父可有什麽好辦法?”嬴政的腦海裏,浮現出漫天蝗蟲飛向蜀地的景象,浩浩蕩蕩,無邊無際,吃光了糧食,吃光了青草,吃光了大地上一切的植物,心裏倍感焦急。

    “這······”

    朝堂之上,所有人的目光,齊刷刷落在呂不韋身上,有充滿期待的,有充滿懷疑的,有幸災樂禍的。呂不韋心裏也想罵娘,老子是丞相,你們這些人,都不懂得為丞相分憂嗎?

    “內史盛,你主管關中之地,掌管京畿糧庫,平常有負責防蟲妨害,你給大王說說,該怎麽對付鋪天蓋地的蝗蟲?”饒是呂不韋走南闖北,見識豐富,也想不出什麽好辦法,將皮球踢給了內史盛。

    內史盛心裏狠狠問候了呂不韋的祖宗十八代,大庭廣眾之下,不得不站出來,硬著頭皮道:“秦國立國以來,還從未見過如此厲害的蝗災,臣沒有什麽好辦法,或許可以請太祝令祭祀大禹、上帝,以庇佑我秦國!”

    蒙恬皺著眉頭,乍一聽到上帝這兩個字,他還以為基督教傳到中國了呢,即使已經知道,上帝原來是中國的本土神靈,全名叫做昊天上帝。習慣了基督教的上帝,卻忘了自己本民族的上帝,作為炎黃子孫,蒙恬心裏感到十分汗顏。上帝,或許存在,或許不存在,蒙恬心裏清楚,蝗災肆掠,這個時候萬不能把希望全寄托在上帝身上。

    秦國人沒有經過無神論思想教育,普遍存在著對鬼神的敬畏,驅鬼卜筮的日書,幾乎家家戶戶都有一卷,出門看吉日,走禹步。戰國時期,人們有著自己的特殊信仰。蒙恬不理解,但卻在努力習慣這種被後世批判的蒙昧意識。

    堂堂大秦內史,說出的一番話,比忽悠長生不老的方士還要神棍。蒙恬心裏不以為然,等上帝顯靈,蝗蟲都要成為秦國的統治階級了。令蒙恬大跌眼鏡的是,竟然有不少大臣連連點頭,沒有點頭的大臣也麵露思索。

    時代不一樣,以後世的眼光來苛刻古人,確實不可取。秦國君臣嚴肅的通過了祭祀禹神、上帝的提議,蒙恬不忍心破壞人們心中的希望,想著上帝肯定是靠不住的,還是得自己想辦法才行。

    “蒙恬,寡人瞧你一直愁眉苦臉的,有什麽心事嗎?”

    廷議結束之後,嬴政發現蒙恬出乎意料的沉默,他還沒有見過蒙恬苦苦思索的樣子,不由得大為好奇。難不成蒙恬喜歡上了某家的姑娘?

    “贏燕對你纏得緊,可她還小,現在才十歲,等過幾年,寡人就將她嫁給你。”

    “大王,我可沒有往那方麵想。”私下裏,嬴政的少年心性顯露無疑,蒙恬心裏十分委屈,我在憂國憂民,你作為一國之君可倒好,還有心思風花雪月。“剛才內史盛提出祭祀禹神、上帝,可我覺著,神明的事,虛無縹緲,心裏總是很忐忑。”

    “那你有沒有想到什麽好辦法?”嬴政可不是沒心沒肺的司馬衷,隻是手裏沒有權力,無奈之下暫時不想管那麽多而已。

    “辦法我倒是想到了,隻是,卻需要大王配合。”蒙恬故意賣了一個關子。

    “哦,需要寡人怎麽配合?”人都是有好奇心的,嬴政果然上了鉤。或許,這個時候的嬴政,還沒有學會對任何人都使用權謀之術,真正將蒙恬當做了玩伴。

    “大王可以這樣······”

    嬴政支開宋午,聽蒙恬細細道來,時而皺眉,時而點頭,時而驚訝。

    “你確定蝗蟲可以吃?”

    “我確定。”

    中國人對於吃可是特別講究,這個時代的烹飪技術,沒有後世發達,可入口的食物,人們仍然十分講究。屈原寫楚辭的時候,更是大段大段的描寫了享受美味佳肴的場景。伊尹向商湯進諫的時候,也以美食作喻。想到後世,在不少國家肆掠泛濫的物種,卻在中國人的餐桌上苦苦呻吟,蒙恬靈機一動,何不發揚人們的吃貨精神。蒙恬記得,後世有一道特色菜,食材便是蝗蟲,營養專家說,蝗蟲蛋白質豐富,可是大補之物。

    秦軍征服嶺南後,條件艱苦,軍糧時常不濟,饑不擇食之下,隻要逮著能吃的,就往口裏送。久而久之,留下了什麽都敢吃的廣東人。可這個時候的秦人,吃貨基因還沒有進化到那個程度,吃蝗蟲,想想都不可思議。

    美食如同美女,外在美很重要,味道再怎麽鮮美,恐龍的麵孔也提不起人的食欲。如果不是與蒙恬極為熟悉,嬴政肯定會認為,蒙恬的提議純粹是一個惡作劇。

    “待會兒讓侍衛去捉一籠蝗蟲回來,我親自下廚,給大王嚐嚐。”

    見嬴政仍然心有存疑,下不了決心,蒙恬隻能收拾起忘記得差不多的廚藝,好好做一盤蝗蟲大餐。

    夜幕逐漸降臨,沒有電燈的時代,鹹陽宮裏油燈善良,仍然驅不散濃鬱的夜色。

    秦王寢殿,大大小小的油燈,宛如點點星火,在清風中搖曳,帶動著大殿中的人影斑斑駁駁。

    “大王,嚐嚐我的手藝如何?”

    嬴政拿起筷子,猶豫良久又放下了。盤中的蝗蟲,金光燦燦,色澤鮮豔,可那樣子,實在讓人提不起什麽食欲。“蒙恬,你先來吧?!”嬴政想了想,放下筷子,得意的笑看著蒙恬。

    “那我可就不客氣了!”蒙恬得了嬴政的點頭,拿起筷子,夾起一個最大的蝗蟲,放進了嘴裏,吃得津津有味。王宮裏的配料,各地特別貢獻,趁著這個機會,蒙恬肆意浪費了一把,炸出來的蝗蟲大餐,味道自然別有一番美味。蒙恬吃完了一個,又夾了一個,嬴政還在愣神的時候,蒙恬的筷子又伸進了盤裏。如果蝗蟲大餐能夠傳承後世,司馬遷會不會在史書中記載,正是我蒙恬發明了這道美食。好像曆史記載,我還改良了毛筆,這件事得留意著。

    蒙恬心裏得意著,筷子不知不覺又伸了出去,卻被嬴政給擋住了。

    “得了得了,寡人隻是讓你嚐嚐,可沒說全讓你嚐光了?!”

    耳聽為虛,眼見為實,蒙恬說得再怎麽天花亂墜,嬴政也沒有勇氣做第一個吃蝗蟲的人。可蒙恬蝗蟲入口,絲毫沒有惡感,反而極為享受,嬴政的口水情不自禁的在舌頭裏泛湧。

    選了一個最大的,嬴政夾起來,緩緩送入口中,壓住心裏的不適感,嘴巴緩緩嚼動起來。當鮮嫩的汁液噴湧而出,一股鮮鮮的味道,沁人心脾,又脆又香,原來,看起來很醜陋的蝗蟲,味道卻是這麽的讓人難忘。

    “寡人同意你的滅蝗計劃!”將最後一個油炸蝗蟲送入口中,嬴政抹了抹嘴巴,意猶未盡,“滅蝗期間,每天給寡人來一盤!”(101novel.com)